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 2011-12-8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不含青岛),各统计调查直报点: 根据农业部乡镇企业局年报会的布置要求,现就做好2011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年报统计内容作如下调整 1.按照国家统计局12月5日批准的2011年《全国乡镇企业统计制度》(国统制〔2011〕160号),2011年统计年报须将“乡镇规模工业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表”(综2表)的统计标准由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上提高到2000万元以上;“乡镇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表”(综3表)由投资额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调整到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 2.取消“规模工业企业水和主要能源实物量消耗情况表”和“年营业收入1亿元以上乡镇企业(集团)经营情况表”。 二、年报汇总的注意事项 1.各市特别是基层统计单位在填报综2表、综3表时,要多与当地统计部门的相关指标进行比照和衔接,做好统计口径调整后2011年统计数据与2010年同口径数据的对比。 2.劳动者报酬指标。各市在汇总出结果后,可用劳动者报酬除以年末就业人数,再除以12,得出结果与本市最低月工资标准相比。通常情况下,这个数据应当大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 3.2011年的年报将采用更高版本的软件开发平台,旧版本软件生成的数据,用新版本的软件无法接收。各市一定要用新版本的汇总软件,软件下载网址是zb.app.gov.cn。若有技术操作问题,请及时与恒诺尔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10-51281796)。 各市中小局(办),各统计调查直报点要抓紧布置基层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按照新修订统计报表制度(见附件1)要求,认真汇总基层和企业上报的统计资料,并严格审核,对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力求客观地反映本区域乡镇企业发展情况。请各市中小局(办)将各县(市、区)统计年报汇总后,于2012年2月底前报省办。各统计调查直报点在上报各市的同时,按要求及时上报省办和部局。 联系人:省办规划发展处 栾永强 电话:0531-82037229 附件:1.《全国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2.《汇总报表软件操作常见问题》         二O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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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第二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材料的通知
       [ 2011-8-2 ]
鲁中小企办函[2011]31号 关于上报第二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材料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按照省办“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要求,经省办研究确定,将于下半年组织认定第二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省办要求,本次推荐上报的第二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必须是经市中小企业局(办)认定的市级“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各市的认定文件附后。 二、申报材料要求完整、真实。在材料封面中,注明企业专有技术(或工艺)名称。 三、经济总量较大的市各报3个,其它市各报2个。 四、申报材料由各市审核并加盖公章后,于9月30日前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钱 博 (0531)82037227 谢海涛 (0531)82037296 二〇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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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 2011-8-2 ]
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 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是经国务院批准、每年举办一次的专门服务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大型综合性国际展会。“第八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泰中小企业博览会”(以下简称“中博会”)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商务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省人民政府和泰国工业部联合主办,将于2011年9月22日至25日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展馆A区(广州市阅江中路382号)举行。为切实做好我省参加本届“中博会”的组织、筹备和参展参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届“中博会”概要 (一)展区设置。本届“中博会”设10个展馆,国际标准展位5000个,展览面积10万平方米。其中境内馆7个,分别为机械电子、纺织服装、食品医药、建材家居、文化体育、餐饮设备及食材辅料等行业展区,广东民企转型升级展区,中小企业服务业展区;境外馆3个,分别为泰国国家展区、名誉主宾国展区、欧洲展区、国际节能与环保技术展区、亚欧会议成员展区、国际展区和港澳台展区。 (二)主要特点。一是根据中泰双方达成的共识,泰国将作为联合主办国与我国共同主办第八届中博会。作为本届“中博会”主宾国,泰国将专门设立泰国国家展区,组织本国有特色、有实力的中小企业前来参展参会。二是根据首届亚欧会议中小企业部长级会议上通过的《北京宣言》,专设“亚欧会议成员展区”,为亚欧会议45个成员间中小企业的合作交流与经贸往来提供服务。三是建立“名誉主宾国”机制,专设“名誉主宾国展区”,邀请“中博会”历届主宾国国家(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西班牙、澳大利亚)组织中小企业参展参会。四是专设“欧洲展区”,为欧盟各国与中国中小企业之间搭建合作平台。 (三)重要活动。本届“中博会”期间,将举办包括中小企业产品、技术、服务的展示、洽谈、交流和交易,中泰中小企业高峰论坛,中小企业国际交流合作活动,中小企业投融资洽谈活动,中小企业采购说明活动,中小企业信息化推广活动,2011全国建材市场趋势论坛,中小企业政策说明及专题培训活动,中外企业对接洽谈活动等。 二、招商招展 本届中博会我省计划参展摊位110个(各市计划数附后)。根据我省中小企业行业优势和发展特点,本届“中博会”我省在参展行业(企业)上,以“食品、医药保健品、轻工工艺、纺织服装、节能低碳环保”专精特新消费类产品为重点(其他行业企业不组织参展),集中参展,整体设计,统一装饰,宣传我省的特色产业和行业品牌。 三、参展费用 按照大会统一收费标准,每个国际标准展位6800元人民币,室内光地每平方米700元人民币。为了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开拓市场,减轻企业参展负担,中央财政专门设立专项资金,对各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实行定额补贴,我省在中央财政展位费补贴的基础上对各参展企业展位费再行补贴,两项补贴共计5000元/个展位。省办出资对展区进行统一装饰和布展,在特装区的参展企业需缴纳1300元/个展位(在其他行业展区企业须缴纳1800元/个)。 四、时间安排 8月10日前,各市汇总上报《企业参展展位汇总表》电子表格。 8月31日前,各市汇总缴纳参展展位费; 9月5日前,各市汇总上报参展参会人员名单; 9月18日前,各参展企业展品运抵广州; 9月18日-21日,集中统一布展、参展企业报到和布展; 9月21日,所有参会人员报到; 9月22日至25日,参展参会。 五、工作要求 (一)“中博会”是提高中小企业对外开放水平,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举措。各地要把组织参加本届“中博会”作为帮助和支持中小企业开拓市场、招商引资、产销衔接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责任,抓好落实,为参展企业搞好服务。 (二)“中博会”已成功举办了七届,我省也连续组织参加了七届,并取得了明显实效。各地要及时将有关文件和资料发送到县市和相关企业,扩大对“中博会”的宣传,让企业了解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细致地做好动员工作,积极组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拥有专、精、特、新技术、特色产品以及名牌产品的优势中小企业参展,加大对接服务和招商引资力度,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三)各地要按要求和时间进度,统一将参展、参会资料以电子表格形式汇总上报省办规划发展处。 (四)在筹备工作期间,省中小企业办拟分赴有关重点市、县(市、区),督导检查各项组织筹备工作的落实情况。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王荣云 扈锋 联系电话:0531-82037278 82037250 邮箱:wangry@smesd.gov.cn hufeng@smesd.gov.cn 附件:第八届中博会摊位分配表fujian.doc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九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博览会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11年7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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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11年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优惠政策培训班的通知
       [ 2011-8-9 ]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运用财政、税收、知识产权等技术创新优惠政策的的能力,加强省级企业技术创新 项目管理,让企业及时掌握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升级后的新要求,提高申报成功率,根据省经信委统一部署并受其委托,定于8月中旬举办企业技术创新有关优惠政策培训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讲解(省地税局); 2、财政专项资金支持技术创新项目及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讲解(省财政厅); 3、企业知识产权、专利申请及保护相关政策(省知识产权局); 4、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升级版操作讲解及答疑(济南博能科技公司); 5、企业技术创新经验交流。 二、培训人员 1、已列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项目及拟申报2011年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的企业财务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 2、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服务机构负责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8月13日—14日,会期两天。13日上午报到,下午开始培训。 地点:济南黄河大厦(济南市英雄山路20号)。 四、其他事项 1、培训费共计700元/每人(含培训、场地、食宿等费用)。 2、请各有关单位及时通知所属企业参会,并将参会回执汇总后于8月10日前报会务组,以便统一安排。 3、本次培训是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升级后的首次务实培训,操作性强,请积极参加。 联 系 人: 陈广春0531-82037258;张永宾0531-82037255 邮 箱ab7258@163.com 黄河大厦0531-85038889,85038886 附件:参会回执10.xls 山东省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〇一一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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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赴台参加“第二届两岸
       [ 2011-8-19 ]
各市中小(民营)企业协会及有关会员单位: 为促进两岸中小企业间交流与合作,应中华两岸企业发展协进会的邀请,我会将组织部分市协会工作人员及协会理事赴台参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要内容 (一)参加主题是“十二五规划与ECFA背景下的两岸中小企业合作发展前景”的论坛; (二)与近200家台湾中小企业互动交 流对接; (三)拜会中华两岸企业发展协进会及其会员企业; (四)拜会台湾优良农产品发展协会及其会员企业; (五)参观台塑集团、统一集团等知名企业,学习先进管理经验,寻找更多的合作机会。  二、赴台时间 拟于2011年10月中旬,往返10天。 三、报名 请拟参加出访的单位于2011年8月20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报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庆莲 0531-82037266 王荣云 0531-82037278 二〇一一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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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 2011-9-30 ]
关于认真贯彻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 加强中小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8月10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国务院会议精神,通报近期我省发生的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深刻分析我省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省委副书记、省长姜大明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讲话指出“7月份以来,重特大事故出现较大反弹,损失惨重,令人痛心,暴露出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安全生产这个弦有所放松,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管理混乱”。8月11日省办召开了主任办公会议,认真学习贯彻省政府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姜大明省长重要讲话精神,专题研究加强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惨痛教训,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生命高于一切的理念,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位,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在责任上再落实,在工作落实上再下功夫。宁可少生产,也要抓安全,坚决不要带血的企业利润。 二、加强安全管理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 全省中小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安全标准,夯实安全生产基础,集中解决有章不循和无章可循的突出问题。坚持不安全不生产,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停产停工整顿。要经常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要加强企业应急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 三、抓企业领导班子,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企业不论所有制类型、规模大小,都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中小企业必须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关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政府依法监管、行业有效指导和社会舆论监督,依法依规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企业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必须履行职责到位,保证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本企业的贯彻落实。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把实行领导干部轮流现场带班制度作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举措。企业领导班子成员要到岗、到位、跟班生产,建立带班制度。明确领导现场带班的时间、带班的要求、带班的职责等内容。并在企业的显眼位置上进行公示,使每个班次的干部职工都心中有数,知道他的带班领导是谁,以便在作业过程中出现突发情况时知道找谁,使问题得到及时处理。 四、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常态化安全生产机制 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必须扎实细致地做好安全预防工作。要把预防作为安全生产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谋事在先,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将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中。企业主要负责同志要牢固树立忧患意识,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克服侥幸心理。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充分调动企业全员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形成人人关心预防工作,人人都做预防工作的良好氛围。要定期不定期的开展企业安全检查,查找安全隐患,查补安全漏洞。不断完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做到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五、抓好安全生产培训,提高培训质量。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须经有关主管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企业应加强对本单位其他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需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纳入培训规划,统筹安排使用财政用于中小企业培训的专项资金,加大对企业综合安全生产知识培训;成长型中小企业的安全培训和高危行业、小微型企业培训。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 六、切实加强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检查和指导,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定期对中小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各自分管工作的安全生产,并严格落实检查制度。要结合“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进一步加强管理基础工作,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今后凡出现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的企业,取消其获得专项资金支持资格,并作为安排各地专项数额的重要考量因素。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按照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积极预防、常抓不懈,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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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1-10-10 ]
关于认真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9月27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总结“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三次集中行动情况,分析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形势和事故发生规律,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安排部署国庆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和第四次集中行动。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省委、省政府部署和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要求,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做好国庆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国庆节假日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关于贯彻国办发〔2011〕11号文件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办发[2011]17号)文件的精神,按照9月27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要求,结合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针对国庆节期间的安全生产规律和特点,进一步加强对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责任,强化监管,严格落实节日期间的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事故发生。 二、高度重视,认真抓好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第四次集中行动的重要内容,研究制定周密方案,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把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抓紧、抓实、抓好,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三、开展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和王军民副省长讲话有关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四次集中行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要认真分析第四季度的安全形势,确保安全稳定。要狠抓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重点抓好道路交通、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烟花爆竹等重点领域的安全生产,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当场纠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 四、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在思想认识上再提高,责任制上再落实,依法监管上再强化,工作落实上再下功夫。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单位及早开展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要严格值班制度,“国庆节”期间,要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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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家族企业经营传承与识人用人”培训班的通知
       [ 2011-11-15 ]
关于举办“家族企业经营传承 与识人用人”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帮助家族企业妥善解决经营传承问题,提升民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识人、用人水平,促进民营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经与山东大学协商,确定于10月22日-23日在聊城市联合举办“家族企业经营传承与识人用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山东大学高级工商管理进修班全体学员; 2、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3、聊城、德州等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人。 本期培训班总人数不超过200人,其中进修班学员60人、聊城市100人、德州市40人。 二、培训内容 培训班邀请台湾知名识人用人管理专家、企业管理博士、CES经纬河洛国学评量系统创办人、河洛国学管理顾问(北京)公司执行长黄国郎先生主讲《家族企业经营传承与识人用人》(课程大纲详见附件2);组织山大进修班学员考察学员企业(山东通亚集团、聊城华鸿机电科技公司)。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2011年10月21日下午报到,10月22日至23日上午上课,10月23日下午结束(山大进修班学员24日早餐后结束)。 报到地点:聊城市泉林中苑大酒店(原中银大酒店,聊城市东昌西路135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6路公交车到中银大酒店站下车、从汽车站乘1路或17路公交车到公安局站下车)。酒店联系电话:0635-8426868。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教室租赁费、学习资料费。学员食宿会务按每人每天240元统一安排,费用自理,也可自行安排。 2、本次培训委托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市局(办)组织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和培训工作,于10月18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请填写附件1)电子版报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3、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孙宪卫 联系电话:0531—82037202 82037262 邮 箱:sunxw3667@126.com 聊城市民营经济发展局:马晶晶 联系电话:0635—8270171 附件: 1、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培训班课程大纲                      二〇一一年十月九日 附件1: 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011年10月 日 各市名称 带队人员 联系电话 手机 姓 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附件2: 培训班课程大纲 模块 要目 内容 静态识人用人 简介前言 东西方人才辨识的盲点与智慧 学理理论基础-黄帝内经、河图、洛书(易经前身)说明 人格特质基本架构 人格属性 执行能量-工作管理特质 承上启下-先天上下人际助力与後天经营 五大人才属性的辨识与说明 五大人才属性 个别属性说明 动态能量周期 能量周期 十大能量周期变化与影响,心态、动能与人际磁场 危机管理 生命的转弯处-蜕变周期与应变 生涯规划 攻守时期发展规划 启动灵数 个人与外在的互动关系 联合人际互动 领导者的修炼 个人效能与团队效能,5 W 2 H的思维与决策模式 领导心境 诸子百家的领导思想 管理层次 人体管理工学 来电关系 人际互动之合纵联盟 加减乘除 人际互动的相互影响关系 契机经营 个人、环境、组织发展契机与经营 个人剖析 扬长避短 帮助正确的人生定位,发挥自己的优势 人际助力 先天贵人、阻力在何处?如何调整经营? 生涯规划 人才的发展去留-生涯规划的重要性 启动灵数 个人与外在的互动关系 对权力、信仰、定力、抗压性 … 等的相对反应 契机经营 个人、环境、组织发展契机与经营 事业发展 与家族关系 职场经理人 认识和了解职业经理人的真正能力与发展需求 人才去留 人才发展的心态、需求转变-能量周期的转变与应变 接班人养成 接班人如何选择、培养、磨练 投资发展 投资者如何辨识被投资者事业与管理能力 被投资者如何了解投资者核心需求 个人的投资攻守节点 被投资人的能量强弱整合、团队互补关系 合夥关系 如何选择合适、互补的合作伙伴 客户经营 了解客户消费特性、建立共同理念话题 了解客户实力与资源整合能力 核心团队组建 分析了解个别核心主管的特长与问题 团队间的合纵联盟关系 领导与管理 个别成员-领导与管理的特质分析 管理者领导力提升、个人领导问题解析 危机管理 生命的转弯处-人才的蜕变周期与应变 家族传承 传子或传贤:接班人的辨识、培养与磨练 皇亲国戚 巧妙安排皇亲国戚,避免误踩地雷区 开国元老 巧妙安置开国元老、安排接班顾命团队 家族成员 认识和了解家族成员的彼此特性 夫妻相处 选择、磨合、经营、如何更好地和配偶良好互动 上下沟通磨合 上下代之间的代沟与沟通问题处理 接班团队 新老接班团队的整合与传承 人际关系 内部人事、外部客户、政商关系维护传承 家族企业传承 个案剖析 接班传承 辅助上下代接班人做更好的接班规划, 从核心团队、战略蓝图、到实际问题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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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省级产业集群的通知
       [ 2011-12-8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抓好产业集群壮大工程的总体要求,加快培育一批产业集聚度高、产业链条完善、创新能力强、服务体系健全、竞争优势明显的产业集群,促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依据鲁政发〔2008〕75号、鲁政办发〔2009〕127号文件精神,组织推荐山东省省级产业集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产业集群所在地政府重视,有健全的组织协调机构、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有效的政策扶持措施。   2、产业集群区域面积在100平方公里以内,龙头企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比较紧密,区域内配套能力较强,集群内企业户数在80户以上,年销售收入80亿元以上。   3、产业集群发展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绿色经济、低碳经济和环保要求,基础设施基本完善,产业特色鲜明,可持续发展能力强。   4、产业集群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体系健全完善,拥有省级以上名牌产品或驰名(著名)商标。   5、产业集群骨干企业的技术装备、科技创新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先进水平,节能减排符合达标要求。   6、为产业集群服务的产品研发、检验检测、标准计量、人才培训、电子商务、信息咨询、融资担保、现代物流等公共服务平台健全完善。   二、申报材料   1、省级产业集群申请表(附件1),由市局(办)审核签署意见上报。   2、产业集群基本情况,要求在1000字内。   3、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4、集群内企业名牌产品、驰名(著名) 商标证书复印件。   5、各类公共服务平台、服务体系建设证明材料。   6、国家、省授予的荣誉证书或荣誉称号复印件。   三、工作要求   各市局(办)要严格把关,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推荐材料的纸质(1份)及电子版文件于12月9日前报省办政策调研处。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武爱明:0531—82037285     景方凯:0531—82037287 sdcyjq@163.com 附件:    1、省级产业集群申请表    2、省级产业集群汇总表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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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省休闲农业旅游农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 2009-7-21 ]
关于对全省休闲农业旅游农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2009-07-20 山东中小企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50 鲁中小企办函[2009]38号 关于对全省休闲农业 旅游农业情况进行调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农业部拟于今年下半年召开全国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工作座谈会,根据农业部办公厅的要求,拟对全省休闲农业、旅游农业进行调查,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调研,并将调研情况(纸质材料两份和电子版)于8月20日前,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庄永耀 联系电话:0531—83182675 邮 箱:zhuangyy@smesd.gov.cn 附 件:全国休闲农业、旅游农业发展情况调查提纲和调查表 二〇〇九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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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 2009-12-22 ]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文件 工信厅企业[2009]259号 -------------------------------------------------------------------------------- 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 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支持中小企业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产品质量,根据我部《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的指导意见》中有关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建立300个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目标要求,现就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示范平台的推荐范围、基本条件和程序要求,参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指南(见附件)实施。 推荐数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行业协会原则上不超过4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则上不超过2个。 请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全国性行业协会于1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专家评审意见、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及其相关材料一式两份,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其中,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cxfwc@sme.gov.cn。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指南及其相关表格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www.miit.gov.cn下载。 联系人: 刘怡,韦向群 联系电话:010-68205321,68205319(传真) 附件: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推荐指南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申请表 推荐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二○○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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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填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
       [ 2010-1-14 ]
关于认真填报工程建设领域 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 泰安、临沂、烟台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中央《关于组织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要求,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认真填报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有关表格的通知》,按照分工,省办负责自查中小企业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现将有关材料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各有关市中小企业局及项目建设单位一定要十分重视这次自查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关于排查工作的范围和要求,结合实际开展自查自纠。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地区的建设项目进行逐项认真检查,省里将对重点项目进行抽查。 二、在自查的基础上,认真填写有关表格。市中小企业局负责填写附表二,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填写附表四所列内容,并于1月25日前一式五份报省办科技管理处,同时报送文件电子版。 联系人:钱博 联系电话:(0531)82037227,13906406002 邮箱:qianb@smesd.gov.cn 附件:1、中小企业投资规模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政府投资或使用国有资金的项目名单fu1.xls 2、附表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统计表”fu2.xls 3、附表四“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重点抽查项目登记表”fu3.xls 二〇一〇年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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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09年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 2010-1-12 ]
关于报送2009年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信息化辅导站:    为总结推广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好做法好经验,做好2010年信息化推进工作,请对2009年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情况认真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2010年1月30日前报省办规划发展处(邮箱:luanyq@smesd.gov.cn)。省办今年将在省网开辟专栏,介绍各地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展示信息化应用和服务示范企业及优秀网站。各市要重点总结以下内容: 1.各市、各辅导站推进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的主要做法。 2.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各市(县)分网建设、运营情况(分网设备、人员配备情况;服务企业情况;优秀网站推介文字、图片等)。 3.信息化培训工作情况(举办培训班期数、培训人次等)。 4.省办确认的中小企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单位和信息化服务示范单位工作情况。 5. “百千万”中小企业信息化管理提升活动开展情况。 6. 2010年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作打算、工作措施和建议。 各信息化辅导站总结材料报省办的同时,报所在市、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办)。 二O一O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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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2010-1-11 ]
2010-01-04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促进 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9〕6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对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政策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张德江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李毅中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       谢旭人  财政部部长       肖亚庆  国务院副秘书长   成 员:朱宏任  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       刘铁男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杜占元  科技部副部长       丁学东  财政部副部长       张小建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高鸿宾  农业部副部长       钟 山  商务部副部长       刘士余  人民银行副行长       解学智  税务总局副局长       钟攸平  工商总局副局长       王 勇  质检总局局长       许宪春  统计局副局长       王兆星  银监会副主席       姚 刚  证监会副主席       李吉平  开发银行副行长       孙安民  全国工商联副主席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工业和信息化部,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研究提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建议,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司长王黎明任办公室主任,财政部企业司司长贾谌任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国务院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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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 2010-1-4 ]
2009-12-24 财政部网站 访问次数: 89 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1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为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经国务院批准,现就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本通知所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税收政策规定的小型微利企业。 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二○○九年十二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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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紧急通知
       [ 2009-12-25 ]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元旦春节市场供应和扩大消费工作的紧急通知时间:2009-12-21 08:36:15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鲁政办发明电〔2009〕150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2010年元旦、春节将临,为保障节日市场稳定,扩大市场消费,保证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   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依然存在,甲型H1N1流感仍在蔓延,暴雪低温天气等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蔬菜、食用油、食糖等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个别品种涨幅较大,市场运行中的不确定因素增多。对此,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采取有力措施,维护市场稳定,确保市场供应。要认真落实“菜蓝子”市长负责制,完善工作机制,做好应对市场异常波动的各项准备工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职责分工,形成工作合力。   二、精心组织货源,繁荣稳定市场   要根据元旦、春节居民消费特点及变化情况,指导流通企业广开货源渠道,备足食品及年节用品,丰富商品种类,繁荣节日市场。加强与南方冬季蔬菜产区的协作关系,做好“南菜北运”和反季节蔬菜供应工作。切实搞好产销衔接,指导大型流通企业、运销大户与生产企业做好重要生活必需品的产销对接,强化供应链建设。各地公路、铁路等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与批发、零售企业的协调配合,帮助企业畅通大宗商品运销渠道。   三、加大促销力度,努力扩大消费   认真实施“扩大消费、创新生活”促消费系列活动,抓住两节旺销时机,围绕年货、食品、餐饮、服装、汽车等消费热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促销活动。大力创新促销方式,充分发挥家电下乡和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政策引导作用,为广大居民提供物美价廉的商品,进一步扩大消费。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为载体,大力推进工业品下乡,为农村送去质优价廉的节日商品。拓展文化娱乐、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消费空间,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新闻部门要加大对促消费活动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流通安全   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把食品市场准入关,严防质量不合格食品流入节日市场。切实采取措施,规范促销行为,特别是要加强对各类促销活动的安全管理,严防踩踏等恶性事件发生。加强对定点屠宰企业的巡查和监督,严厉打击私屠滥宰和制售注水肉、病害肉等非法行为。加强市场监管,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做好应急管理,保障市场供应   认真防范暴雪低温天气等突发事件可能对生活必需品供应造成的不利影响,制定市场供应应急预案,完善政府生活必需品储备,适当增加储备商品品种和规模,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用得上,确保节日商品供应不断档、不脱销。及时发布市场信息,加强正面宣传引导,稳定消费预期,防止出现集中采购现象。工商、物价等部门要严厉打击串通定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市场流通秩序。发生生活必需品市场脱销断档、价格大幅波动等异常情况,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置小组,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责任,及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六、加强市场监测,及时掌握情况   加强对元旦、春节市场的监测分析,两节期间启动生活必需品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启动重点批发、零售、餐饮企业节假日销售情况报送工作,及时了解市场运行情况,加强监测预警。各级商务主管部门要深入生产、经营一线,调查分析市场形势,掌握了解供应情况,及时协调解决问题。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十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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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三季度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调度会的通知
       [ 2009-11-5 ]
2009-10-22 访问次数: 137                                     鲁中小企办函[2009]53号 关于召开三季度全省中小企业 经济运行调度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有关单位: 经研究,定于10月26日在淄博市召开三季度全省中小企业运行情况调度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传达全省经贸工作座谈会精神,研究贯彻落实王军民副省长关于当前中小企业工作的意见;   2.通报省办赴广东、福建学习考察中小企业发展的情况;   3.讨论省政府贯彻国发36号文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4.调度7月16日在青岛召开的上半年运行调度会上布置事项的落实情况;   5.调度前九个月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和各市在迎战危机中的新做法及发展中面临的新问题;   6.调度7月9日省政府召开的全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及集群发展情况;   7.调度了解各市开展设备融资租赁的情况及遇到的问题;   8.调度直邮服务试点企业取得的效果;   9.调度今年以来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包括500万元以上项目个数和计划投资数,预计年内竣工项目数和实际投资数,在明年能发挥作用的项目情况等);   10.对第六届中博会山东组参展及销售成交情况进行总结表彰。   请各市对以上4-9项内容准备书面汇报材料一式40份带到会上并作发言。电子版于10月24日前报省办规划发展处(电子信箱:luanyq@smesd.gov.cn)。   二、参加人员   各市分管经济运行的负责人和一名工作人员,17个直邮服务试点县第二家试点企业的营销负责人(请各市通知所属企业营销负责人一并参会)。   三、时间和地点   10月25日报到,26日开会,27日返程,会期1天。   会议地点:淄博市齐林大酒店(淄博市张店区张周路东首)   四、会议食宿   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栾永强 电话:0531-82037279 13506415826   淄博市中小企业局   李峰 电话:0533-3887802   齐林大酒店 电话:0533-2192111   附件:直邮服务试点县第二家试点企业名单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直邮服务试点县第二家试点企业名单 试点县(市、区) 企业名称 济南 历下 金吉列留学机构 青岛 城阳 利美服饰有限公司 淄博 临淄 淄博创意化工厂 枣庄 滕州 华方旋转接头公司 东营 广饶 广饶县华荣液压机械厂 烟台 莱州 莱州市沙河康宇机械厂 潍坊 青州 青州市永利钢构有限公司 济宁 市中 济宁九州工艺厂 泰安 新泰 光明起重机械厂 威海 荣成 威海纹石宝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日照 五莲 海辰环保有限公司 莱芜 莱城 山东恒瑞生物有限公司 滨州 邹平 邹平县保健品有限公司 德州 陵县 统一润滑油代理公司 聊城 阳谷 将军标志服厂 临沂 费县 温和集团 菏泽 郓城 山东圣王水设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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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 2009-10-23 ]
2009-10-22 访问次数: 99 鲁中小企办函[2009]52号 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火炬计划 备选项目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558号)的总体工作部署,为切实组织好2010年度火炬计划备选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方式 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的申报采用电子数据和书面材料相结合的方式。项目电子数据申报一律通过科技部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http://program.most.gov.cn)申报。 1. 申请单位操作流程 (1)注册。申请单位需要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进行注册,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网站说明,并按照有关要求将相关审核资料以特快专递寄送至科技部信息中心。科技部信息中心收到资料后,将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单位注册信息的审核。往年已经在申报中心登记注册的申报单位,仍用原单位管理员账号和密码登录,不需要重新注册。 (2)在线填写申请材料。根据申请材料填写说明,在网上认真填写,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至省科技厅,同时将导出的电子文档及书面材料加盖公章一式四份,于11月13日前报报送省中小企业办,过期不予受理。, 2、 纸质材料须与电子数据内容一致。申报书可从系统中打印,申报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   二、申报材料 申请项目“总投资”中,如申请国家计划拨款,还需按照要求填写《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预算申请书》。预算申请书需附在项目申报书后一起装订。 (一)项目申请单位需提交的材料 1. 产业化引导示范项目 (1)产业化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3)企业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和资产负债表 (4)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 ——科技成果(产品)鉴定证书或最近两年内的科技查新报告、检测(验)报告。 ——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的证明文件,如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专利证书、技术转让合同等。 ——特殊行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新药证书;食品卫生许可证;农药、化肥生产许可证、登记证;通信产品、电力设备入网证;公共安全、计量产品生产许可证;化工、能源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需提交环保合格证明。 ——承担其它科技计划的证明、获得科技经费支持的合同、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金匹配的意向或合同。 ——产品(技术)获奖证书、企业获奖证书、ISO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医药GMP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评估证明、产品用户意见报告、销售合同或意向等。 2. 高新技术产业集群项目 集群项目企业类单位应提供地方政府的产业规划,申报应符合产业化项目的申报要求,填写“产业化项目申报书”,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服务机构类项目申报应符合环境建设项目申报要求,填写“环境建设项目申报书”,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申报材料。 3. 产业化环境建设项目 (1)项目申报书 (2)项目可行性报告 (3)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法人证明材料 (5)需提供的附件材料 (二)材料装订 1.装订顺序 (1)项目申报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原则上为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机构应附验资报告 (4)附件目录 (5)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三)有关要求 1. 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2. 附加材料要有针对性,不要提交与申报项目或企业无关的材料,同时注意提供材料的时效性。 3. 须在规定的栏目内签字、盖章后再报送材料。 4、原则上同一单位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火炬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科技部当年度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 5、正在承担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项目(经费支持项目)实施尚未完成验收的项目单位不得申报今年的火炬计划项目。 三、省级火炬计划项目一同申报,不再另行受理。 四、涉及申报企业登记注册及在线填报技术咨询等业务内容,请直接联系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68522908(传真))。 五、科技部将于近期在http://program.most.gov.cn/发布申报指南和优先支持领域,也可参照“2008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请登陆http://program.most.gov.cn/,见“火炬计划”中“火炬计划通知通告”栏目里的“2008年度国家火炬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和“火炬计划管理办法及文件”栏目里的“国家火炬计划优先发展技术领域(2008年)”。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钱 博 陈广春 张永宾   联系电话:(0531)82037273、82037258、82037255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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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的补充通知
       [ 2009-10-23 ]
关于《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的补充通知 各中小企业局(办):   为便于调查工作开展,现将鲁财会[2009]33号文件有关要求补充如下:   一、调查数据截止时间为2009年7月31日。   二、中小企业局(办)调查统计表格改按本通知附表,其他不变。   三、各填报企业要按附表(详见附表1,附表2)要求填报,并将电子版报表一并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各市主管部门汇总后,将汇总报表及说明(纸质及电子版)报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请各市地将《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报告及联系人员名单于10月12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省中小企业办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周琰   电 话:0531-82037280。   电子邮箱:zhouy@smesd.gov.cn   附件:1.企 业 基 本 情 况 登 记 表(中小企业系统使用)fujian.doc      2. 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统计表(中小企业系统使用)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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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计2009年中小企业投资情况及提报2010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 2010-1-27 ]
关于统计2009年中小企业投资情况 及提报2010年投资计划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办2009年工作安排及2010年工作计划,为全面了解掌握我省中小企业投资进展情况,经研究,确定对2009年中小企业投资情况进行统计,并提报2010年投资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填写“2009年中小企业投资情况及2010年投资计划统计表”。2010年投资计划,要求按照省里确定的18%的增幅安排。 二、统计数据由各市汇总后,于1月25日前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钱博 联系电话:(0531)82037227 邮箱:qianb@smesd.gov.cn   附件:2010年中小企业投资情况及2010年投资计划表fu1.xls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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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 2009-12-18 ]
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统计调查直报点: 根据国家统计局12月3日批复的《全国乡镇企业统计制度》,省办修订了《山东省乡镇企业统计制度》(附件1)。现就做好2009年全省乡镇企业统计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鉴于时间紧迫,省办今年不再召开年报布置会。请各市,各直报点按照新修订的统计报表制度抓紧安排2009年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工作,并通知各县(市)、区下载2009版乡镇企业经济指标汇总系统(附件2),或登录http://www.app.gov.cn/news102274.htm下载,组织好各级报送。 2. 省办今年不再统一印制《乡镇企业统计年报基层表》(表式见附件1制度),请各市根据需要自行安排。 3. 各直报点同时要按照工信部中小企业司的要求做好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直报工作。每个直报点确定5家成长型中小企业作为工信部重点监测企业,12月20日前组织企业做好试报工作(培训资料及各直报点监测企业用户名分配见附件5),自2010年1月份起正式按月报送。省办将在明年1季度举办直报点和监测企业培训班。 4.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直报点要高度重视乡镇企业统计和中小企业运行监测工作,充分借助信息和网络技术提高统计报送质量和效率,确保2009年乡镇企业统计年报、2010年乡镇企业统计月(季)报和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如期上报。 各单位在工作中遇到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反馈省办规划发展处,联系人:栾永强 电话:0531-82037229 13506415826 附件:1.《山东省乡镇企业统计报表制度》fujian1.doc 2. 2009版乡镇企业经济指标汇总系统fujian2.rar 3. 新版报表制度变化和填报说明fujian3.doc 4. 乡镇企业统计的有关要求fujian4.doc 5. 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培训资料fujian5.rar         二OO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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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赴澳大利亚、南非、埃及等国家商务考察的通知
       [ 2010-3-3 ]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赴澳大利亚、南非、埃及等国家商务考察的通知 -------------------------------------------------------------------------------- 2010-03-02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赴澳大利亚、南非、 埃及等国家商务考察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推动我省中小企业协会会员与澳大利亚、南非、埃及等国家在经济、技术和贸易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省中小企业协会拟组团赴上述国家商务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出访时间及费用 1、拟定于2010年5月组团赴澳大利亚商务考察,期间参加“2010年澳大利亚全球商品采购交易会”、拜访墨尔本工商联合会、参观景点等。往返9天,费用18800元\人。 2、拟定于8月组团赴南非、埃及商务考察,期间安排2次商务活动、参观景点等。往返10天,费用25600元\人。 二、参加人员 省中小企业协会企业会员单位负责人。 三、有关事项 请有意参加澳大利亚团考察人员于3月底前报名;参加南非、埃及团考察人员5月底前报名,同时交个人护照。报名结束后,寄发具体行程和出访资料。 四、联系方式 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庆莲 电 话:0531-82037266 E-mail:chenql@smesd.gov.cn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协会 考察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 2010年3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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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建立省级金融、财会类实训基地的通知
       [ 2009-12-10 ]
b鲁担协字[2009]12号 关于申报建立省级金融、财会类 实训基地的通知 省协会副会长单位、有关会员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工业调整振兴的意见》(鲁发[2009] 7号)在企业建立1000个实训基地的要求和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缓解高校金融、财会类专业学生实习难、就业难,省协会与省有关部门协商,决定在规模较大担保机构(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且2009年担保额3亿元以上)中,选择30家机构建立省级金融、财会类实训基地。现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机构自愿、主动申请的原则,愿意承担金融、财会实训任务且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认真填写《省级金融、财会类实训基地申报表》(见附件),并于12月20日前发传真及邮件至省协会秘书处。 二、在担保机构申请的基础上,省协会择优确定30家,由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教育厅、国税局、地税局等部门核发“实训基地”匾牌。 三、被确定为“实训基地”的机构,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学生实习实训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根据院校实践教学计划,结合单位岗位技术技能要求,提供足够的场所和设备,组织安排学生参加岗位实训,完成基本技能训练。同时,支付给学生的实习实训报酬、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享受有关税收优惠;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录用在本单位实训的学生的权利。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华磊 程潇如 电话:0531-82906608 82037289 传真:0531-82906608 邮箱:sddbxh@126.com 附件:省级金融、财会类实训基地申请表fujian0.doc 二○○九年十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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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中小企业融资台湾研修班的通知
       [ 2009-12-7 ]
关于组织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中小 企业融资台湾研修班的通知 省担保行业协会会员单位,各市担保行业协会,担保机构: 为学习借鉴台湾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和台湾中小企业融资的先进经验,提高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管理水平和信用担保能力,省担保行业协会与台湾金融研训院确定共同在台湾举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与中小企业融资研修班。 一、研修形式和内容 研修班采取实地考察、座谈和培训相结合,主要考察和培训以下内容: 1、考察、座谈单位 台湾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台湾银行公会、台湾金融研训院、台湾租赁公司等。 2、培训内容 (1)台湾中小企业信保基金运作和管理模式(包括组织形式 、公司治理 、放大倍数、银保合作 、反担保方式 、人员资质 、绩效考核 、业务信息化、再担保等); (2)信保基金和银行业风险管理; (3)中小企业信用和信贷管理; (4)政府对中小企业信保基金和中小企业融资的扶持政策。 二、研修时间和地点 研修班每期8天,其中,走访、座谈1天,培训1天,考察4天。 研修班每期20人,研修地点在台湾金融研训院,每期结束后由台湾金融研训院颁发结业证书。 第一期研修班时间定于2010年一季度。 三、参加人员 本协会会员单位、担保机构负责人;各市担保行业协会负责人(每期20人,额满为止)。协会副会长、常务理事单位优先安排。 四、报名方式 拟参加考察学习的人员,请填写赴台湾研修考察人员报名表(见附件),于12月12日前发邮件或传真至省担保行业协会秘书处。申报手续及其它事宜另行通知。 五、研修费用 研修费用由协会和台湾金融研训院根据研修课程、参访单位、学员交通食宿及办理相关手续等内容确定。学员费用自理, 协会给予适当补助。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华磊 程潇如 电话(传真):0531-82906608 邮箱:sddbxh@126.com 附件:赴台湾研修考察人员报名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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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 2009-9-28 ]
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局(办),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 自《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发布以来,我省各级财政、国资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局(办)等部门密切配合,全力推动,各有关企业积极行动、狠抓落实,新准则先后在我省上市公司、省属和部分市、县国有大中型企业实施,对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了积极作用。按照财政部统一部署和省财政厅、省国资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企业会计准则的通知》(鲁财会〔2008〕27号)要求,所有大中型企业须在2010年执行新准则。为全面贯彻落实财政部部署要求,进一步推动新准则在我省的贯彻实施,现就有关事项通知以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实施新准则重要性的认识。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是生成和提供高质量会计信息、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保护投资者和公众利益的重要技术标准。实施会计准则体系,是推进企业改革、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程,是当前会计行业的一项重要任务。从上市公司的先期执行情况看,新准则体系科学可行,在维护资产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保护所有者权益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并实现了会计核算标准与国际间的趋同,对于推进对外开放,促进国际经济交流将发挥重要作用。各级财政、国资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局(办)等有关部门及各有关企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实施新准则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进一步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强化措施、精心组织,确保新准则在我省贯彻实施到位。 二、制定执行时间表,确保按时完成。我省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总的时间要求是,省属国有大中型企业应在2009年、其他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单位)应在2010年执行到位。各市也要按此要求,尽快制定本市的执行时间表。尚未执行新准则的大中型企业,要积极行动,制定实施方案和日程表,建立实施工作组,配备业务骨干人员,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实施。已执行新准则的企业,要密切跟踪新准则的实施情况,认真研究分析新准则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并及时反映,确保新准则顺利贯彻执行。 三、各级财政、国资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局(办)及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要切实加强协调和政策指导,制定周密工作方案,抓好相关配套措施的跟进和落实,妥善处理好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国资监管机构要重点抓好国有大中型企业的新准则实施工作;中小企业局(办)要重点抓好非国有中型企业的新准则实施工作;财政部门要重点抓好其他大中型企业的新准则实施工作。要充分发挥新准则咨询专家组的作用,通过召开经验交流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帮助企业积极稳妥地做好新准则实施工作。 四、要建立工作联系制度。财政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新准则实施工作,并主动与国资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办等有关部门加强联系。要建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情况台账,动态反映新准则实施情况,并请各市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每年7月31日前、次年2月15日前按照报表填报说明将附件1、附件2及电子文档分别报省财政厅、国资监管机构和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财政厅将定期公布各市实施进度,并对各市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将各市新准则实施情况作为年终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杜英俊、张慧; 电 话:0531-82669793 、0531-82665250; 邮 编:250002; 电子邮箱:zhanghui1982ok@163.com 省国资委财务审计处联系人:杨 睿、徐 敏; 电 话:0531-85103613 ; 电子邮箱:xumin@sdsgzw.gov.cn 省中小企业办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周琰 电 话:0531-82037280。 电子邮箱:zhouy@smesd.gov.cn 附件:1、山东省国有大中型、非国有大型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报表 2、山东省中小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报表 二○○九年九月一日 附件1: 山东省国有大中型、非国有大型企业《企业会计准则》实施情况报表 ( 年 月) 汇总单位: 上报日期: 所属行业 省属企业 市及以下企业 实行企业化管理单位 合 计 大类 细分 现有户数 已执行户数 执行率(%) 现有户数 已执行户数 执行率(%) 现有户数 已执行户数 执行率(%) 企业户数 已执行户数 执行率(%) 小计 其中上市公司 小计 其中上市公司 工业企业 煤炭企业                                         冶金企业             汽车企业             机械企业             化工企业             轻工企业             纺织企业             商业企业 商业企业             物资企业             外贸企业             服务企业 服务企业             旅游企业             其他企业               合 计             负责人: 制表人: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和非国有大型企业; 2.半年报上报日期为7月31日前,年报上报日期为次年2月15日前; 3.各市财政局、国资监管机构填报此表。 附件2: 山东省中小企业实施《企业会计准则》情况报表 ( 年 月) 汇总单位:(盖章) 上报日期: 所属行业 规模以上企业 大类 细分 现有户数 已执行户数 执行率(%) 小计 其中上市公司 工业企业 食品                                 纺织     造纸     化工     机械     其他     建筑业     交通运输仓储业     批发零售业     住宿及餐饮业     其他 合计     负责人: 制表人: 说明:1.本表统计范围为规模以上中小企业; 2.半年报表上报日期为7月31日前,年报上报日期为次年2月15日前; 3.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填报此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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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0-1-29 ]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 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春节和 “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1月18日下午,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会议部署了2010年工作和当前任务,通报了2009年全省安全生产情况。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现就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积极预防,进一步增强抓好春节和“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省委17号文件,积极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新格局,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深入推进“打非、治违、抓责任”和安全生产“三项行动”、“三项建设”,持续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正确把握形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警钟长鸣、警示高悬,积极预防、常抓不懈,集中力量、集中精力,认真抓好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春节和全国、全省“两会”期间的安全稳定,为实现全年中小企业安全生产目标开好头、起好步。 二、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打非、治违、抓责任”,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集中整治。 国务院确定今年继续为“安全生产年”,我省深化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总的工作要求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进一步落实省委17号文件,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突出三个重点:在稳定全省安全生产形势上,以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为重点,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下达的较大事故控制考核指标;在落实政府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上,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坚持积极预防、强基固本,推进安全生产工作网络化、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在重点行业领域整治上,在确保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前提下,以道路交通和烟花爆竹为重点,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发生。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总抓手,推动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深入开展。 第一,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目前,正值烟花爆竹生产、批发旺季,1月15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烟花爆竹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0]5号),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燃放各个环节的安全监管和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和储存都作了全面部署。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和省政府的统一部署,深入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对合法生产企业的安全监管。 第二、加强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今年寒潮、冰冻等恶劣天气比往年大幅度增加,冬季取暖使用电器增多,电压负荷增大,加上各类取暖方式增多,稍有不慎极易发生火灾事故。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冬季风大、雾雪天气多、事故多发期的特点,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进一步加强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监管力度,加强设备防冻保养管理,抓好冬季防火工作,消除火灾隐患,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三、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和王军民副省长讲话有关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开展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在抓隐患排查、抓整改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当场纠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在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中省办将赴各市进行重点督察。 三、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随时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今年是实施经济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努力实现全省安全生产状况明显好转奋斗目标的重要一年。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科学理念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全局。要针对天气寒冷干燥、雨雪冰冻灾害多发的气候特点,立足超前防范,督促有关单位及早开展风陷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要进一步加强预报、预警、预防工作,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节日期间应急预案,提高应对极端天气事件的快速反应和科学处置能力。要严格值班制度,春节和“两会”期间,要认真落实各项值班制度,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所有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和事故,及时妥善处置。要严格执行事故专报制度,畅通信息报送渠道,确保信息及时准确上报。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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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
       [ 2010-2-4 ]
关于开展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 项目实施情况调研的通知 工信厅企业函[2010]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2003年以来,中央财政根据《中小企业促进法》,设立了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预算科目,安排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和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统称专项资金),在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引导和推动各级财政资金和社会投资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总结经验,全面了解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效果,进一步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决定对2003年以来安排的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内容 (一)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的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完成情况,中小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专业化发展和协作配套情况,项目完成后增加就业岗位情况,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信用服务、创业服务、管理咨询服务、信息服务等方面情况,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效果情况,市场开拓情况,以及上述工作在促进中小企业及其服务机构发展方面的效果,典型案例等); (二)项目管理情况(包括项目申报、项目评审、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 (三)各级地方财政安排、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参与组织和管理的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时间、累计安排金额、使用情况及效果; (四)专项资金项目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五)有关建议。 二、调研方式 此次调研以各地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为主,有条件的地区可以组织力量,对部分地(市)、县(区)进行重点调研。我部也将根据需要,结合工作情况,选择部分地区进行重点调研。 三、有关工作要求 此次调研是对2003年以来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情况和效果的全面总结,各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与财政等部门的沟通,确保调研工作取得实效。请各地方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将调研情况于2010年3月19日前以书面形式(电子版请发送到zcgh@sme.gov.cn)报我部(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叶定达、王岩琴 联系电话:010-68205309、68205310、66017331(传真)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编:100804 二Ο一Ο年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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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换届筹备会议的通知
       [ 2009-11-27 ]
关于召开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换届 筹备会议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市担保行业协会、省担保行业协会常务理事: 为做好协会换届筹备工作,定于11月24日在济南召开协会换届筹备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学习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省政府实施意见,研究我省进一步加快担保体系建设措施; 2、研究协会换届有关事项; (1)讨论协会换届方案及2009年协会工作情况和2010年工作安排意见; (2)研究表彰应对金融危机中支持中小企业表现突出的担保机构及担保协会工作先进集体; (3)修改省担保协会会员发展办法及会员收费办法,布置发展协会会员工作。   3、通报国家第二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项目安排情况,讲解担保机构申请减免税及专项资金项目规范要求。 二、参加人员 1、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分管信用担保的负责人1人; 2、各市担保行业协会秘书长1人; 3、省担保行业协会常务理事1人。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1月24日,上午8:30前报到,9:00开会,会期半天。 地点:济南舜耕山庄舜耕会堂会见厅(济南市舜耕路28号)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认真总结本市今年以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工作开展情况、主要特点、存在的问题和明年工作思路,以电子文档形式于11月22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2、请各常务理事单位认真总结本单位业务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政策建议,以电子文档形式于11月22日前报省担保协会秘书处。 3、请各参会单位于11月20日前将参会代表回执(附后)传至省担保协会秘书处。 4、大会统一安排食宿(济南舜耕山庄主楼),住宿费、交通费自理,会务费、餐费等由省担保行业协会统一补贴。   五、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 张荀 电话:0531-82037277 82037279 邮箱:zhangx@smesd.gov.cn 省担保行业协会 联系人: 范华磊 电话(传真):0531-82906608 邮箱:sddbxh@126.com 附件:参会代表回执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七日 参 会 代 表 回 执 单位名称 参会人员 姓名 性别 职务 联系电话 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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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通知
       [ 2010-3-2 ]
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通知 -------------------------------------------------------------------------------- 2010-02-26 访问次数: 395 关于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直有关单位: 今年是中小企业的结构调整年。为把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转方式、调结构的部署落到实处,决定组织编制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本子。该批项目将与财政、金融部门对接,符合有关要求的,将给予财政专项补助和银行信贷支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按照强优、扶小的要求,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按统一表式编报结构调整项目。项目企业必须是按现行划型标准属于中小型的企业(列入省、市重点培植发展规划的产业集群内企业优先),企业无拖欠银行贷款、欠税漏税和违法乱纪等不良记录,并兼顾到中小企业的各大行业(商业、商务服务、外包服务、电子信息、文化创意、交通物流等)。项目必须符合全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中“10+40+13”的产业导向要求,主要是为大工业、大企业、上游产品配套和拉长产业链的项目,上新、创新项目中应包含淘汰落后设备、产品的具体内容及数额。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00万元(技术创新项目除外)。 二、各市要在认真初审的基础上,于3月20日前将推荐的重点企业及项目分别以纸质文件和电子版同时报省办规划发展处、政策调研处、科技管理处。逾期报送的不再受理。 三、各市推荐企业及项目报送上来后,规划发展处、政策调研处邀请财政、税务、金融部门有关专家组成经济评审组,对项目企业进行遴选;科技管理处从经信委、有关行业协会(含中小企业协会)聘请专家,按专业组成技术评审组对项目进行遴选。经济、技术评审两方面重合的企业和项目方可入选。 四、评审通过的企业及项目,由省办分别按四项计划分类汇总、按为主导产品产业链延伸配套项目为序汇总,汇编成2010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本,通过举行项目推介会形式向各银行及投资公司、设备租赁公司推介。项目的推进,以各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为主,组织与当地银行衔接落实资金,组织实施;省办由科技管理处对项目的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度考核。 省办有关处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张荀,电话:0531-82037277 邮箱:zhangx@smesd.gov.cn 政策调研处联系人:景方凯,电话:0531-82037287 邮箱:jingfk@smesd.gov.cn 科技管理处联系人:钱博,电话:0531-82037227 邮箱:qianb@smesd.gov.cn 附件1:fujian0.xls 表一、__市报送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汇总表式(按四项计划汇总) 表二、__市报送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汇总表式(按为主导产品产业链配套为序汇总) 表三、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调查表式(由项目企业填报) 附件2: 山东省10大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扶持的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目录 二0一0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2: 山东省10大产业振兴规划、重点扶持的40个特色产业和13个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目录 (请登陆:www.shandong.gov.cn查询)  (一)10大产业调整振兴规划   1、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电子信息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2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0日。   2、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船舶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3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0日。   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汽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4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2日。   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钢铁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5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2日。   5、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轻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6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   6、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有色金属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7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   7、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纺织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8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   8、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装备制造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49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   9、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学工业调整振兴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50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4日。   10、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现代物流业振兴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发〔2009〕61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7日。   (二)4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氯碱、农药、化肥、炼化、轮胎、食品、葡萄酒、白酒、啤酒、造纸、自行车电动车、陶瓷、钟表等13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2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5日。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家具、工艺美术、家电、五金衡器、医药、服装、纺织机械、农业机械、铸造、模具等10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3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5日。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粮油加工、乳业及乳制品、烟草、中药、丝绸、皮革、塑料、包装等8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8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18日。   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黄金、建材、石材、水泥及散装水泥、电工电气及仪表、石油装备、煤炭机械、煤化工、焦化等9个特色产业调整振兴指导意见(第四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9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18日。 (三)1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省信息产业厅关于促进射频识别(RFID)等3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一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28号);发文时间2009年4月22日。   这3个新兴产业分别是射频识别(RFID)产业、半导体照明产业、软件产业。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促进生物、海洋、集成电路、彩电平板显示、轨道交通等5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二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4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7日。 3、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等部门关于促进航空航天、核电装备、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等5个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的指导意见(第三批)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35号);发文时间2009年5月8日。 (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中小企业办山东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的通知(鲁政办发〔2009〕127号);发文时间2009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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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国庆节、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 2009-9-10 ]
2009-09-07 访问次数: 69 鲁中小企办字[2009]62号 关于开展国庆节、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09]2号)要求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50号)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09]4号)的部署,为进一步贯彻落实6月1日和29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推动“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向纵深开展,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为国庆60周年、第十一届全运会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确保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式持续稳定,确定在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总体要求   全面深入检查今年以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发明电[2009]50号)、省政府安委会《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督促检查的通知》(鲁安明电[2009]4号)和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通知》(鲁中小企业办字[2009]59号)的贯彻落实情况,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保证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安全生产决策部署的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确保全省中小企业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检查内容 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关于“安全生产年”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各项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扎实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切实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 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完善安全规章制度,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情况。 3、贯彻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企业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情况;对近两年来排查出来的重大隐患整改情况。 4、重点行业领域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认真查处事故,严格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切实用事故教训推动工作,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落实国庆60周年庆祝活动和第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加强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加强对爆炸物品、易制爆易制毒物品和重要设施的安全管理情况。 三、检查方式   这次大检查活动,由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采取企业自查与部门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市对各县(市、区)、各县(市、区)对各乡镇及重点企业的督查面要达到100%。9月中旬开始,省办将组织力量赴各市进行重点督查。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深入排查治理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事故隐患,认真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和企业的安全监管,全面做好易燃易爆行业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物处置等各环节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督促生产经营者依法安全生产和规范经营。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对做好国庆60周年和第十一届全运会安全保障工作的重大意义,把大检查作为当前安全生产的重要任务,加强领导,认真抓实抓好。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组织开展好检查和督察工作。   2、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检查工作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确保大检查全面彻底、不走过场。要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3、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国庆节前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立即责令停产停业整改,确保万无一失。 二00九年九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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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浙江大学企业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 2010-3-5 ]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浙江大学企业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 2010-03-04 访问次数: 53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浙江大学企业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浙商的先进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提升竞争力,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确定在浙江大学举办企业管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形式和内容 研修班采取专家课堂讲授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结合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卓越实践,从企业管理的战略层面、投融资层面、营销层面、领导层面、用人层面、财务执行层面、治理层面、品牌建设层面、决策层面等为参加研修人员解读企业管理新方式、新理念、新思维,课程中结合浙商的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授课,实地参观考察阿里巴巴、娃哈哈集团、青春宝集团等知名企业。 二、时间和地点 研修班拟定于2010年二季度举办,培训时间6天(其中授课三天、考察三天)。地点浙江大学。 三、参加人员 省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和各市协会负责人。 四、报名方式 拟参加研修班人员由各市协会统一组织报名,并于3月31日前发邮件或传真至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五、研修费用 按50人计算,费用每人2400元,如报名人数增加,费用相应减少。学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庆莲 电 话:0531-82037266 E-mail:chenql@smesd.gov.cn 二Ο一Ο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协会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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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浙江大学企业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 2010-3-10 ]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浙江大学企业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 2010-03-04 访问次数: 147 关于组织会员单位参加浙江大学企业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全省中小企业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践科学发展观,学习浙商的先进经营模式和管理理念,提升竞争力,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确定在浙江大学举办企业管理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形式和内容 研修班采取专家课堂讲授和实地考察方式进行。主要内容如下:   结合当前中小企业发展的现状以及为企业服务的卓越实践,从企业管理的战略层面、投融资层面、营销层面、领导层面、用人层面、财务执行层面、治理层面、品牌建设层面、决策层面等为参加研修人员解读企业管理新方式、新理念、新思维,课程中结合浙商的先进经营理念和管理理念授课,实地参观考察阿里巴巴、娃哈哈集团、青春宝集团等知名企业。 二、时间和地点 研修班拟定于2010年二季度举办,培训时间6天(其中授课三天、考察三天)。地点浙江大学。 三、参加人员 省中小企业协会会员单位和各市协会负责人。 四、报名方式 拟参加研修班人员由各市协会统一组织报名,并于3月31日前发邮件或传真至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五、研修费用 按50人计算,费用每人2400元,如报名人数增加,费用相应减少。学员往返交通费、食宿费用自理。 六、联系方式 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陈庆莲 电 话:0531-82037266 E-mail:chenql@smesd.gov.cn 二Ο一Ο年三月三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协会 培训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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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成长型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会”的通知
       [ 2010-3-15 ]
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成长型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会”的通知 -------------------------------------------------------------------------------- 2010-03-09 访问次数: 118 鲁中小企办函[2010]14号 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 与成长型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转方式、调结构、促增长”的战略部署,2010年国家和省将进一步加大科技创新和成 长型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为帮助我省中小企业及时了解相关政策信息,掌握科技创新、财税资金扶持和政府资助项目申报等要求,用足用好各项扶持政策。定于3月27-28日在济南召开“全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与成长型企业扶持政策指导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专题一:科技创新扶持政策专题 1.科技创新计划:“863、973、火炬”等科技计划、重点新产品和技术创新计划等申报指南及2010年计划重点。 2.科技成果的鉴定、登记,科技奖励的申报与评审等。 3.国家和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技术中心及国家自主创新产品认定标准、申报程序、注意事项。 4.2010年山东省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奖申报评审工作安排。 5.成功企业产学研模式和构建技术创新联盟经验分享。 专题二:产业扶持资金专题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高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 2、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国际市场开拓资金、对外经贸发展基金;信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资金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专项资金。 3、农业产业化及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项资金。 4、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资源综合利用、淘汰落后产能等节能减排扶持资金。 专题三:“转方式、调结构”产业政策专题 1、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政策。 2、“转方式、调结构、扩内需”项目扶持资金申请条件、程序和要求。 3、中小企业如何合理定位,申报政府资助项目,获得国家扶持资金。 专题四: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专题 介绍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实施四项计划,推进结构调整重点项目编制工作的要求和条件。 专题五:企业融资专题 1、中小企业如何实现股权质押融资和海外上市融资。 2、产业投资基金与技术风险投资。 3、实用新型融资工具介绍。 专题六:项目对接指导与新项目推介专题 1、专业人员与项目申报企业对接洽谈。 2、推介山东省科学院、产学研联盟新技术新项目。 二、会议方式 政策讲解,专题介绍,案例分析,对参会企业提供项目进行具体点评和指导,协助申报并给予后续服务和支持。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3月26日下午报到,27-28日开会,会期二天。 地点:济南黄河大厦(济南市英雄山路20号,电话:0531-51688839) 四、参加人员 1、各市、县(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分管科技和项目申报工作的同志; 2、成长型、科技型中小企业负责人; 3、拟申请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负责人; 4、拟申报省重点新产品、技术创新计划、火炬计划,科技成果签定、申报科技进步奖等的企业负责人; 5、具有新兴战略性产业项目的企业负责人。 五、会议费用 本次会议共收取会务费700元(含资料、场地、食宿费等)。 六、会议组织 1、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本地企业报名,并将与会单位人员名单于3月20日前报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科技中心,以便统一安排。 2、拟申请银行贷款和有关专项资金扶持的企业请携带企业项目资料参会咨询。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广春、张永宾 电话:0531-82037258、82037255,13793183633; 邮箱:83182658@163.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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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
       [ 2010-3-15 ]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 -------------------------------------------------------------------------------- 2010-03-09 访问次数: 79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竞赛活动的通知 人民银行(山东省)各市中心支行、分行营业管理部,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意见》(济银发[2006]167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快全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优化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促进全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竞赛活动。 一、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竞赛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中小企业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加快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是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推动中小企业发展壮大的必要途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我省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融资环境,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决定以竞赛活动为载体,充分调动和激发全省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逐步建立健全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信息采集、信用培育、信用评价、成果应用、信息发布、融资服务和政策扶持体系,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效率和水平,引导金融机构大力优化信贷结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为全省经济实现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动力和支持。 二、组织领导 本次竞赛活动由人民银行济南分行牵头,与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联合成立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竞赛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和协调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竞赛活动相关事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人民银行各市中心支行(含分行营业管理部,下同)和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下,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具体组织实施竞赛活动。 三、竞赛内容 本次竞赛内容以中小企业征信工作为主,以工作成效确定竞赛成绩和名次,主要考查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开展情况。 (一)中小企业信息采集情况。新成立、新开户中小企业信息采集情况和为中小企业建立真实、完整、连续的信用档案的情况,主要包括对金融机构的组织和督导情况,整合人民银行内部信息资源情况,协调工商、税务、环保、质监等部门,实现登记、财务、纳税、奖惩等信息的规范采集和定期更新情况,入库信息质量状况。 (二)中小企业信用培植情况。制定符合地方实际的工作规划和具体措施,指导商业银行大力开展培植和帮扶工作,分梯度提升中小企业信用等级,使其达到金融机构信贷准入标准或获得金融机构的优先支持工作开展情况。对培植成功或进入扶持范围的企业的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三)中小企业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情况。因地制宜创新性地开展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工作情况。推广“农信模式”、“莱商模式”,有效扩大信用评级对象的范围,组织各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县级联社和农村商业银行与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在新增贷款户、中小企业客户筛选、关联企业风险分析、行业风险分析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的情况。将信用评级报告作为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重要准入依据和评价标准的情况。达到“2010年参与信用评级的中小企业数量较2009年增长10%以上,企业复评率达到50%以上”的目标情况。 (四)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开展情况。落实《关于组织开展山东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济银发[2007]87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的通知》(济银发[2008]94号)的情况。引导金融机构落实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对信用等级较高的担保机构实施优惠合作条件的情况。向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推介评级结果,推动信用评级在财政扶持资金、风险补偿基金、再担保基金投放决策中的应用情况。 (五)对征信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情况。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将征信成果应用与贯彻落实国家货币政策、优化信贷结构、创新金融产品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征信+信贷”工作模式的情况。包括项目储备库和中小企业推介情况,通过银企项目推介会、银企合作签约会等平台促进征信中小企业与金融机构有效对接的情况。鼓励金融产品创新,为处于不同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提供适合其特点的金融服务的情况。达到“全年中小企业贷款增速高于同期信贷总量增速水平”的情况。 (六)宣传协调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中小企业信用与金融知识的宣传培训情况。推动地方政府建立针对金融机构、中小企业、信用中介服务机构的资金扶持与风险补偿措施的情况。健全部门间协调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及担保机构发展合力的情况。 四、实施步骤 本次业务竞赛活动自2010年3月开始至2011年1月结束,分为组织动员、督导实施和总结评比三个阶段: (一)组织动员阶段:2010年3月为组织动员阶段。各市中心支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行动起来,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以及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在金融机构、评级机构、担保机构、中小企业等部门单位间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 (二)督导实施阶段:2010年4月至11月为督导实施阶段。各地要成立相应的办事机构,根据竞赛内容并结合地方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并及时调度工作情况、总结成功经验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通报各地工作进展情况,择机开展专题调研和督导。 (三)总结评比阶段:2010年12月至2011年1月为总结评比阶段。各地对2010年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验及具体成效进行总结,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和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对全省业务竞赛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评比,对涌现出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 五、总结评比 领导小组将组织开展综合考核评比工作。考核评比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领导情况;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建设情况,包括建立数量、档案信息更新情况及数据质量等;中小企业信用培植情况,包括培植范围、培植数量、扶持成效、中小企业融资增长状况等;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情况,包括参与评级企业范围及数量、跟踪评级率等;征信成果应用情况,包括应用渠道、范围和信贷支持成效等;宣传协调情况,包括机制建设、宣传措施及效果等;创新性地开展工作及取得成效情况等。竞赛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6名。 六、具体工作要求 (一)各市中心支行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竞赛活动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以本次业务竞赛活动为契机,促进全年工作再上新台阶。要加快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程建设及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确保抓出实效。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指导,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区别对待、扶优限劣的原则贯彻落实信贷政策,将新增贷款规模真正用于信用良好的中小企业。要进一步推动银保合作与业务创新,督促金融机构与经营稳健、信用等级较高的担保机构密切合作,建立合理的风险共担机制。 (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和扶持工作,落实工作目标,积极推动地方政府依据《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切实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与人民银行共同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信用评价、信用风险防范和失信惩戒制度。组织引导担保机构和中小企业积极参与信用评级,制定信用报告使用办法,推广信用评价结果。积极促进中小企业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推动评级结果在政府行政许可、市场准入、政策扶持等领域的应用。 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二○一○年二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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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
       [ 2010-3-16 ]
关于转发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中小企业 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局(办): 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提升中小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加快培育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和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创新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决定在全国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现将《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研究。对拟定申报工程实施单位的市,先由各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局按照文件的规定条件联合提出书面申请,分别报省知识产权局和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进行评估后确定向国家报送的单位。各市提出申请的截止时间为3月26日。 省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联系人:李磊磊 电 话:(0531)88198529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钱博 电 话:(0531)82037227 二○一○年三月九日 山东省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0年3月9日印发 注: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请到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网站“重要通知”一栏(时间2010年2月25日)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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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我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 2010-3-29 ]
2010-03-16 关于对我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按照国家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工作情况调研的通知》要求,现对我省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如下调研:   一、已成功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请报送发行的基本情况(规模、方式、券商、承销商、担保机构以及服务的中小企业数量、类型等)及效果。   二、已经完成前期筹备工作、正式上报申请,准备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请汇总上报情况、工作进度以及拟发行集合债券的基本情况。      三、已经开展或正在筹备类似中小企业集合债券的或其他类型融资方式的,请汇总报送具体情况。   四、今年计划开展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或融资租赁等其他融资方式试点的,请报送试点的县(市、区)名单和试点计划,待工信部有政策时优先给予扶持。上述情况材料请于4月5日前报送省办规划发展处。   电话(传真):0531-82037277   邮箱:zhangx@smesd.gov.cn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二○一0年三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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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创建山东省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活动的通知
       [ 2010-4-1 ]
关于开展创建山东省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活动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和省中小企业办2010年工作安排,为破解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企业管理薄弱”难题,全面引导和帮助中小企业夯实各项基础工作,不断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省中小企业办与省企业联合会决定联合在全省开展创建山东省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建对象的基本要求 1、领导高度重视管理基础工作,用科学发展观来指导企业的改革和发展,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和科技创新型企业。 2、企业加大对创建活动的投入,制定了创建计划、目标和实施方案,做到了“五落实”:领导分工落实、办事机构落实、人员落实、措施落实、各项工作落实。 3、企业组织机构健全,运作效率高,协作意识加强。员工能围绕市场需求准时化生产,提高了快速反应能力。基本消除了企业内部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现象,基本达到了“精简、高效、精干”的要求。 4、企业的各项基础管理工作达到了“有序、规范、系统、科学”的要求,生产现场管理具有较高水平,讲求管理精细化,实行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 5、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稳定,近三年来经济效益稳步提高,实现了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按上述要求,请各市局(办)认真遴选,确定创建企业,组织企业按附表要求填写申报表并加盖公章,由各市局(办)于4月底前统一报省中小企业办科技管理处。 各市创建名额分配如下:济南、青岛、烟台、潍坊、济宁、淄博、临沂、德州市一般不少于5户,枣庄、东营、威海、泰安、日照、莱芜、滨州、聊城、菏泽市一般不少于3户。 二、样板企业的创建工作 对确定的推荐单位,省中小办、省企联将进行重点培养,组织专家上门服务,主要抓好以下帮促工作: 一是帮助企业搞好精细化管理知识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或送教上门(赠送教材)等办法,为企业传授有关知识和方法。 二是组织专家深入到企业搞好咨询服务,根据企业要求,组织专家组为企业咨询诊断,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方案及工作计划,帮助企业改进和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抓好经验交流,组织企业互帮互学,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三、评估认定工作 评估认定采取专家服务和咨询认定相结合的办法。在样板企业创建过程中,省中小企业办、省企联将组织专家组,按照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的基本要求,对创建对象进行现场咨询、培训、指导和服务。对达到基本要求的将颁发山东省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证书和奖牌,并在全省进行表彰、宣传或奖励。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联系人:刘会友 电话:0531-82037273 邮箱:liuhy@smesd.gov.cn 地址:济南市玉函路25号 传真:0531-82037201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联系人:程琳 电话:0531-85698929 邮箱:sdql006@126.com 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746号山航20F 传真:0531-85698929 附件:山东省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申报表 二○一○年三月二十四日 附件 山东省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申报表 企业名称 通讯地址 邮编 法人代表 电话 联 系 人 电话 手机 网 址 邮箱 传真 近三年企业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申报单位 意 见 法人代表(签章) (公章) 年 月 日 市局(办)意见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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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发[2010]2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
       [ 2010-4-6 ]
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发[2010]26号文件精神 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办发〔2010〕15号文件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通知》(鲁政发〔2010〕26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鲁政发[2010]26号文件精神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各项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0]6号)的精神,省办确定在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内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根据省政府和省安委会有关指示精神,结合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为载体,积极预防、加强监管、落实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鲁发〔2008〕17号),深化“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机制、安全保障能力、安全监管队伍“三项建设”,抓基层、打基础,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提供有力的安全保障。 (二)工作目标。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明显加强,各类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持续下降,遏制较大事故,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持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突出预防为主,着力做好事故防范   (一)完善事故防范制度。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产业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产业政策,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淘汰落后及安全性能低的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大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严格执行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并建立隐患整改评价制度。建立完善各级各类危险源、事故隐患动态监控及预警预报体系。加大职业危害治理,改善生产作业环境和条件。进一步完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预防机制,确保灾害信息和预防措施通过手机短信等方式在第一时间传达到各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严防事故灾难发生。 (二)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集中行动。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针对全年各个时期的形势特点、工作重点和目标任务,每个季度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集中行动。第一季度,开展保“两节、两会”集中行动。第二季度,开展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行动。以组织开展第九个“安全生产月”活动为重点,在全省开展深入扎实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专家对重点领域的关键环节、重点设施进行“诊断式”检查;组织安全宣讲队,深入基层单位、车间、班组开展全员安全应知应会培训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安全素质。第三季度,开展夏季汛期防范自然灾害事故集中行动。针对夏季高温和汛期多雨特点,做好以防汛、防雷电等为重点的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排查治理自然灾害隐患点,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第四季度,开展冬季安全生产集中整治行动。针对冬季事故易发的特点,全面排查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从12月中旬开始,在全省开展烟花爆竹百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 (三)建立完善事故教训推动工作机制。认真总结省内外(包括国外)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分析同行业、同时期发生的事故规律,找出共性问题,并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实际,制定出举一反三的改进措施,汲取教训,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类似事故发生。同时,要认真总结基层企业实现本质安全生产的做法,推广典型经验,把好的做法形成制度,建立起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三、进一步强化“打非、治违、抓责任”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坚持经常性重点专项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等行为。要注重监督防范非法违法生产企业在产业结构调整中异地转移。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联合执法。对无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要坚决取缔;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停产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安全条件的,要依法关闭。要加大事故查处力度,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查处每一起事故。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依法落实职工对安全生产的参与权和监督权,对群众举报的各类非法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兑现奖励。 四、突出落实责任,严格安全问责制度   (一)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要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发〔2007〕54号)要求,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确保安全投入、管理、装备、培训等措施落实到位。企业法人代表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起全面责任;要加大安全投入,以科技为支撑,健全各项制度,加强班组建设和现场管理,落实岗位责任,完善企业绩效工资制度,加大安全生产挂钩比重。要依法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齐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抓好对员工的培训教育,积极开展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责任全员化、制度建设规范化、现场管理精细化、教育培训常规化,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对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要依法从严处理。 (二)严格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鲁政办发〔2008〕22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加强日常监管,切实把监管工作落实到生产经营每一个领域和环节。坚持关口前移,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重点企业的安全监管,要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级管理部门要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管理的职责,严格行业准入条件,提高行业安全生产水平。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预案演练。 (三)严格安全目标责任考核。各级主管部门要健全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加大领导干部政绩业绩考核中安全生产的权重和考核力度,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党风廉政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之中,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严格安全生产问责制度,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和鲁发〔2008〕17号文件的规定,对违法违规、失职渎职的,要严格追究责任。 五、突出抓好基层基础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一)大力开展“四个创建”活动。继续开展创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先进县(市、区)、先进企业、“安全社区”和“安全标准化示范园区”活动,总结经验,树立典型,推动基层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建设,引导基层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保障能力。 (二)强化培训教育工作。进一步完善省、市、县(市、区)三级安全培训体系,强化企业培训的基础作用。继续抓好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的培训,加强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工作,严格落实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持证上岗制度,做好对高危行业和中小企业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加强安全专业技术人才培养,提高培训质量,提高一线劳动者的安全素质和水平。 (三)加强安全宣传工作。着力抓好“安全发展、预防为主”为主题的“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齐鲁行集中行动”等各项活动,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普及安全知识。要将安全宣传工作日常化,开展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知识进企业、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家庭活动,进一步营造加强安全生产的社会舆论环境。大力推进建设安全诚信企业、举办“安康杯”竞赛等安全宣教活动,推行安全文化建设示范工程等。 (四)坚持“科技兴安”战略。大力实施安全技术改造,结合推进安全产业的发展,加快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关键技术研发,集成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支持安全生产重大信息化项目,提高安全生产信息化水平。把安全科技进步纳入结构调整、产业升级的重要内容,做到安全技术与建设项目“三同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组织实施。要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实施。各级、各部门和企业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的具体措施。要把活动组织开展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 (二)强化监督检查。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进一步完善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地方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工作指导、督促检查、政策制定、事故查处以及打击瞒报事故行为等方面,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大意义和工作要求,发动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全面推进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〇一〇年三月三十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10年3月3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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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清华大学高级经济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 2010-4-13 ]
关于组织参加清华大学高级经济管理研修班的通知 各县市区民经局、相关企业: 为更好地落实市委市府“民营推动战略”,全面开展“全民创业年”活动,按照省中小企业办2010年培训计划要求,市中小企业局与清华大学协商确定,组织我市部分民营企业参加清华大学高级经济管理研修班。本次培训所讲课题对我市民营企业非常必要,培训费用也给了很大优惠。各县市区局和有关企业要抓住这次难得机遇,组织好有关企业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授课内容和主讲人 1、营销战略管理 2、企业创新与战略管理 3、切割营销 主讲老师分别由清华大学知名教授和特聘教授担任。 二、时间:2010年4月22日—4月26日,4月22日报到。 三、上课地点:清华大学 四、相关费用:每人1950元(含培训费、资料费、食宿费等)。 五、参加人员:各县市区民经局负责人带队参加,全市成长型民营企业、重点民营企业、乡镇分管民营经济工作领导,每县市区可按10个名额以内安排。 六、上报时间:2010年4月15日前将参加人员名单(姓名、性别、单位职务、电话)报市民经委外经贸科。(由于清华园住宿非常紧张须提前预定)。 联系人:高玉芳 联系电话:2687520 13953414988 邮箱:1395341@163.com 二O一O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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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 2010-3-10 ]
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关于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 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信委(工信委)、工业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局(厅、办),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有关省区市人事厅(局): 为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决定继续联合举办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本次网上招聘活动是贯彻国务院有关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精神,改善就业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以及就业特殊困难人员就业的一项重要举措。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做好活动的宣传和组织工作,确保活动的规模和效果有所提高。 二、招聘活动由北京中小在线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www.sme.gov.cn)、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www.ncss.org.cn)承办。活动期间,中小企业招聘信息与高校毕业生求职信息在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和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免费发布、免费浏览。 三、招聘时间为2010年3月1日至6月8日。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将招聘活动信息通知中小企业,积极组织一批中小企业于2月28日前登录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参加招聘活动(活动期间企业可以继续提交招聘信息)。请各省(区、市)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及时通知各高校,尤其是高职院校,组织应届毕业生上网求职与应聘,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工作。 四、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与管理,坚决杜绝虚假信息。各地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有分管领导负责网上招聘工作,并安排专人对本地区中小企业招聘信息的真实性进行审核。“2010年全国中小企业网上招聘人才需求登记表”可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下载。 五、请各省(区、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2月10日前将招聘活动工作联系人姓名、电话、传真及电子邮箱告知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以获取招聘管理系统的用户名和密码。各中小企业信息网地方分站希望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实现企业招聘信息共享的,可以与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联系安装嵌入式地方网站招聘系统。 六、联系方式 (一)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小企业司 联系人:胡阳辉 电 话:010-68205311 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 联系人:蒲文宜、王 征 电 话:010-68576102、68579942(传真) E-mail:info@sme.gov.cn (二)教育部 高校学生司 联系人:冯晓凯 电 话:010-66096542 全国大学生就业公共服务立体化平台 联系人:姚剑锋、赵国楗 电 话:010-66097183-612、66097072 传 真:010-66097332 E-mail:myjobedit@moe.edu.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教育部 二О一О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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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我省开展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调查的函
       [ 2009-8-12 ]
2009-08-06 访问次数: 100 鲁中小企办函[2009]40号 关于在我省开展中小企业 产品质量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调查的函 东营、烟台、潍坊、济宁、威海、临沂市中小企业局 ( 办):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及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调查的函》(工信厅企业函【2009】423号)文件精神,经省办研究确定,对广饶县橡胶轮胎产业集群、莱阳市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滨海经济开发区盐化工产业集群、梁山县挂车产业集群、文登市工艺家纺产业集群、兰山区板材产业集群开展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情况调查。请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按照工信部办公厅文件要求,在省办确定的产业集群中选择不同规模的20家中小企业(其中50人以下的小企业不少于10家)和公共服务机构,组织中小企业和公共服务机构负责人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分别认真填写《中小企业质量现状及服务需求调查表》和《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与服务情况调查表》。请各市务必于8月25日前将开展调查的简要情况(要包括参与本次调查的中小企业及公共服务机构名单)、《产业集群简要情况介绍》及两个调查表纸质件一并报送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科技管理处、政策调研处。产业集群简要情况介绍材料电子文档同时发至liuhy@smesd.gov.cn和wuam@smesd.gov.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刘会友 0531-83182673            武爱明 0531-83182685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信厅企业函【2009】423号文件(请到中国中小企业信息网http://www.sme.gov.cn/index.htm通知通告栏目中下载)                            二〇〇九年八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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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特色产业镇宣传画册》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 2008-9-18 ]
             鲁中小企业函[2008]45号 关于做好《山东特色产业镇宣传画册》 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计划”,加快产业集聚,形成了一大批竞争力强、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镇,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推动了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为系统反映我省特色产业镇发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展示特色产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省办决定编纂出版《山东特色产业镇宣传画册》(以下简称《画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画册》主要内容。《画册》是宣传和展示我省特色产业发展成就的资料性画刊,内容包括国家和我省近年来出台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文件;特色产业镇典型介绍。 二、成立《画册》编纂委员会。为保证《画册》编纂工作的顺利完成,决定成立《画册》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尹静雯主任担任,曲荣先副主任为副主任,各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编委。省办政策调研处具体负责画册的组织、编辑、印刷和发行工作。 三、《画册》资料的征集。《画册》以省办已命名的60个特色产业镇为重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特色产业发展成果。《画册》由山东画报社设计承印,约140页码,16开铜板纸印刷,每个特色产业镇2个页码(文字和图片各1个页码)。进入画册的特色产业镇要提供2000字文字资料和5张反映特色产业发展成就的图片。文字资料要准确把握特色产业镇的基本情况、发展特点和主要做法,内容详实,数字准确。图片分大、中、小场景图片,产品图片要求是写真,图片最好有人物活动或人物特写,力求生动。大照片JPG格式20MB以内,小照片不小于10MB,用500万以上象素数码象机拍摄制作。 四、稿件上报时间。各市要抓紧对撰稿工作做出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择选素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图片和文字资料,以电子版形式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政策调研处。 联系人:武爱明 董广山 电 话:0531—83182685 电子信箱:wuam@smesd.gov.cn Donggsh@smesd.gov.cn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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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 2008-9-19 ]
鲁中小企办函[2008]46号 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企业 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等21家单位共同主办的“2008中国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创新成果的筛选、组织和推荐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十二份及电子邮件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 系 人:钱 博 联系电话:(0531)83182675 邮 箱:qianb@smesd.gov.cn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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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意见
       [ 2008-9-27 ]
鲁政发〔2008〕9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搞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当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对于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扩大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给予适当补偿,对中小企业贷款多、风险控制好的银行给予奖励,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城市商业银行要把服务中小企业作为主要任务,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明确“服务社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结合自身特点致力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银监部门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民营经济相对活跃、民间资金雄厚、金融需求旺盛的地区增设机构网点。大中型银行机构要推进小企业授信事业部制,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设中小企业贷款部门,增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特色支行、特色柜台。   三、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各级政府要支持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推广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程试点经验,建立信用企业培植体系,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定向辅导和培植,逐步提高达标率,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改善中小企业自身融资条件。省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小企业培育计划,明确扶持重点,把信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培育“新、特、优”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建立银企合作良好关系。   四、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类担保机构建设,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服务体系,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完善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机制,培育资金雄厚、运作规范的品牌担保公司,提高担保能力和担保比率。探索建立再担保机构,发挥好再担保资金的信用增级、风险分散和运行监管等功能,促进市县担保机构健康发展。鼓励推进资信高的中小企业之间、农户之间建立互保互助组织和联保贷款机制。推进商业银行和信用等级高的担保机构密切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共同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五、对小企业贷款实行单独考核和单独管理。金融管理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信贷倾斜政策,将新增贷款规模真正用于小企业,力争使2008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2007年。切实发挥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导向评估体制作用,将小企业信贷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金融机构执行货币信贷政策评估。银监部门要督促各银行对小企业贷款进行定额定量单独考核。各金融机构要单独设置小企业信贷额度,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信用良好的小企业,单独列出各级分支机构支持的小企业客户名单,实行单独管理。同时,商业银行要科学考核和处置小企业不良贷款,合理制定小企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六、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抵押贷款方式。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探索符合中小企业实际的担保抵押方式,凡是法律上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贷款抵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抵押贷款门槛。当前,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建立完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制度,拓宽动产担保范围,并积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集体土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缓解中小企业抵押难的矛盾。   七、推进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信用评估机构按照银行贷款要求的企业信息和社会所需要的相关信用指标,对贷款中小企业进行统一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作为各银行机构贷款审批依据,实现“一方评级,多方认可”,提高银行信贷效率。   八、精简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程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制度,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进一步简化审贷程序,精简审批环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快速、及时、有效”的目标。   九、认真落实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落实财政贴息资金,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帮扶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稳妥有序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和利用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十一、大力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加快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给予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推动符合产业政策的优质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证券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十二、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部门要搞好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的开展,认真筛选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打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的方式,发行集合债券,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十三、促进表外融资业务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各种表外金融工具,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同时,银监部门要给予指导并可将表外业务敞口列为对银行小企业贷款绩效的考核指标。   十四、积极探索其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探索开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典当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模式;尝试使用国内保理业务、国内信用证业务等用未来收入担保的新型金融工具;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十五、鼓励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动服务方式、服务组织等方面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并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部门和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金融服务创新的积极性。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好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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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08-9-27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认真贯彻9月12日和9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国庆佳节期间全省中小企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最近一个时期,有的省份连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全省中小企业系统要认真吸取省外连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针对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的特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做出工作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 切实抓好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对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明确整改措施,抓紧治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利,工作有效,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对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检查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营、运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化工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四、加强节日值班,确保联络畅通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严格执行干部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到应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处理,及时逐级上报,及时维护生产秩序。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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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 2008-11-26 ]
鲁中小企办函[2008]59号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 应用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08]260号)转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的征集范围、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和填表说明进行征集。务于12月10日前将报送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到省办科技管理处,由省办汇总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孙学山 联系电话:0531—83182673 电子信箱:sunxsh@smesd.gov.cn 附件:《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 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08]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委(办),各相关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引导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投资方向,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应用技术发展,按照我部《落实国务院〈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工业和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08]203号)的要求,我部拟组织编制《国家鼓励发展的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应用于工业企业设计研发环节,能够促进该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二)应用于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环节,通过提高工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提升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资源优化和产业链合理化,达到节能降耗目的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三)应用于工业领域的最终产品中,能够减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四)促进节能减排新兴产业发展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的电子信息技术必须在工业领域设计、生产、产品等环节中得到应用检验,技术相对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节能效果明显。 (二)申报材料填写应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 (三)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项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四)提交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至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 (五)申报时间截止于2008年12月15日。 (六)我部委托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并落实具体工作,评审结果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郜学 电话:010—66010371 传真:010-66012611 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 邮编:100036 联系人:宗芳 康丹 电话:010—68282750 68246068 传真:010—68282750 68246068 手机:13501200244(宗芳) 13511028281(康丹) 电子邮件:zongfang@263.net 附件: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申报材料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 编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注册资金 资产总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二、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申报表 技术名称 应用行业 技术原理简介 关键技术简介 典型项目及投资额 应用情况 推广前景 节能量 单位节能量 项目节能量 节能潜力 减排量 单位减排量 项目减排量 减排潜力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填表说明 1.节能技术名称:所申报的节能电子信息产品/技术/方案名称。  2.应用行业:申报技术所适用的国民经济行业领域,如电子信息行业、钢铁行业、化工行业、建材行业、石油行业、电力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等。   3.技术原理简介:简要表述节能原理。  4.关键技术简介:简要表述所应用的关键电子信息技术。   5.典型项目及投资额:应用该技术的典型项目名称及其投资额度。   6.应用情况:目前所申报技术在相应申报行业的应用比例。   7.推广前景:预计在五年内推广的比例。   8.节能量和减排量   (1)节能量:   ①单位节能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能够实现的单位产品的节能量,如kwh/t钢、kwh/万元产值等。 ②项目节能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项目能够实现的节能量,如应用该技术项目可实现节电“xxxkwh/年”等。 ③节能潜力: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所能达到的节能潜力。   (2)减排量: ①单位减排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能够实现的单位产品的减排量,如“SO2xxx吨/t钢”等。 ②项目减排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项目能够实现的减排量,如应用该技术项目可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xxx吨/年”等。 ③减排潜力: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所能达到的减排潜力。 注:若有其他相关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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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经验交流会暨校企协作联盟一届二次理事会的通知
       [ 2008-11-26 ]
鲁中小企办函[2008]57号 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经验交流会 暨校企协作联盟一届二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高等院校、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08]62号文件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搭建政府、企业、院校相互沟通的服务平台,推动校企双方高层对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升我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合作培养实用型、复合型的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协商,定于2008年12月6日-7日在济南市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经验交流会暨校企协作联盟一届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校企协作经验交流 菏泽市民营经济办公室、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市康跃增压器有限公司、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第二技术学院等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和高校介绍校企协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二)校企协作联盟工作安排 1、总结2008年校企协作联盟工作,讨论研究2009年工作计划。 2、成立山东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联盟专家委员会、各行业/专业专家委员会,确定各行业/专业首席专家。 3、讨论、修改山东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联盟章程。 4、增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 5、为第二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实践基地授牌。 (三)安排2009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有关事宜。 (四)企业与院校现场座谈交流。 (五)7日上午组织观摩“工商银行杯”第一届山东省大学生创办小企业商业计划竞赛决赛的现场比赛。 二、参会人员 1、各市局(办)负责校企协作工作人员1人。 2、校企协作联盟成员院校的领导、专家(每单位限1人参会)。 3、每市推荐参会企业2-3家(每单位限1人参会)。 三、报到时间、地点 2008年12月5日报到,6日开会,会期一天。 报到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 号)。军区五所联系电话:(0531)51689541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经验介绍单位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将发言材料打印120份,会议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将发言材料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联盟秘书处。会议发言,每单位不超过15分钟。 2、会务统一安排与会人员食宿,住宿费用自理。 请各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早落实参会企业和人员,并于11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和问卷调查表报联盟秘书处。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0531)83182663 83182662(传真) 电子信箱:wang699@126.com 附件: 1、参会人员回执 2、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企业) 3、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院校)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参会人员回执 2008年11月25日前回复 请尽量详细填写,并尽快回复,发邮件时一定确认是否收到! 姓 名 性 别 职 称 单 位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报到时间 日 上 / 下 午 手 机 E-mail 房间预定 可与他人 合住一间 需住单间 /标准间 离开时间 日 上 / 下 午 附件2: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企业)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盟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密切合作的学校 希望密切合作的专业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学生毕业设计的题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学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希望同学校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师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是否想加入校企联盟(理事单位) 本单位希望进行的技术培训工作(专业/层次) 本单位希望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学校 本单位计划接纳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人数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对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的建议 是否愿意参与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 是否愿成为“山东省高校师生创新实践基地”并授牌 附件3: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院校)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院校名称 法人代表 有关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与企业合作的专业、项目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毕业学生数 希望同企业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企业类型 可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附件2: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企业)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盟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密切合作的学校 希望密切合作的专业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学生毕业设计的题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学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希望同学校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师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是否想加入校企联盟(理事单位) 本单位希望进行的技术培训工作(专业/层次) 本单位希望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学校 本单位计划接纳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人数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对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的建议 是否愿意参与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 是否愿成为“山东省高校师生创新实践基地”并授牌 附件3: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院校)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院校名称 法人代表 有关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与企业合作的专业、项目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毕业学生数 希望同企业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企业类型 可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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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泰山管理论坛的通知
       [ 2008-11-26 ]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泰山管理论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由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泰山管理学院主办,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协办的“第二十五届泰山管理论坛”定于12月6日在舜耕山庄隆重举行。论坛邀请世界顶级管理大师赫尔曼·西蒙教授及国内知名企业家与大家共同探讨《21世纪冠军企业之道》。届时,省中小企业办公室领导、西蒙教授、成长型企业家将对话政治政策、企业管理与当前经济危机对策。省中小企业协会决定邀请部分会员企业参加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21世纪冠军企业之道---企业管理与危机应对 二、邀请嘉宾 赫尔曼·西蒙 世界隐形冠军之父 黄 鸣 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淑玲 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国强 山东国强五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辉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荣兰祥 山东蓝翔技校校长 三、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8:30—17:30 地点:舜耕会堂(济南市舜耕路28号) 电话:0531--82951818 四、具体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抓紧确定参会人员,并请于11月29日前报省协会,省协会将按报名人数发放门票和听课证。需要安排住宿的人员请报名时说明,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陈庆莲 电 话:0530-83182666(传真) 电子信箱:chenql@smesd.gov.cn 附:论坛议程 二ΟΟ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论 坛 议 程 时间 论坛议程 演讲嘉宾 地点 上午 8:30 嘉宾签到   舜 耕 会 堂 9:00--11:00 开幕致辞 山东省中小企 业办公室领导 皇明商业模式与品牌成长之路 黄 鸣 九阳专注成功之道 黄淑玲 国强发展之首 宋国强 如何打造中药消化领域第一品牌 刘 辉 蓝翔技校发展之路 荣兰祥 11:00--12:00 企业家对话 特邀嘉宾与企业家 下午 13:30--16:30 21世纪冠军企业之道 赫尔曼·西蒙 16:30--17:30 企业家对话 赫尔曼·西蒙 与企业家 主题词:论坛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 2008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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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4-10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厅、局、办)、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有关精神,为了更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现就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信用担保机构免税条件 (一)经政府授权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 (三)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四)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五)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 (七)接受所在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要求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申请。 二、免税程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自愿申请,经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省级地方税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名单内的担保机构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名单审核批准并办理免税手续后,担保机构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三、免税政策期限 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按照公开公正和“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下达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税名单。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地方税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期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对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要如实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其继续享受免税的资格。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地方税务局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审核推荐有关工作,将下列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包括电子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一)按年度提供前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经专家审核,并经公示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三)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见附表),经审计的最近1年完整财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报表中相关数据的附注和说明),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最近1年完整年度经协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的担保业务明细表(提交的明细表指标中应含有:协作银行名称、担保企业名称、担保金额、担保费收入、担保机构与受保企业合同号、贷款银行与受保企业贷款合同号、担保责任发生日期、担保责任解除日期)。 (四)已取得免税资格,但经审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消名单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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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利用融合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管理
       [ 2009-4-16 ]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鲁经贸函字[2009]89号 -------------------------------------------------------------------------------- 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市职教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有关行办、协会,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融合步伐,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定于4月29日在济南举办利用融合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捷径。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国际国内市场急剧萎缩、有效需求不足、订单大幅下降,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企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企业管理工作,2008年7月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8〕71号),提出要积极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逐步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本次培训旨在帮助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采用自建或外包形式,充分融合运用固话、互联网络、移动通信等各种信息技术,提高在营销管理、现场管理、日常办公管理、生产质量和生产工艺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化水平,达到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扩大对外影响、实现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1、企业分管企业管理、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副总经理; 2、企业信息化建设设计工程师。 三、培训内容及师资 1、企业管理信息化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2、企业管理信息化应用外包在营销自动化管理、进销存管理、办公和企业内部培训管理、零售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3、企业信息化基础建设中的网络外包服务分析; 4、3G通信技术带来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变革; 5、企业管理信息化“免费体检”项目介绍; 6、融合通信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成功案例。 培训班邀请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IBM、中兴通讯等知名企业具有资深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主讲,并由皇明太阳能、伊利山东分公司等省内企业交流成功经验。培训内容从企业实际应用出发,以案例教学为主,力求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4月28日下午报到;29日上午8:50开始,下午15:30结束。 2、培训地点:济南珍珠泉宾馆(泉城路院前街1号)。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29日午餐。其他食宿费自理(需要统一安排住宿者,请在报名回执表中注明,以便妥善安排)。 六、有关要求 各市要从积极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抓住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我省企业整体素质的战略高度重视该项培训,切实做好报名工作。每个县(区、市)推荐2家企业。4月24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报省经贸委职教办、省中小企业办。 七、联系方式 1、省经贸委职教办联系人:张 蕾 张晓玉 杨 菲 电 话:0531—86109136、86030139、86013683(传真) 邮 箱: aomba_002@163.com sd86109136@126.com 2、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联系人: 刘艾芹 电 话: 0531—83182615 邮 箱: smesd2006@163.com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培训班 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市 联系人: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到会时间 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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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9年度中小企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 2009-5-7 ]
鲁中小企办函[2009]25号 关于上报2009年度中小企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指导和规范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明确培训内容,突出培训重点,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省办决定从2009年起建立以省级培训为主导和省办委托培训为基础的培训工作机制,省级培训主要由省办培训中心和省有关机构承办,省办委托培训主要由从各市上报的年度培训计划中挑选的培训机构承办。为做好今年培训工作,请各市抓紧上报今年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业家战略思维及战略谋划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创新、创业、创优本领为重点,以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平稳健康发展为目的,全年计划培训各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0万人次。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服务网络。    二、培训重点    省办委托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宏观经济、产业集群、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创新创业、职业技能、信息化及金融危机应对策略等方面的比较系统的短期培训;    省级主要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高层管理人员MBA研修班、担保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创业板上市培训和有影响的、受企业欢迎的专题培训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实际需求,根据企业需求及全省培训工作目标、重点,制订或修订本地区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审核并汇总后报省办(汇总表见附件1)。    2、纳入省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须有明确的培训内容、经费来源和收费情况,承办单位应是当地服务能力强、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或学校(条件见附件3)。    3、省办将建立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师资库。各地凡由培训机构承担的省培训计划,须从师资库中选择师资。请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培训师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中符合当前企业培训需求,擅长授课、具有或相当高级职称的人员均可推荐,供省办筛选。 4、各市将200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和汇总表及中小企业培训师资推荐表(附件2)的书面和电子版,于5月28日前报省办规划发展处和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 规划发展处 张荀 电话 0531—83182679 邮 箱 zhangx@smesd.gov.cn 培训中心 张福雪 电话 0531—83182662 邮 箱 zfx126@126.com    附件:1、2009年度中小企业培训计划汇总表hzb.xls    2、山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师资推荐表tjb.xls    3、培训机构基本条件peixu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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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列入2009年度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企业名单的通知
       [ 2009-7-14 ]
2009-05-18 关于公布列入2009年度 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成长型中小企业后备队伍的培育,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小企业培育计划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08]19号)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做好2009年度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鲁中小企办字[2009]7号)要求,经各市推荐,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农信联社审核确认,确定2009年将3000家企业列入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加强与当地信用联社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从小企业发展需求出发,切实落实信贷资金、融资担保、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加大对入选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小企业加快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附件:2009年度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企业名单md.xls 抄送:省农村信用联社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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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申报2009年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 2009-6-4 ]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申报2009年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奖励在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教兴鲁战略的实施,增强全省中小(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的实际,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修订了《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将2009年申报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   2、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的,证明其性能稳定可靠。   3、符合《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主要完成单位详细情况表;   2、主要完成人详细情况表;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4、科技成果应用实践证明;   5、产品检测报告;   6、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 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含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并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由各市汇总后于2009年6月底前将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评审组。   联系电话:(0531)83182675、83182658   联系人:钱博、陈广春、张永宾   邮箱:83182658@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2、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fujian20.doc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中小(民营)企业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教兴鲁战略的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设立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五月初至六月底,评审组将于十月份公布奖励结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第三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励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自主创新以及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注重科学技术水平和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状况;注重科学技术对推动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管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严格评审标准,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防止弄虚作假。 第四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的组织评审工作。 第五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设立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评审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 评审组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科科技管理处组织设立,日常工作由科技服务中心负责。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人。 第六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 第七条 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不得与申报单位、申报人单独接触,不得透露参评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与被评审的个人、项目或者组织有近亲关系或者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 第八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实现科学技术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 第九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 (二) 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 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第十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解决项目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中做出较大技术创新; (三)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 第十一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的研制、开发、应用、投产和推广等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 第十二条 技术开发与推广类项目的授奖等级根据其研究开发和引进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已取得的经济效益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等方面综合评定,评定标准为: (一)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很强,成果转化程度很高,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很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很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成果转化,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三条 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授奖等级根据其创新性、先进性、推广应用程度、取得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为: (一)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并在行业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很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在行业较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在行业一定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四条 重大工程类项目的授奖等级根据其技术和系统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以及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为: (一)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很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项目的领先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一定的意义,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五条 申报项目本着企业自愿,由市、县(区)中小(民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审查合格后由市级中小(民营)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第十六条 申报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对知识产权有争议的、对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有争议的,不得推荐。 第十七条 申报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应当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并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一)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附件(按下列顺序排列) 1、主要完成单位详细情况表; 2、主要完成人详细情况表;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4、科技成果应用实践证明; 5、产品检测报告; 6、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报奖单位在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时,必须按贡献大小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及人员依次填写清楚,每一项成果最多限填3个完成单位、5名完成人员。 第十八条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获奖单位和个人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授奖前应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由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组裁决;无异议的即行授奖。 第二十条 在实施本办法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立即撤消其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02年5月9日发布的《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中小企业 科技进步 奖励 办法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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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09-11-5 ]
2009-07-01 科技处 访问次数: 3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6月2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会议总结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战役开展情况,分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和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现就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将于10月份在我省举办,这是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一次盛会,是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最重要的体育赛事,也是我省改革开放 3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和山东形象的一次集中展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喜迎建国六十周年和成功举办十一届全运会的重要性,及早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靠上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安全检查防范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检查,落实好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打非、治违、抓责任”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和重点监控,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和重大险情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   三、认真组织开展秋季战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 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和王军民副省长讲话有关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开展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在抓隐患排查、抓整改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当场纠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做到以整治促工作、以整治促落实、以整治保安全,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和十一届全运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在秋季战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中省办将赴各市进行重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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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 2009-9-15 ]
2009年09月10日 19:47:45  来源:新华社 新华社北京9月10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2009年4月份以来,针对全球暴发甲型H1N1流感疫情,党中央、国务院果断决策,统一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积极应对,联防联控,依法科学处置,扎实做好各项防控工作,有效减轻了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的危害,保障了经济社会生活的正常秩序。目前,疫情在全球持续快速蔓延,病毒传播力大于季节性流感;我国疫情呈现增速发展趋势,本土病例持续增多,聚集性疫情明显增加,重症病例连续出现。据专家预测,今年秋冬季节,甲型H1N1流感在北半球发生第二波疫情流行将不可避免,危害可能更大。我国疫情防控工作面临严峻形势。为进一步做好甲型H1N1流感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对人民群众健康危害,保障经济社会生活正常秩序,经国务院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有效防控。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清醒认识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克服麻痹和松懈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强化督促检查,狠抓措施落实。要坚持和完善前一阶段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在内防扩散、外堵输入的基础上,把工作重点放到强化预防措施、严控社区传播、加强重症救治、减少疫情危害上。要加强分类指导,突出抓好重点时期、重点地区(场所)、重点人群和重点环节的疫情防控,有效防范疫情大面积扩散和聚集性暴发,努力减少重症病例和病例死亡的发生。 二、切实做好国庆等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做好重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北京等国庆活动重点地区要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做好工作预案,完善跨部门、跨地区信息通报发布机制和协调机制,加强应急值守、应急队伍和技术准备、应急物资调用等工作。铁路、民航、交通、旅游等部门要制订和完善针对人员密集流动情况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 三、强化学校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各级各类学校要落实各项防控措施,一旦发生疫情,科学合理地实施停课等措施。政府机关、大型企事业单位等国家机构和社会基本服务提供部门要做好应对预案,制定并落实备班、轮休和错时上班等工作制度。加强对农村和城市社区的疫情防控,努力减少聚集性疫情发生,防止疫情大规模扩散。 四、完善和加强医疗救治。各地要指定符合呼吸道传染病收治要求的医院收治甲型H1N1流感病例,必要时可征用宾馆、学校等场所收治病人。实行分级分类救治原则,重症病例优先收治在定点三级医院;轻症病例可居家隔离治疗,基层医疗机构上门服务,并做好登记随访。要制定完善相关工作方案,对医务人员开展培训和演练。加强医院感染控制,避免医院成为感染场所。注重发挥中医药作用。做好呼吸机、药品、防护用品等必需医疗物资储备,保证完好可用。认真落实相关政策,保障医疗救治经费。 五、加快疫苗和药物的生产收储。有关部门要研究制定疫苗供应计划,在确保质量安全前提下,组织动员有资质、有能力的企业扩大疫苗产能,加快疫苗生产,按期完成收储任务。要进一步加强抗病毒药物达菲和扎那米韦的储备,确保救治需要。加强预防和治疗用中药储备,建立跨地区调用机制。 六、积极稳妥开展疫苗接种工作。坚持知情同意、自愿、免费原则,根据疫情防控需要,适时开展重点地区和重点人群的疫苗应急接种。一线医疗卫生人员,口岸检疫和边检、民航、铁路、交通等岗位公共服务人员,有组织参加国庆活动的人员,集中执行维稳任务的解放军和武警官兵、公安干警,中小学校的学生和教师,以及有呼吸系统疾病、心脑血管病等基础性疾病的慢性病患者等优先接种。具体人群类型和接种顺序由各省(区、市)确定。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周密制订本地区接种实施方案,提出本地区重点接种地区和重点接种人群和疫苗需求,精心组织接种工作。各省级财政要落实疫苗及接种相关经费,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给予适当补助。卫生部门要认真做好人员培训、接种点设置、疫苗冷链管理、接种实施管理等工作,严格掌握接种禁忌症。有关部门要加强疫苗接种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尽快建立完善疫苗不良反应监测体系、疫苗不良反应事件处理机制和接种工作紧急停止机制,明确疫苗接种的叫停标准,及时有效处置可能出现的偶合事件或疫苗不良反应事件,防止影响社会稳定事件的发生。 七、加强疫情监测。要加强流感监测哨点医院和网络实验室工作,不断提高监测工作质量,确保及时准确掌握疫情流行强度、病毒传播力和毒力变化以及耐药性等重要信息,组织专家科学研判疫情发展趋势,不断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卫生部要加强对各地疫情监测工作的指导。要继续做好口岸检验检疫工作,减少输入性病例的传播和蔓延。继续做好动物感染甲型H1N1流感监测,加强养殖场防疫管理。 八、加强防治技术研究。要积极组织开展防治关键技术的科研攻关,加强甲型H1N1流感的基础、临床和防控等方面的科技研究,特别是要研究、分析临床重症病例的发生机理和机制,力争突破关键技术,为制定和完善相关防控策略和措施提供科学依据,为有效防控疫情提供技术储备。 九、加强公众自我防护。要加强群众性防控工作,多种方式帮助群众掌握有关防控知识,养成良好个人卫生习惯,提高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动员群众搞好环境卫生,积极参与社会性防控工作。 十、做好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要公开、透明、科学、客观地向公众介绍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准确发布疫情信息和政府采取的防控措施。科学、准确、适度地做好疫苗接种的宣传工作,重点宣传我国疫苗研发成果和接种政策。要加强舆情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问题,积极主动地进行引导,确保社会稳定。 国务院办公厅 2009年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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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 2009-9-2 ]
2009-08-27 访问次数: 92 关于开展《企业会计准则》执行情况调研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办、省管企业:      新《企业会计准则》(以下简称“新准则”)自2006年2月15日发布以来,各部门、单位非常重视,积极组织贯彻实施。目前,新准则已在我省上市公司及部分企业实现平稳过渡。按照我省执行新准则的计划要求,有上市公司的省属国有企业2008年开始执行新准则,其他省属国有企业于2009年执行,并鼓励支持其他企业执行。为全面了解和掌握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新准则执行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办决定对全省企业(含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新准则情况开展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研的主要内容   (一)不同经济类型、行业、行政隶属关系企业基本情况及执行新准则情况;   (二)企业执行新准则准备工作情况;   (三)企业执行新准则的主要变化(核算方式)情况;   (四)执行新准则对企业的影响;   (五)企业在执行新准则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以及相关建议、要求等。   二、调研方式   (一)发放填写调查表。各市财政、国有资产监管、中小企业局(办)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业,认真填写上报《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并负责汇总上报《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统计表》(附件2)。   (二)网上填写调查问卷。为了解企业执行新准则过程中存在的具体问题,便于掌握情况,做到有的放矢,我们拟定了《山东省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网上调查问卷》(附件3,网上答卷网址:http://www.sdcz.gov.cn),请组织企业认真填写。   (三)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等方式,了解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   三、相关要求   (一)各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局(办)要高度重视这次调研活动,指定专人负责,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责任、合理分工。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负责的调查统计范围为直管企业,中小企业局(办)负责调查统计的范围为规模以上中型企业(除上市公司外,以拟上市或列入上市培育名单的企业为重点调查对象),财政局负责调查统计其他国有企业、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数据调查和数据整合,并加强与国税、地税部门的协调。各部门要根据统计调查范围,分别组织相关企业按要求认真填写问卷,共同完成此次调查活动。填报企业提交日期为2009年9月20日。   (二)各市应选择3—4家企业进行实地调研。   (三)通过本次调查,各市应建立起企业基本情况分户档案,在此基础上完成《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1)。   (四)各市财政局、国有资产监管机构、中小企业局(办)要根据调研情况,形成一份综合反映本地区规模以上中型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的高质量的调研报告。报告应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涉及数据要确保真实、完整,分析要做到有理有据。调研报告要于2009年9月3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分别报送省财政厅会计处、省国资委财务审计处和省中小企业办规划发展处。各市国资监管机构负责调查统计的监管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要同时上报省国资委。   (五)各省管企业应按要求组织所属企业于2009年9月20日前上网填写《山东省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网上调查问卷》,并形成调研报告连同《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于2009年9月30日前分别上报省财政厅会计处和省国资委财务审计处。   (六)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办将根据工作需要,到各市对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进行实地调研或督导。   (七)各市要确定一名调研工作联络人员,并把名单和联系方式,分别报送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中小企业办。   省财政厅会计处联系人:杜英俊、张 慧;   电话:0531-82669793 、0531-82665250;   邮 编:250002   电子邮箱:zhanghui1982ok@163.com;   省国资委财务审计处联系人:杨 睿、徐 敏;   电话:0531-85103613 ;   电子邮箱:xumin@sdsgzw.gov.cn   省中小企业办规划发展处联系人:周琰   电话:0531-83182680   电子邮箱:zhouy@smesd.gov.cn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fujian1.doc      2、企业执行新准则情况统计表fujian2.doc 3、山东省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情况调查问卷fujian3.doc                              二○○九年八月五日 主题词:企业 会计 准则 调研 通知 信息公开选项: 主动公开。 抄报:财政部。 抄送: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财政厅办公室 2009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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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征集2009年度第一批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公告
       [ 2009-11-16 ]
2009-11-04 访问次数: 63 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征集2009年度 第一批参股创业投资企业公告      为促进我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省级引导基金”),并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详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合作创业投资企业,现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依据法定程序设立和规范运作的国内外、省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可作为发起人申请引导基金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二、合作条件   申请引导基金扶持的创业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业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3年内补足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所有投资者以货币形式出资; 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其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基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二)至少配备3名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高管人员已取得良好的管理业绩;   (三)其管理团队成员、主发起人或自身有对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   (四)《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应遵循以下原则投资运作:   (一)应当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山东省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备案,接受监管;   (二)实收资本投资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 (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我省新能源、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节能环保等国家鼓励发展的高新技术领域,以及蓝色经济领域的初创期中小企业;   (四)投资于山东省处于种子期、创建期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比例不少于实收资本的50%或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五)《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创业投资企业准备申请报告一式三份,提交给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关于申请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请登陆山东省发展改革委网站(http://www.sdfgw.gov.cn)下载。   四、评审决策程序   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收到参股投资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先进行合规性审查和沟通,并安排受托管理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符合条件的,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公示后,提交省级引导基金理事会进行决策。     五、注意事项   (一)省工商局注册设立的创投企业、省外及境外创投企业直接向理事会办公室申报。   (二)省内各市注册设立的创投企业,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理事会办公室。   (三)省内投资运作比较成熟的备案创投企业,申请省级引导基金增资扩股的,除满足公告中的合作条件外,还应再募集一部分股权资本与省级引导基金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同步参股投资,从而体现引导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   (四)创业投资企业要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合作机构申报资格。   (五)创业投资机构应按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列出目录;全部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装订。   (六)本次公开征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限为5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申请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fujian.doc   联系人:魏一鹏   联系电话:0531-86191725   电子邮箱:weiyp@sdfgw.gov.cn                                      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ОО九年十一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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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 2009-9-23 ]
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 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经济贸易委员会鲁经贸技函字[2009]37号《关于组织申报2009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批项目的通知》要求,省办决定组织有关企业申报2009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批计划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提报的研发项目应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的重大关键技术、工艺、产品和装备; 2、节能减排、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3、利用地区资源,带动区域经济发展,适用于我省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重大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 4、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与产品; 5、对促进可持续发展有重大作用,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产品和装备等。 二、申报方式和时间   1、申报方式: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原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网站首页(http://www.sdetn.gov.cn),在“处室之窗”点击进入技术进步与装备处,登录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技术创新项目计划申报表、项目建议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   2、申报时间:山东省技术创新第二批项目申报截止日期为9月25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不再受理。企业从网上上报后,请主动与省办联系。   3、注意事项:   企业在填写基本信息表和技术创新计划表时主管部门、隶属关系栏目应选择“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项目内容和投资范围仅限于产品研究开发和工业性实验,不得扩大到产业化和技改建设内容。   联系人:陈广春   联系电话:(0531)82037258、技术支持电话:88272691    二〇〇九年九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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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试点申报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 2010-4-14 ]
关于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首批试点 报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省级城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的通知》(国知发管字[2009]238号)下发后,各地对工程申报非常踊跃。从地方咨询情况看,目前各地对申报条件及程序的理解有一定差异,为更好地开展申报工作,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与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共同研究,现就工程申报的相关要求补充说明如下:   一、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统一组织本省区市工程申报和实施工作。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充分沟通协商一致,共同选择具备条件的城市,组织好城市申报方案编制、联合推荐等工作。要充分听取相关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掌握一手情况,加强对工程申报工作的指导。   二、工程申报城市(含副省级城市,不含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市政府向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工程申报申请,附城市申报方案和《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城市申报表》(见附件)。经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初审后,统一上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两部门联合行文)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申报,附城市申报方案和《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城市申报表》。计划单列市不占所在省的申报名额,但申报文件应同时抄报所在省知识产权局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三、城市申报方案中可包括1-3个具有较强产业优势和较好知识产权工作基础的中小企业集聚区。填写《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城市申报表》时,申报表首页只填一份,表格内容部分,依集聚区的数量分别填写。   四、各省(自治区)可推荐3个以内的城市,参与全国首批工程实施单位评选。各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会同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以知识产权局的文号,两部门共同签章)上报推荐城市并按重要性排序,附被推荐城市的申报申请、申报方案和《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城市申报表》由省(自治区)知识产权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分别报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   五、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将共同组织对推荐的城市进行评选,确定首批工程实施城市名单。未入选的城市,可在后续批次继续申报。   六、所有申报文件及推荐文件均一式两份,附全套文件电子版。   附件:《国家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实施城市申报表》 二○一○年四月九日   抄送:各相关城市知识产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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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博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 2009-9-11 ]
关于做好第六届中博会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第六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西中小企业博览会将于9月22日开幕,为了进一步做好第六届中博会最后阶段的筹备参展工作,确保顺利参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参展工作的领导。此次展会规格高、规模大,届时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同志将莅临展会视察我省参展企业。各市都要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组成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对展览活动的各个环节作出周密细致的安排,确保展览工作圆满顺利地完成。 二、精心做好布展工作。布展水平的高低,将直接影响到整个展览工作的效果。今年我省对食品药品展位进行特装,其余展位进行美化。各地要高度重视布展工作,提高布展的水平和档次,充分体现出山东经济大省和齐鲁文化发源地的特点。 三、各市展团主要工作人员、参展人员在开幕式和展览期间,要求正装,注意抓好展容展纪,展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同时,要确定安全责任人,切实做好展览活动的安全保障工作。 四、山东代表团住地 海军华海大厦   地址:海珠区江南大道中232号海军华海大厦A座、B座   电话:020-84414213   从飞机场乘空港快线3号线到保华广场下车; 从火车站乘地铁2号线到江南西下车。 五、展品运输地址 请登录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网站,参阅参展指南。邮寄时请注明是参加中博会的展品。 六、各市联络员请务于本月19日前到达山东展团驻地,以便就有关工作进行联系沟通。 七、为做好第六届中博会展馆安全保卫工作,中博会组委会决定,展会期间持中博会证件、参观券进馆时须与本人有效证件(包括身份证、护照、港澳通行证等)同时使用。请各市及时通知参展企业及有关人员。 八、联系单位及联系人 联系单位: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联系人:王荣云 联系电话:0531-82037278 二00九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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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0-5-26 ]
2010-05-21 鲁中小企办函[2010]29号 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汛期是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高发时期,安全生产任务十分艰巨。为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安委会《关于切实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0]14号)文件指示要求,现就做好今年的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据气象部门预测,今年夏季全省平均降水量较常年将偏多1—2成,防汛形式不容乐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各企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层层落实汛期安全生产责任制。要把汛期安全生产作为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推进“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活动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抓住重点地区、行业(领域)、单位、部位、场所,针对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及早制定和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要加大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广泛宣传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意义,普及有关防汛、防洪的基本安全知识,切实提高企业和从业人员的思想认识和抗灾、减灾及自救意识。要经常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汛期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及时加以解决,确保思想到位、工作到位,做到万无一失。 二、认真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立足于治大隐患、防大事故,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年”第二次集中行动,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治理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要进一步加强对冶金、有色、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和危险品储运、危房、人员密集场所等重要环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加强汛期值守应急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信息,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切实抓好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要制定和完善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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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 2009-7-21 ]
2009-07-16 访问次数: 11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希望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7月31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四份(含电子版)报省办科技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庄永耀 联系电话:0531—83182675 邮 箱:zhuangyy@smesd.gov.cn 附 件:农业部关于印发2010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〇〇九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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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 2009-9-3 ]
2009-09-01 访问次数: 112 鲁中小企办字[2009]61号 关于申报2009年国家中小企业 服务体系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做好2009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补助资金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09]185号)精神,2009年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主要补助培训服务、创业服务、信用服务、管理咨询服务和信息服务五个方面。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培训服务:由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和省技术服务中心承担国家中小企业银河培训任务。   2、创业服务:按照《山东省2007-2010年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工作方案》,每个市推荐一个创业服务项目。   3、信用服务:各市按规定推荐符合条件的信用服务机构。   4、管理咨询服务:每个市推荐1个水平较高的管理咨询单位,申报管理咨询服务项目。   5、信息服务:由省中小企业信息中心承担我省中小企业数据收集与分析等信息服务任务。   二、申报要求   1、各市要按照工信厅企业[2009]185号文件规定(点击www.sme.gov.cn查询),组织申报单位认真填写申报资料和有关表格。   2、有关市和单位将符合条件的服务项目,于9月10日前向省办提出补助申请(一式六份),并抄送当地财政部门,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对审核结果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将项目汇总表和各项目有关情况表的电子文本(excel文件格式)发送至zhangxunzhangx@sina.com。   3、联系人:张荀,联系电话:0531—82037279 二00九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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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山东小企业创业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 2009-8-5 ]
2009-07-30 访问次数: 81 关于举办国家银河培训工程 山东小企业创业提升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妇联: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小企业主要负责人尤其是女性负责人的创业技能和创业水平,促进山东“小企业培育计划”的实施,推动全省创业工作的开展,根据工信部中小企业司的有关要求,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山东省妇女联合会,定于8月下旬在济南联合举办国家银河培训工程山东小企业创业提升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小企业(年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主要负责人,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分管局长(主任)、科长,各市妇联相关人员,重点县(市、区)、乡(镇)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分管人员。妇联推荐要重点考虑省女企业家协会会员、省农村妇女创业者工作委员会委员、齐鲁巾帼创业导师、齐鲁杰出创业女性、省级以上优秀女企业家等优秀创业女性和省级以上巾帼创业基地、妇字号龙头企业、妇女专业经济合作组织、“大姐”创业就业服务机构等实体主要负责人。 每单位参加培训并享受补助的人员不超过3人。培训计划200人(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培训内容   1、全省小企业培育计划实施情况及有关扶持政策(主讲人:省中小企业办规划发展处张登方副处长);   2、小企业孵化基地的职能、运作模式介绍(主讲人:省中小企业办科技管理处庄永耀副处长);   3、小企业财务规范与税务筹划(国内十大税收筹划实战专家之一、中华财税咨询网总咨询师);   4、小企业市场营销策略(主讲人:中国十大策划专家之一、上海博思特管理咨询公司韩志辉总经理)。   三、报到时间、地点   8月20日上午12:00前报到,21日下午结束,培训时间1天。   报到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 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到英雄山站下车附近即是 ; 从长途汽车站乘4路、35路公交车到八一立交桥站下车附近即是。军区五所联系电话:0531-51689541   四、其他事项   1、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和妇联指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省里分配的计划名额,认真组织报名,按时带队参加培训。各市中小企业办、妇联将本系统参加培训人员名单汇总(见附件2)后,请于8月14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分别报省中小企业办培训中心和省妇联发展部。   2、根据上级有关部门规定,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场租费、教材资料费,并对食宿费用予以适当补贴,每人收取食宿费240元。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科技管理处:庄永耀 电话:0531-83182675   电子信箱:zhuangyy@smesd.gov.cn   培训中心:孙宪卫 张福雪 电话:0531-83182662   电子信箱: zfx126@126.com   省妇联   发展部:卢芳芳 电话:0531-82034314   电子邮箱:ff4314@163.com   附件: 1、山东小企业创业提升培训班名额分配表fujian1.doc      2、山东小企业创业提升培训班报名汇总表fujian2.doc               二OO九年七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山东小企业创业提升培训班名额分配表 各 市 计 划 名 额 中小企业局(办) 妇联 济南 8 7 青岛 6 6 淄博 8 5 枣庄 7 4 东营 6 3 烟台 7 6 潍坊 8 6 济宁 8 6 泰安 8 4 威海 6 3 日照 6 4 莱芜 5 2 德州 8 4 滨州 7 4 聊城 8 4 临沂 7 7 菏泽 7 5 合 计 120 80 附件2: 山东小企业创业提升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009年8月 日 市、部门 市中小企业局(办)/妇联 带队人员 联系电话 传真 姓 名 性别 学历 工作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主题词:中小企业 培训班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09年7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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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全省先进民营企业的通知
       [ 2009-8-28 ]
2009-08-20 访问次数: 77 关于评选全省先进民营企业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中小企业局(办):   近年来,我省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在推动经济增长、优化产业结构、缓解就业压力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进一步调动全省民营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确定今年在全省评选表彰100个先进民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名额   评选范围:全省中小型民营企业。   评选名额:先进民营企业100个(名额分配见附件2)。   二、评选条件   (一)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应对危机中迎难而上,艰苦创业,实现不减产、不减员,逆势而上,成效显著。   (二)2008—2009年企业总资产、所有者权益、营业收入、利润总额、上缴税金等主要经济指标的增长速度在全省同行业居领先地位,对当地和全省经济做出了重要贡献。   (三)大力推进节能降耗,发展循环经济,防治环境污染,污染排放达到规定要求。   (四)认真贯彻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和省工业调整振兴意见,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推进自主创新,不断开发新产品新品种,企业发展后劲足。   (五)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自觉维护和保障职工利益,积极参与和支持社会公益事业,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突出贡献。   (六)2008年至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商品的;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重大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主要负责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三、评选方法和程序 (一)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自下而上,逐级审核、评选。各级民营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次评选的组织实施工作。要严格按照标准和条件,认真审核被推荐对象的材料,严格把关,确保评选质量。 (二)各市根据2008年的统计报表并参考今年上半年主要经济指标,按照文件下达的名额,以1:1.2的比例提出建议名单,并对各市(县、区)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评,推荐名单经市政府同意后,于9月25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三)省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所有候选企业进行评审、提出拟受表彰企业名单、对拟受表彰企业进行公示,上报省政府审批。   四、表彰形式   评选出的先进民营企业由省政府予以通报表彰,并颁发奖牌。   五、组织领导   (一)思想高度重视。评选表彰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密切配合,确保评选表彰活动顺利进行。   (二)严格评选标准。评选表彰先进民营企业工作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任务,要认真掌握标准,规范评选程序,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优中选优。 (三)成立工作机构,加强协调配合。全省的评选表彰工作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组织实施,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组成“全省先进民营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设在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各地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六、材料报送   1、各市民营企业主管部门报送评选推荐函一份。   2、填报《全省先进民营企业审批表》(见附件3),以A4纸双面打印,一式三份,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请从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站(www.smesd.gov.cn)下载。   3、企业先进事迹材料(2000字左右),一式三份。   4、企业曾获主要荣誉的表彰决定或奖励证书等复印件1套。   5、2008年企业会计报表和审计报告。   6、2008年企业完税证明汇总表及完税(免税)证明。  联系电话:0531-83182698 83182699   联 系 人:邢淑珍   邮  箱:sdzxb2698@yahoo.cn   附件: 1.全省先进民营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名单fujian1.doc    2.全省先进民营企业名额分配表fujian2.doc      3.全省先进民营企业审批表fujian3.doc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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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发改办产业〔2009〕1686号文件《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09-8-21 ]
2009-08-19 访问次数: 3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转去《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产业〔2009〕1686号)。请按通知要求,做好配合工作。各市中小局(办)如有在项目衔接中参加意见的项目,请及时告知省办,以便在省级衔接中上下一致起来。    联系人:张荀    联系电话:0531-83182679     附件:《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项目有关工作的通知》     二OO九年八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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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新设工科专业和在企业建立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 2009-8-20 ]
2009-08-17 访问次数: 134 转发“关于做好新设工科专业和在企业 建立实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新设工科专业和在企业建立实 训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鲁经贸培字[2009]3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调研工作。根据文件要求,各市结合本地区中小企业需求,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认真填写2、3、5、6四个附件表,表格可登录www.zjb.gov.cn下载。     二、及时上报材料。相关材料由各市统一汇总后,于8月20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钱博 联系电话:(0531)83182673 邮箱:qianb@smesd.gov.cn 附件:鲁经贸培字[2009]327号文件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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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
       [ 2009-8-18 ]
2009-08-13 访问次数: 167 重 要 通 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8月11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执法检查汇报会,听取了省政府及省有关部门贯彻实施情况汇报,并部署了开展全省《促进法》和《条例》的执法检查工作,近期由省人大领导带队,分4个组对有关市进行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高新亭同志和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同志的讲话都已在中小企业山东网上发布,请各市局认真组织学习,并做好迎接省人大执法检查的各项准备工作。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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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通知
       [ 2009-8-14 ]
2009-08-10 访问次数: 138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扎实有效推进“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各项工作,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三项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鲁安发[2009]12号)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省办确定在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同时,全面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队伍建设“三项建设”。现将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的总体部署,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为着力点,以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为落脚点,以强化安全生产基础、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为目标,充分发挥政府部门的引导推动作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作用,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实现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明显好转。 通过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强化法规、规章和标准并贯彻实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通过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工作,提高本质安全水平和事故预防与应对能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建立更加有效的事故预防机制,确保我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2、坚持“打非、治违、抓责任”,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整治,有效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   3、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有计划、有步骤地扎实推进安全生产“三项建设”。   4、坚持当前重点建设与中长期建设相结合,促进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保障能力和监管监察建设全面协调发展。   5、坚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充分发挥企业和员工参与安全管理的积极性。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体制机制建设   1、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职责、责任追究范围、主体和程序。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科学界定行政执法标准。   2、完善安全标准化建设规划、制度和规范。总结推广近年来本系统内安全标准化工作经验,要把安全标准化工作与企业市场准入、风险抵押金、安全生产责任险、安全等级评定、名优品牌建设、先进评比等工作相结合,建立健全企业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激励机制,通过树立、推广典型,指导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   3、认真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建立完善“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的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部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保证安全监管职责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到位。   4、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安全生产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分析、部署、督促和检查本地区的安全生产工作;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安全生产工作亲自抓、负总责;分管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推进安全生产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   5、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机制。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54号文件,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对企业落实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情况实施监督,严格执法检查,认真履行日常监督、定期检查和专项整治。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切实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   6、健全完善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机制。坚持“四不放过”原则,按照“实事求是、依法依规、注重实效”的基本要求,认真查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完善和落实事故通报、事故结案和事故责任追究报备、事故案例评析等制度。   四、加强安全生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科技进步。实施科技兴安战略,不断提高安全生产科技含量和工艺、技术、装备的安全水平。大力推进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切实提高整体安全生产保障能力。   2、强化安全生产科技研发和推广工作。全省中小企业要拓宽安全科技投入渠道,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科技项目的实施与示范工程。企业要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成果转化、推广和应用的主体作用,主动自觉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积极开展先进、适用、成熟的安全生产技术应用与示范,改造提升现有生产工艺装置,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整体安全生产水平。 五、切实加强领导   1、提高认识。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三项建设”的重要意义,把“三项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对“三项建设”的督促、检查和指导。要把“三项建设”与贯彻落实省委17号文件结合起来,与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结合起来。“三项建设”涉及面广、工作量大,要按照轻重缓急,立足当前,着眼长远,进一步深化、细化工作措施,明确实施步骤,有效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2、落实责任。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三项建设”中长期工作规划并细化为年度工作计划,落实领导责任和部门责任,建立涵盖全面、责任明晰、执行有力的工作体系。把安全生产“三项建设”与安全生产执法、治理、宣传教育“三项行动”,与开展“打非、治违、抓责任”活动密切联系,各有侧重,总体部署、统筹协调,扎实推动、相互促进,为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提供有力保障。                                 二〇〇九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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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百家先进民营企业公示
       [ 2009-11-18 ]
2009-11-11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访问次数: 626 为推进民营经济发展,省政府拟于今年表彰一百家先进民营企业。经按规定程序进行评选并征集各方面意见,全省先进民营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评审出以下98家拟由省政府表彰的全省先进民营企业。现予公示。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方圆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即发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山东金诚石化集团有限公司 得利斯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耶莉娅服装集团总公司 寻山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伊莱特重工有限公司 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鲁能日和控股有限公司 济南巨能液压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力诺新材料有限公司 青岛恒佳塑业有限公司 青岛东方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青特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磐石容器制造有限公司 青岛三联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青岛亨达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三星精锻齿轮有限公司 青岛崂山电子仪器总厂有限公司 青岛康大外贸集团有限公司 青岛变压器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三林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山东新星集团有限公司 淄博金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扳倒井股份有限公司 淄博福颜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拓博塑料制品有限公司 滕州机床厂 山东神工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联兴玻璃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金开石化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万得福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市顺利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盛大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烟台宏远氧业有限公司 龙口旭鑫机械有限公司 山东桦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烟台市金河保险粉厂有限公司 山东蓬建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莱阳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长岛祥坤运输有限公司 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 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 山东中文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金鸿集团有限公司 潍坊中云机器有限公司 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潍坊千业色纺有限公司 山东东宇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北方纺织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潍坊龙威实业有限公司 微山县利发煤炭商贸有限公司 山东合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神力索具有限公司 济宁碳素工业总公司 济宁爱丝制衣有限公司 山东翔宇化纤有限公司 山东梁山华宇集团 泰安泰山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尤洛卡自动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润通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科大中天电子有限公司 山东宏康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山东慧缘担保有限公司 乳山市造船有限责任公司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文登鸿通管材有限公司 山东威达机械集团 威海华通开关设备有限公司 迪沙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富豪菲格尔皮具有限公司 日照市建兴铁塔有限公司 日照申氏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中泰阳光电气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朗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莱芜锻压有限公司 山东金象铝业有限公司 山东罗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泓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临沂市康发食品饮料有限公司 郯城安泰能源有限公司 山东金宝诚管业有限公司 山东金能煤炭气化有限公司 山东宏祥化纤集团有限公司 德州旭光太阳能光电有限公司 中澳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发达面粉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鲁丰铝箔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黄河粮油科技有限公司 临清市华兴纺织有限公司 山东智德纺织有限公司 聊城市东海铸锻有限公司 山东凿岩钎具厂有限公司 巨野县佳农果蔬有限公司 鄄城欧亚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方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对拟表彰企业的先进性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当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据实反映。 公示时间:2009年11月11日-2009年11月17日 公示电话:0531—82037298 邮 箱:sdzxb2698@yahoo.cn 山东省先进民营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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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上网学习贯彻国务院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 2009-9-8 ]
2009-09-02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关于组织上网学习贯彻国务院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了宣传贯彻国务院第77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将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同志于9月3日15:00在中国政府门户网(www.gov.cn)在线访谈,现场回答网民问题,访谈内容:“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实现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人民网、新华网、新浪网、搜狐网等主要新闻网站将对访谈内容进行链接和转载。请各地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及服务机构积极参加,并通过多种便利方式引导广大中小企业踊跃参与,积极上网提问解疑。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二OO九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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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度中小企业外经贸发展情况的函
       [ 2011-5-24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全面准确把握我省中小企业外经贸发展态势,更好地指导全省中小企业贯彻落实“走出去”发展战略,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水平,经省办领导同意,现对“十五”以来我省中小企业外经贸发展情况进行全面调度,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按照省办通知要求,认真做好情况调度工作,并将相关材料于四月十五日前上报省办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滕典敏 邮箱:tengdm@smesd.gov.cn 附件1:出口企业情况表fujian1.doc 附件2:出口行业情况表fujian2.doc 附件3:利用外资情况表fujian3.doc 附件4:重点出口企业 每市推荐前五位企业,提供内容主要包括:资产总额、企业从业人员数、年销售收入、年出口交货值、主导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 附件5:重点利用外资企业 每市推荐前五位企业,提供内容主要包括:资产总额、实际利用外资额、企业从业人员数、年销售收入、年出口交货值、主导产品、出口国家或地区。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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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山东省10万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启动仪式暨第一期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 2010-5-13 ]
关于举办山东省10万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 启动仪式暨第一期高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省政府鲁政发[2009]127号“3年培训10万家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和“继续实施中小企业信息化推进工程”的精神,实施《2010-2012年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规划》,提升中小企业管理水平,推动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省办与省职教办、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于5月28-30日在济南联合举办山东省10万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启动仪式暨第一期高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培训的学员 1、列入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2、列入2010年省培训计划承担培训任务的机构负责人。 3、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分管负责人,重点乡镇分管负责人。 会议规模700人。 二、培训的主要内容 1、启动山东省10万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 2、为山东省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基地授牌。 3、专题培训:专题培训分为两部分,一是主题讲座,全体学员参加,二是专题讲座,分为人力资源管理、市场营销管理、企业财务管理三个专题,学员根据各自需要报名参加。 主题讲座(5月29日上午) 如何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主讲人翟山鹰:建银国投集团董事长) 专题讲座(5月29日下午和30日上午) 人力资源专题:人力资源发展趋势与战略人力资源规划(主讲人徐沁:盛高管理咨询公司董事长、博士) 营销管理专题: (1)中小企业营销战略(主讲人庄智敏:海纳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曾任海尔集团营销策划总监) (2)电子商务(主讲人张厚启:金算盘软件有限公司总裁) 财务管理专题: (1)企业财务风险管理(主讲人邢永杰:山东瑞华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博士) (2)保税港区政策介绍及案例讲解(主讲人李勇:青岛保税港区管委经信局副局长) 三、时间地点 报到时间:5月28日全天报到,5月30日下午结束,培训时间一天半。 培训地点:舜耕山庄(济南舜耕路28号,宾馆联系电话0531-82951818)。 报到地点见附件1。 四、培训费用 培训费、教室租赁费、教材资料费由省办解决。学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食宿标准:舜耕山庄每人300元/天、舜元宾馆每人260元/天、舜德宾馆每人240元/天、济南南郊宾馆每人370元/天。 五、有关要求 1、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高度重视此次培训,确定专人按分配名额组织好学员报名。分管局长(主任)要带队参加培训。各市将报名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于5月21日前报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2、联系方式 规划发展处 张荀 联系电话 0531—82037277 培训中心 孙宪卫 王娜 联系电话 0531—82037202 82037221 邮 箱 sunxw@smesd.gov.cn wang699@126.com 附件: 1、高级经理人培训班名额建议表 2、高级经理人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一日 附件1: 高级经理人培训班名额建议表 各 市 计 划 名 额 报到地点 济南 50 南郊宾馆 青岛 20 南郊宾馆 淄博 50 南郊宾馆 枣庄 35 南郊宾馆 东营 25 舜耕山庄 烟台 50 舜耕山庄 潍坊 50 舜耕山庄 济宁 50 舜耕山庄 泰安 45 舜耕山庄 威海 35 舜耕山庄 日照 25 舜耕山庄 莱芜 20 舜德宾馆 德州 50 南郊宾馆 滨州 40 舜德宾馆 聊城 50 党校舜元 临沂 45 党校舜元 菏泽 40 舜德宾馆 省妇联 20 舜德宾馆 合 计 700 附件2: 高级经理人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2010年5月 日 各市名称 带队人员 联系电话 手机 姓 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专题讲座选择 是否住会及入住时间 人力资源 市场营销 财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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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等材料的通知
       [ 2010-12-2 ]
关于报送“十一五”时期 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等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中小企业发展历程中极不平凡的五年。五年来,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各地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巨大冲击,着力改善发展环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保持了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的良好态势,中小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日益增大,各项工作上了一个新台阶,为长远可持续发展奠定了重要基础。   为全面总结和回顾“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工作取得的成绩,规划“十二五”时期,特别是2011年中小企业工作,请各地区报送以下重点内容:   一、“十一五”时期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有效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改善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等方面的工作情况,以及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财政、税收、金融、社会保障等相关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和政策实施效果。   二、“十一五”时期本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情况,中小企业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贡献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三、2011年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四、“十二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设想和基本思路。   请各地区将上述内容形成工作报告,并填写完成相关情况报表(见附件),于2010年11月30日前报送我部(中小企业司)。同时发送电子版至zcgh@sme.gov.cn。   联系人:叶定达、胡阳辉   联系电话:010—68205309,68205311,66017331(传真)   附件:1.“十一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地方法规(规章)和配套政策情况表      2.“十一五”时期地方财政中小企业(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设立情况表      3.“十一五”时期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表 二О一О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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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 2011-1-5 ]
关于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各市国土资源局、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政府《关于贯彻国发[2009]36号文件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09]127号),统筹中小企业投资项目用地,就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规划,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发挥规划的导向作用,做好中小企业发展的用地空间布局。重点扶持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中小企业发展,同等条件下中小企业项目优先安排用地。 二、盘活存量,拓宽企业用地空间 各地应制定闲置低效利用土地分类处置的政策措施,对闲置低效利用的中小企业用地应进行调剂使用或收回出让,使好的中小企业项目尽快落地建设。对闲置低效利用土地的用地单位,主动与其沟通协调,鼓励用地单位通过增资、转让、收购、依法收回重新出让、新上项目等方式盘活闲置低效利用土地。 青浦售房网 青浦网站建设 青浦广告公司 青浦广告制作 冷却器 青浦论坛 青浦论坛网 西藏旅游 西藏自助游 西藏论坛 青浦网站 网站建设 上海网站建设 黑客培训基地 青浦公司 上海广告公司 整人网站 上海空调维修 上海中央空调维修 青浦空调维修 三、集中节约,提高建设用地效率 各地要加大多层标准工业厂房建设力度,鼓励中小企业及各类投资主体在开发区和工业功能区内,进行集中连片标准厂房建设。引导企业树立立体用地观,节约用地,建多层厂房、出租闲置场地等措施用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积极引导企业通过增资扩股、与民营企业合资合作、设备技改等“零增地”招商,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利用水平。对用地规模小于10亩的中小企业,原则上不单独供地,应主要利用园区标准厂房或存量建设用地。 四、增减挂钩,优化企业用地布局 随着城市化速度的加快及产业集群发展趋势、园区建设等情况,对不宜建设的分散零星中小企业用地,可以参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办法置换用地,拓宽中小企业建设用地空间。同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土地综合整治节约的建设用地指标,要优先用于中小企业发展的用地。 五、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工作联系机制 省国土资源厅和省中小企业办要就中小企业特别是产业集群发展用地问题,指定有关处室定期进行衔接和沟通,促进用地需求与供地可能的对接,协调会商中小企业发展用地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对省每年列入重点支持的产业集群用地,在可能的情况下给予重点支持。各市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也要仿照省里的做法,建立起相应的工作联系机制。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国土资源 中小企业 发展 意见 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 2010年11月26日印 (共印5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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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11-1-12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建立中小企业市场监测、风险防范和预警机制,及时把握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态势,做好经济运行分析工作,省办拟确定100户中小企业作为重点监控直报点承担直报任务,省办将在政策方面给予倾斜支持。请各市局(办)从当地优势产业中,每个县(市、区)推荐一户中小工业企业按附表格式填写后于2011年1月7日前将企业名单报省办。省办统一审核后确定100户作为直报点公布。 企业名称 法 定代表人 开业 时间 所属 行业 主要产品(或主营业务) 注册 类型 控股 类型 企业 规模 通讯 地址 邮政 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手机 联系人:栾永强 电话:0531-82037229 13506415826 luanyq@smesd.gov.cn 省办规划发展处 2011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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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中小企业、民营经济2011年工作安排意见
       [ 2011-3-22 ]
各市、县(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局(办):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中国共产党建党九十周年。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组织全省中小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建党九十周年献礼,意义重大。根据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在继续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安排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保持中小企业平稳较快发展   2011年中央宏观经济政策的基本取向是,积极稳健,审慎灵活,重点是处理好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调整经济结构、管理通胀预期的关系。我们要深刻理解中央对国内外经济形势的科学判断,牢牢把握住发展的战略机遇期,扭住发展不放松,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把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为中小企业、民营经济工作的重要目标,努力保持适度的增长速度。2011年预期目标是:现口径规模以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增长13%左右,占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达到70%左右,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利税总额和实交税金等效益指标达到20%以上;民营经济的个体私营企业户、人、资、税分别比上年增长10%以上,其中新增就业100万人。   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对应以上指标要求,确定自己的2011年工作目标,并报省办备案。省办对各市中小企业发展情况的考核,主要看规模上中小企业工业增加值占当地全部规模工业增加值的比重提升情况,中小企业增加值按绝对值在全省17个市排序的变化,私营企业户、人、资、税的增幅高低和绝对值在全省的排序,并作为会同财政按“因素法”分配安排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重要参考指标。要围绕实现预期目标,切实加强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的动态性实时监控,特别是加强对用工、原材料价格、资金和生产增长态势等监控,每月的增长变化情况应及时上报分管领导。将监控直报点扩展为100个中小企业,省办从直报人员培训、直报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要应对国内外市场的复杂变化,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开展“市场营销年”的部署,创新营销模式,推进电子商务和展销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培育市场、开拓市场。   二、突出主题,贯穿主线,加快转方式、调结构   2011年是经济转型升级的攻坚时期、关键时期。要以更大的决心,更大的力度,一手抓传统产业升级、一手抓新兴产业培育,双轮驱动,加快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要以规模以上中小企业产销率、销售收入利润率、新产品产值率,私营企业新增户数中的服务业企业占比、全部中小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开发新产品和淘汰落后产能、落后设备数量等,作为衡量结构调整工作进展的重要考核指标。   要通过调整中小企业产品结构,实现创新发展。把技术、质量、新品、品牌作为企业的第一竞争力、核心竞争力。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主攻方向是提高关键零部件配套水平、发展深加工,拉长产业链,提高附加值,主动化解通胀压力。在传统工业中占有重要份额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要抓好升级改造,不再走单以低工资、低附加值、低价格参与国际竞争的路子。在全省中小企业广泛开展“一企一技术”活动,按照认定办法,省办每年培植和认定一到二批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研发中心建设或承担的项目给予资助。继续开展每年开发万种新产品、新品种的活动,加快产品升级换代,更多地推出新产品、新品种、新款式、新花色,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在项目安排和补助资金上,要参照新产品产值占比,加大对各地技术创新项目的支持力度。2011年用省级专项资金支持的中小企业专项项目中,安排技术创新项目数不少于1/3。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提升、品牌培育活动。今年选定一批有一定基础、有影响力、但名气还不大的中小企业及产业集群产品,包括长期为外商贴牌的产品,开展马德里商标注册、著名商标推介和品牌上榜宣介活动,迅速提高知名度,扩大影响力,增强竞争力。   要通过提高产业聚集度,优化企业组织结构,实现集约化、集群式发展。实施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壮大工程。省重点培植和发展100个过百亿元的产业集群和140个特色产业镇。70个过50亿、不足100亿的产业集群由市级培植扶持和认定。今年省将再认定30个销售收入过百亿、电子商务或研发检测等公共服务功能配套的省级示范性产业集群。“十一五”期间已认定的140个特色产业镇要进一步巩固、扩展。今年省将组织部分特色产业镇领导赴广东对口学习。对列入规划和省认定的产业集群及特色产业镇,会同省财政、科技部门,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发展资金每年新增部分,按每年重点支持五个市、每市支持1000万的方式,对选定的重点产业集群实行集约投入,集中支持,三年支持一遍(不含青岛)。每年重点支持的产业集群发展用地,由省办商省国土资源厅在供地指标上给予倾斜。引导用工较多的企业,经县区政府批准后,利用自有土地建设公共租赁住房,使外来工人住有所居,以解决工人招不进、留不住的难题。   要通过调整产业结构和存量结构,实现低碳发展。大力发展资源耗费和环境影响代价较小的服务业、休闲农业,尽快改变我省中小企业服务业占比较低的状况。中小企业创业服务机构及基地,要加大对服务业新企业的培育和辅导。每年新增的中小企业,要把服务业户数单独列出,并在2011年作为考核加分指标。在项目和专项资金安排上,要增加对物流、IT运营商、服务业外包等现代服务业的支持,休闲农业抓好试点。要按照强优汰劣的要求,以增量投入带动存量优化。在上新创新、强优扶小的同时,督促企业关停落后产能、淘汰落后设备,引导企业不断拓展新的发展空间。全省中小企业年内要淘汰落后及耗能高、排污不达标设备及生产线一万台(套)。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发挥好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的引领作用,并用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支持。   三、继续实施四项计划,组织实施好重点专项项目   与工行、农行、农信社共同推出的为期三年的中小企业四项计划,到2010年已经执行完。“十二五”期间,省办将联合有关金融机构,继续推进四项计划的实施。对原来的四项计划内企业和重点项目库的项目进行动态调整。凡纳入“十二五”四项计划的企业,参与协同的金融机构将在贷款和授信上给予重点支持。要适应企业划型标准即将调整的新情况,对新生企业、小微企业的培育发展研究政策,加强指导和引导,把更多的个体工商户培育为私营企业和公司制企业。每年从重点项目库中,选出一些项目用财政专项补助资金给予支持。今年全省一千项中的200个中小企业专项,要认真组织安排好。这些项目中的技术改造项目,一般采取贷款贴息方式补助,申报项目须有经过备案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银行的贷款合同、授信文件或贷款到账单;技术创新项目,一般采用无偿资助方式,既可以支持项目企业,也可以支持项目企业的研发中心建设。申报项目须有经省办批复的技术创新项目建议书。   四、拓展融资渠道,把更多信贷资金投向中小企业   随着中央提高金融机构存款准备金率和存贷款加息,中小企业受资金要素制约的问题将更加突出,财务成本加大。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在帮助企业突破资金瓶颈制约、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方面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创新,多措并举,有所作为。   一要进一步扩大担保贷款比重。充分发挥担保机构对信贷的放大和增信作用,全年担保贷款额达到800亿元,占新增贷款的比重达到35%,为小企业担保贷款要占到60%以上。要按季公布各市担保体系建设情况和担保机构发展情况,继续运用中央、省、市三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为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做出贡献的担保机构进行奖补。今年要在企业信用评价方面取得突破,降低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用考察成本,为银行扩大对中小企业贷款创造条件。充分发挥担保行业协会的作用,评选认定星级担保机构,组织担保机构赴美国学习考察担保业,加强行业自律和制度建设,抓好从业人员资格培训,不断提高风险控制能力。尚未成立担保协会的市,年内要成立起来。   二要积极推进中小企业集合融资。在由威海、潍坊中小局组织主导、已成功发行两支集合票据的基础上,再由德州、临沂、潍坊、泰安、滨州等中小企业局为主组织,年内发行10支中小企业集合票据或集合债,推进企业直接融资,改变过分倚重银行贷款的局面。   三要配合金融机构不断推出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金融品种,开辟绿色通道和直通车。省办将与省建行、担保协会联合,推出面向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特色产业镇和成长型中小企业的“集合贷”,由贷款方申请、中小办推荐、建行审定、担保机构联保,实行审批打包组合,一次审批,多次放贷。政、银、保、企四位一体,紧密衔接,合作共赢。各地也要在这方面进行一些务实、有效的探索和创新。   五、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改进和完善中小企业管理服务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中小企业面广量大、门类复杂的特点,从实际情况出发,认真研究如何不断改进管理服务工作,取得工作的主动权。   要通过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实现对中小企业的有效服务。服务体系的主要功能有:创业辅导服务、培训服务、信息服务、信用担保服务、市场开拓服务、法律咨询服务、事务代理服务、投融资服务、政策服务、公共平台服务等十大类。要认真贯彻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座谈会精神,学习青岛中小局抓服务体系建设的经验,但在服务体系建设的模式和功能配置上可因地制宜,不拘一格。主要服务载体应是社会力量,运作方式应以市场化、企业化、有偿、微利为主,用专项资金择优补助。其中对创业服务基地的支持,应考量各市年内实际新增的小企业户数、人数。原附属于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服务机构,要成为服务体系中的骨干,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并与社会服务机构平等竞争。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的重点是抓好财务、质量认证和安全生产管理,在此基础上推广应用六西格码管理,培植样板企业。省办将牵头组建中小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协会,组织管理咨询机构帮助中小企业提高管理水平。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以服务为宗旨,牢固树立管理就是服务的理念,准确定位,围绕着营造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来做好自己的管理服务工作。工作职能主要有:①组织好中小企业运行;②通过规划、政策和财政资金引导企业的发展和投资;③推进中小企业集聚成群、提高产业聚集度;④帮助解决好企业融资难;⑤抓好服务体系建设;⑥抓好政策和激励,进行评选表彰;⑦组织企业开拓市场等。以上工作,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领导必须紧紧抓在手上,缺一不可,否则将形成短板。对中小企业的发展情况,势头、差距和存在的难题,要经常向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汇报,以争取领导的重视和支持,推进中小企业工作。今年底省办将会同人社厅评比表彰全省市、县、镇三级中小企业工作部门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的主要依据是全年的中小企业发展预期目标、结构调整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执行力、创造力。继续发挥好中小企业协会的作用,表达反映中小企业的民意和呼声。省中小企业协会今年进行换届。要进一步发挥和利用新闻媒体的力量,加强对中小企业地位、作用和先进典型的宣传,争取社会舆论的支持。                 二〇一一年一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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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扩展中小企业直报点加强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控的通知
       [ 2011-3-22 ]
各市、县中小企业局(办): 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加强监控,及时进行预警、分析,并研定对策加以引导和指导,是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经济运行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控工作,根据工信部和省政府部署,省办确定通过100个直报点、并运用省调查总队有关调查数据,对中小企业经济运行进行动态性实时监控。现将调整充实后的100个直报点企业予以公布(名单附后),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直报内容:①工信部中小司规定的直报数据;②本月及本月累计与上月、与去年同月累计的销售收入比较;③销售收入中内外销比例和新产品销售占比;④原材料进价与产成品销售价格的变动情况;⑤企业开工情况及设备台时利用率;⑥动力及主要原材料、流动资金等生产要素供应情况;⑦其他可直报的信息或实例。 二、直报方式:通过“山东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控直报系统”,上传以上内容的有关数据。在系统未开通前,暂按附件2内容以电子表格式上报。 三、直报时间:自2011年2月起,每月结束后的第一个星期内直报上月数据,对工信部中小司和省办同时同步直报。 四、直报人员:每个直报企业确定一名直报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省办规划发展处,直报员更换时要及时报告新任直报员有关情况。 五、直报县和重点产业集群:农业部乡镇企业局确定的26个县乡镇企业统计调查直报点,省办已实行重点调度的滕州机床、广饶橡胶轮胎、莱阳食品加工、滨海化工、兰山板材、武城汽配6个产业集群,继续按原定要求直报。 六、有关支持和奖励措施:省办将于每年夏季对直报企业的直报员进行专业培训。对成绩突出的直报员给予奖励,对按要求完成直报有关信息和数据并经中小司和省办采用的直报企业,优先配备有关数据处理等专用设备,并利用中小企业山东网电子商务平台免费为直报企业提供产品宣传推介;对符合国家、省专项要求的申报补助项目给予优先支持。对不能按时、按规定要求履行直报义务的企业,及时进行更新替换。 联系人:栾永强 电话:0531-82037229 13506415826 邮箱:luanyq@smesd.gov.cn或luanyongqiang@sina.com 山东中小企业监测直报QQ群:87172893 (发至各直报企业) 附件:1.山东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控直报企业名单附件一 2.企业直报主要经济指标表 附件二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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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创新管理与企业发展”培训班的通知
       [ 2011-3-28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使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了解掌握国家扶持政策,更新管理理念,创新管理方式,促进企业在后金融危机时代又好又快发展,省办决定结合山东大学研修班第六次授课,于2011年3月26-27日在济南举办“创新管理与企业发展”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山东大学第一期研修班学员;   2、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   本期培训班总人数不超过200人。   二、培训内容   中国管理创新研究院执行院长,中国创新能力网首席专家,欧中美联(北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总裁,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客座教授李宗颐先生主讲《中小企业战略与创新管理》;省办规划发展处负责同志介绍国家扶持政策与中小企业发展情况。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3月25日下午报到,26日至27日全天上课。   报到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 号)。乘车路线:从火车站乘34路公交车到英雄山站下车附近即是 ; 从长途汽车站乘4路、35路公交车到八一立交桥站下车附近即是。军区五所联系电话:0531-51660888(总台)。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教室租赁费、学习资料费。学员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每天200元。   2、本次培训委托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市局(办)组织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和培训工作,于3月21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请填写附件)电子版报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3、联系人:孙宪卫 王娜   联系电话:0531—82037202 82037221   邮 箱:sunxw@smesd.gov.cn wang699@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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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申报材料的通知
       [ 2011-4-2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按照省办“关于培育支持中小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11]3号)精神,省办确定认定第一批“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请各市按照省办文件规定的认定条件和申报材料要求,认真组织申报。 济南、烟台、威海、潍坊、淄博等经济总量较大的市各报3个,其它市各报2个。 请各市认真审核并在申请表加盖公章后,于3月22日前以纸质材料(一式三份)统一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钱博 谢海涛 电 话:(0531)82037227,82037296 二0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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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 2011-4-22 ]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办):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全省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意见》,推动全省民营经济转方式、调结构,在“十二五”期间实现有质量、有效益的平稳较快发展,为富民强省、吸纳就业做出新贡献。现就进一步促进我省民营经济发展提出如下政策措施:   一、将民营企业发展纳入“四项计划”,实行专项支持,使其尽快成长为较大企业。纳入“十二五”全省中小企业“四项计划”中的民营企业不少于80%,中央、省两级中小企业专项资金对民营企业的支持补助不少于总额的80%。通过主要依靠企业自身努力,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努力在“十二五”期间把100家目前规模较小、但后发优势明显的小型民营企业培育为年销售额过十亿元、利税过亿元的较大企业,为做大做强工业经济贡献力量。   二、放开“闸门”,放手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竞争性领域,发展实体经济。各个行业门类、经济领域,凡是法律、法规没有明文限制的,民间资本都可进入。对无明文禁止或限制、有关部门不准进入的,可通过中小企业举报电话(0531-81278127)和网络受理平台(Qywq@smesd.gov.cn )举报反映,省中小办及时受理,并会商同级有关部门协调解决。   三、增强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大力发展科技型民营企业。①民营企业的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可按国税发(2008)116号文件规定,按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形成无形资产的,按150%税前摊销;②培育和认定一批民营企业的“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③对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和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设施建设、设备仪器购置,给予专项补助支持。   四、指导民营企业用足用好有关税收优惠政策。①落实好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项政策;②落实好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率由原来的工业商业分别为4%和6%调降为3%的税收政策;③落实好资源综合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④民营企业中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的小微企业,其所得在2011年继续减按50%计算,并按20%税率缴税;⑤落实好小规模纳税人出口货物免税政策;⑥民营企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地税机关提出减免税申请,层报省级地税机关审核批准;⑦对民营企业由于技术进步原因需要加速折旧的,可按规定缩短折旧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旧的方法;⑧民营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纳税的,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可依法申请在三个月内延期缴纳;⑨对列入环境保护、节能节水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民营企业投资项目,申请税务部门按规定给予所得税优惠;⑩民营企业投资国家鼓励类项目,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所需的进口自用设备以及按照合同随设备进口的技术及配套件、备件,免征进口关税。   五、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支持。组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积极为民营企业提供融资担保。财政资金对信用担保机构的奖补,要参照和考量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担保服务次数和担保额度。加强与金融机构的衔接,通过扩大抵押物品种范围,创新适合民营企业特点的金融品种等,加大对民营企业的信贷支持。省中小办重点推进的中长期集合融资、设备融资租赁、上市融资等,主要安排在管理规范、基础较好、发展势头强劲的民营企业。   六、打造以民营企业为主体的产业集群。通过科学规划,政策引导,形成洼地效应,吸引民营企业进园区、进集群,实现抱团发展。鼓励集群内民营企业按产业链配套,按配套关系互相参股,实现以资本为纽带的紧密联接,形成整体实力,取得市场话语权。支持在龙头企业或由民间出资设立第三方企业,建立具有研发、检测、信息化、物流、融资服务等功能的公共服务平台。省中小办将会同财政对纳入规划、且服务功能完善、利用率较高的服务平台给予补助支持。   七、加大对民营企业的品牌营销推介,提高市场知名度和影响力。从2011年开始,省中小办将组织对在马德里商标注册的民营企业商标、长期以OEM方式生产的产品以及经营三、五年以上、年销售收入过亿元、在市场上有一定口碑的民企产品品牌,进行集中宣传推介,以促进企业树立品牌意识,注重品牌营销,维护品牌信誉,加快品牌的培育,提升品牌价值。每年的广州中国中小企业博览会,将主要组织民营企业的专特精新产品参展,使之成为展示我省民企品牌的重要窗口。   八、构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强对新企业、小微企业的培育、辅导和服务。各市县的中小企业创业基地,要对新设立的民营企业提供办理开办手续、工商、税务登记、银行开户等方面的服务。认定一批创业辅导师,对初次创业者进行辅导和“传、帮、带”。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要组织管理咨询服务机构送服务上门,帮助企业建章立制,做好管理基础工作。要通过银河培训工程,对新、小民营企业的管理者进行短期培训。要实施小企业培育计划,每年从全省200多万家个体工商户中培育出一批法人企业,并实行公司制改造,过渡为有限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由承担无限责任变为承担有限责任。省中小办将会同财政部门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对为民营企业提供培育、辅导、咨询、培训、改制服务的机构给予补助支持。   参加并在省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工作委员会的领导下,抓好民营企业党建工作研究,促进中央、省委各项决策在民营企业的贯彻落实。加强对民营企业的权益保护,严禁对民营企业的乱检查、乱评比、乱收费。对优秀民营(中小)企业的专项评比表彰,除山东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通告保留的山东省优秀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评比表彰项目(见附件)外,其他关于民营企业的评比表彰,一律禁止。   附件: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等系统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六日 附件: 关于公布山东省行政等系统 评比达标表彰活动保留项目的通告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监察部等部门清理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2号)的部署和要求,自2006年 12 月至2008 年初,省监察厅、省政府纠风办会同省经贸委、省人事厅、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法制办、省物价局组成联席会议,组织开展了各级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简称行政等系统)的评比达标表彰活动的清理工作。经过各市、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清理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实现了预期目标。全省行政等系统共撤销项目 3525 个,保留项目69 个,撤销率达 97.6% 。   经省委、省政府同意,报全国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审定,现将我省行政等系统保留项目予以公布。请各有关单位遵照公布的项目名称和周期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告。        山东省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工作联席会议              2010年 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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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 2011-5-3 ]
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地方税务局: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68号)转发给你们。按照文件规定,我省淄博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7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附件2)按政府规定标准取得的担保业务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三年内免征营业税。 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执行文件有关要求,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免税申报条件,做好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的审核推荐工作,增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调查情况报告表》,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根据有关规定,对申请免征营业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进行审核后填报,经主管税务机关科所负责人、县(市、区)局分管局长、市局有关处室负责人审核后,连同免征营业税申报材料上报省中小企业办和省地税局。同时,要加强监督管理,结合政策执行,实施动态监管,对纳入免税政策支持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违规行为,及时上报工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免税资格。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有关问题的通知 2、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山东省部分) 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调查情况报告表附件3   二○一一年三月八日 附件1: 附件2: 免征营业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山东省部分) 序号 担保机构名称 1 淄博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2 山东沃尔德担保有限公司 3 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4 莱芜市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5 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6 山东银桥担保有限公司 7 沂源县安信担保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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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 2011-5-3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鼓励中小(民营)企业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省办鲁中小办字(2011)2号文件精神和《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鲁中小企办[2009]45号)规定,2011年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成果应是近三年经过省市有关部门鉴定的科技成果。   2、申报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应具有技术先进性、稳定可靠性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符合《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认真填写《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申报材料由市中小企业局(办)审查盖章后统一上报省办。   (二)附件材料   1、主要完成单位详细情况表;   2、主要完成人详细情况表;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4、科技成果应用实践证明;   5、产品检测报告;   6、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申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含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需要加塑料封面),一式三份。电子版材料主要指申报书,请发至联系邮箱。   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1年6月30日前,请各市汇总材料后统一报省办。10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   四、其它事项   1、本次申报工作委托中小企业科技服务中心具体承办。   2、评审工作收取一定的专家评审、证书等成本费用,请各市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3、联系方式   陈广春:(0531)82037258   张永宾:(0531)82037255   邮 箱:ab7258@163.com   附件: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1.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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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行2011年第一期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 2011-5-5 ]
关于举行2011年第一期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各市担保行业协会: 按照《山东省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和《关于在全省举行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要求,现将今年第一期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2011年5月22日 上午 9:00—11:00。 二、报考资格:凡年满18周岁、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三、考试报名:各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组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山东省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申请表》(附件1),缴纳本人身份证和所取得的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红底彩色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用于办理从业资格证书)。各市于4月8日前将《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及报名申请表上报省协会资格认证办公室。 四、考试场地:各市根据考试人数自行安排考场,报名人数不足以开考的地市,可与就近地市协商合并考场考试。考场地点于5月13日前报省协会资格认证办公室备案。 五、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主要包括试卷费、证书费等共计60元,由各地市收齐后统一汇至浙江大学(汇款方式另行通知),各地市因培训、考试等所需支出,可根据情况酌情收取,但应报省担保协会批准。 六、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程潇如 范华磊 联系电话:0531—82037205 82906608 邮 箱:sddbxh@126.com 附件:1、山东省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申请表fujian1.doc 2、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报名汇总表 fujiang2.doc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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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中小企业六西格玛及精细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 2011-5-9 ]
关于举办中小企业六西格玛 及精细化管理培训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关于继续开展创建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活动的通知》(鲁中小办字〔2011〕12号)精神,为帮助创建企业掌握六西格玛和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了解创建六西格玛管理及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标准及实施方法、步骤,省中小办、省企业联合会定于4月7-9日在济南举办中小企业六西格玛和精细化管理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六西格玛管理基本理念、模式及实践; 2、精细化管理基本知识; 3、山东省中小企业六西格玛管理及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标准及创建实施方法、步骤; 4、企业如何推进精细化和六西格玛管理; 5、精细化管理的创新与实践; 6、2010年精细化管理样板企业经验介绍。 二、参加范围 1、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科(处)长1人。 2、申报创建企业的分管管理或生产负责人1-2人。 三、时间、地点 时间:4月7日下午报到,8日至9日培训。 地点:天雨大酒店(济南市花园路200号,山大路和花园路口东) 总台电话:0531-88030888 81903270 交通路线:从火车站坐11路或118路公交车,从长途汽车总站坐K107路公交车到山大路北端下车东行50米路南。 四、其它事项 1、收费标准:500元/人(专家讲课、资料、会场、食宿费等)。 2、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接通知后,统一组织本市申报企业报名,并于2011年4月2日(周六)前将报名回执汇总传真或电子邮件至省企业联合会。 山东省企业联合会联系人:刘浩 电话:0531—85698929(兼传真) 13608932023 电子邮箱:sd88825760@126.com 地 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746号山航大厦20层(250014)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联系人: 张志勇 电话:0531-82037223 传真:0531-82037201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fujian.doc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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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12月课程安排的通知
       [ 2010-11-25 ]
各位学员及有关单位: 山东大学第一期“山东省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12月份课程研修主题为:“如何使企业文化理念落地”。 12月11-12日,研修班将邀请中国易经研究院执行院长、韩国国际文化教育交流院荣誉院士、中国国际周易联合会副会长桂海杰老师和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王德胜教授分别主讲《易经智慧与企业发展》和《管理者心态与管理理念》。重点帮助企业家理清“易经的本意与企业发展”、“企业环境精神塑造”以及“管理者的心态”、“管理者的原则”等企业文化理念。同时将安排金融管理专家就当前金融形势对中小企业的影响等问题与学员座谈交流。 现将12月课程安排通知如下,请各位学员按时到课。“山东省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采取免费试听和滚动招生的方式,欢迎学员以外的中小企业高层管理人员报名免费听讲。 联系人:孙宪卫 王 娜 电话:(0531)82037202 82037221 山东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一、日程安排 日期 时间 课程与活动 地点 12月11日 08:30-11:30 桂海杰主讲:《易经智慧与企业发展》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13:30-16:30 16:30-17:00 班级活动:参观山东大学校 史馆或山东大学合校十年展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19:00-20:30 金融专家与学员交流 山大路微山湖大饭店 六楼会议室(暂定) 12月12日 08:30-11:30 王德胜主讲:《管理者心态与管理理念》 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图书馆一楼报告厅 13:30-16:30 二、课程内容 1、《易经与企业发展》课程大纲: (一)正确认识理解《易经》的本意与企业发展   (二)正确认识风水运用的误区及理想环境中的自然风水活动   (三)传统观念中的文化风水模式及社会变迁中的理想风水模式   (四)企业环境选择、改造的原则   (五)企业环境规划及布局要素、要点   (六)企业环境精神塑造的原则及企业环境缺陷补救的法宝 2、《管理者心态与管理理念》课程大纲: (一)管理者(职业人)的感悟 (二)管理者(职业人)的能力 (三)管理者(职业人)的心态 (四)管理者(职业人)的习惯 (五)管理者(职业人)的原则 三、主讲教师简介 1、《易经智慧与企业发展》主讲:桂海杰 桂海杰教授,国际知名易经研究学者,易经应用管理专家,江苏常州人。现任中国易经研究院执行院长,韩国国际文化教育交流院荣誉院士,中国国际周易联合会副会长,北京大学、清华大学EMBA特聘易学教授,上海交大海外学院EMBA总裁班特聘教授,桂海杰先生既通晓易学哲学,又深谙中国古文化精髓,并能将其精华运用于人类发展之中,引起国人高度重视。他撰写的《周易风水与个人、企业发展》上、下册,深入浅出,将深奥的周易玄学转化为通俗易懂的应用手册。近年来不断将其所学致力于企业、个人发展,深受政府、商界名流推崇与赞赏。桂海杰曾多次在韩国、新加坡、香港、台湾等地举办学术讲座。应邀为清华大学、上海交大、浙江大学等著名院校总裁班授课,曾为全国数以万计的企业家讲述《易经》与企业可持续发展课题,并为上百顶尖企业选址、现状诊断和未来策划。为众多房产、工商企业提供了醍醐灌顶的规划与策划方案,深受企业家的高度认同和赞誉。 2、《管理者心态与管理理念》主讲:王德胜 王德胜教授,管理学博士,现任山东大学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MBA、企业管理专业硕士生导师,兼任澳门科技大学兼职教授,山东省比较管理学会常务理事、山东省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德州市民营经济研究会顾问等职务。主要研究方向:市场营销管理、企业文化与团队建设、推销技术与消费者行为分析。先后主持或参与了德棉集团、天信集团、宝亨集团、将军集团、山东高速集团等几十家企业的管理咨询项目;担任长城国际广告、博思特管理咨询、山东省决策咨询研究中心等咨询业和数十家企业的管理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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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国家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紧急通知
       [ 2011-7-15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工信部和财政部《关于印发2011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2011]82号,文件电子版已发各市局办),对2011年及今后三年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补助项目安排做出了重大调整。主要是:今后不再单个支持某一服务平台建设项目,而是按省级的公共服务平台与各市有关产业集群窗口平台统一规划、统一安排支持补助,即一个省、市(计划单列市)一个公共服务网络平台,下设若干子平台。省平台主要是网络平台,市及产业集群平台是实体平台,但必须有不少于1000平米的服务场地,具备一种或多种服务功能。省平台和各窗口平台通过互联网联接,实行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服务协同,项目实行一体申报,各自承建,分年度支持,补助比例最高不超过项目实际支出的50%。 工信部要求,各省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三年规划总体方案、两个附表和专家论证意见,务于6月10日前报工信部、财政部。请各市局接知后立即研究,将本市拟建几个窗口平台及每个平台的建设方案,连同2011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建设项目表、基本情况表(见附件)于5月20日前报省办,同时发电子版至luanyq@smesd.gov.cn。各窗口平台建设可实行市建市管、市、县(区)共建共管,县(区)建市管等多种形式,不拘一格。 联系方式:栾永强0531-82037229 张 荀0531-82037277 二〇一一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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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公开征集2011年度合作创业投资企业公告
       [ 2011-8-9 ]
为促进我省创业投资企业发展,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立了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简称“省级引导基金”),并由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发布了《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鲁财企[2009]68号,简称《暂行办法》),详见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中小企业办网站。根据《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和省级引导基金理事会的安排部署,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1年度合作创业投资企业,公告如下: 一、适用范围 凡依据法定程序设立和规范运作的国内外、省内外创业投资企业、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可作为发起人申请省级引导基金共同设立创业投资企业。 二、合作条件 申请省级引导基金扶持的创业投资企业或创业投资管理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创业投资企业的实收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或者首期实收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且全体投资者承诺在注册后的3年内补足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所有投资者均以货币形式出资;创业投资管理企业的实收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其受托管理的创业投资基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二)至少配备3名具有5年以上创业投资或相关业务经验的专职高级管理人员,且高管人员已取得良好的管理业绩。 (三)创业投资企业或其管理团队成员有对中小企业投资的成功案例(所投资项目已成功上市或该项目的年投资收益率不低于20%)。 (四)《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省级引导基金参股设立的创业投资企业应遵循以下原则投资运作: (一)应当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工商部门注册,并在山东省创业投资企业管理部门备案,接受监管。 (二)实收资本投资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的比例不低于70%,新设创投企业资本规模在5亿元(包括5亿元)以上的,该比例可以适当予以调低,但最低不得低于50%。 (三)有明确的投资领域,主要投资于我省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领域,以及蓝色经济领域的初创期中小企业。 (四)投资于山东省处于种子期、创建期且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和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资金比例不少于实收资本的50%或引导基金出资额的2倍; (五)《暂行办法》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申请报告的内容和要求 合作创业投资企业准备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一式六份,提交给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申报材料不退回申报单位。《关于申请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参股投资的可行性研究报告(2011版)》的具体内容和格式请登陆山东省发展改革委、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财政企业信息网)、山东省科技厅、山东省中小企业办(中小企业网山东分网)网站下载。 四、评审决策程序 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收到参股投资的申请后,按照有关法规和规章,分批进行合规性审查,并安排受托管理机构进行尽职调查;符合条件的,将组织评审委员会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对评审通过的创业投资企业进行公示后,提交省级引导基金理事会进行决策。 五、注意事项 (一)已注册或拟于省工商局注册设立创投企业的申报单位、省外及境外的合作创投企业直接向理事会办公室申报。 (二)已注册或拟于省内各市注册设立创投企业的申报单位,由所在市发展改革委转报理事会办公室。 (三)省内投资运作比较成熟的已备案创业投资企业,申请省级引导基金增资扩股的,除满足公告中的合作条件外,还应再募集一部分股权资本与省级引导基金按照不低于1:1的比例同步参股投资,体现引导基金的杠杆放大效应。 (四)创业投资企业要据实报送有关材料,对于以虚假材料骗取引导基金的,将取消合作机构申报资格;并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五)创业投资企业要按顺序准备申报材料,并列出目录;全部材料一律用A4纸张打印装订。 (六)本次公开征集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根据合作创业投资企业的具体情况随时受理申请报告,申报日期截至二О一一年底。(每周一至周三的上午9:00——下午5:00受理申请)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一鹏,省发改委财金处, 电话:0531-86191725; 联系人:王志福,省财政厅企业处, 电话:0531-82669623; 联系人:金 浩,省科技厅高技术处,电话:0531-66777039; 联系人:张 荀,省中小办规划处, 电话:0531-82037277; 理事会办公室地址:济南市历下区省府前街1号,省政府综合楼334房间。 山东省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理事会办公室 二О一一年七月十一日 附:关于申请参股投资的可行报告范本2011年版关于申请参股投资的可行报告范本2011年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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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享受财税扶持新产品项目的通知
       [ 2011-8-2 ]
鲁中小企办函[2011]29号 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享受财税扶持新产品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经信委鲁经信技函字[2011]15号文要求,现组织申报2011年山东省享受财税扶持新产品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要求   1、符合国家高新技术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市场前景广阔,并有明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   2、必须是列入2009、2010年度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于2010年当年鉴定完成的项目。   3、该项目尚未享受财政专项资金扶持或仅享受2010年度财政专项资金扶持。   二、申报要求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认真填写《2011年享受财税扶持新产品项目申请表》,并于2011年7月20日前报省办科技中心。 联系咨询: 陈广春:0531-82037258,ab7258@163.com  张永宾:0531-82037255  经信委咨询电话:0531-86905527    附件:2011年享受财税扶持新产品项目申报表fujian.xls 二〇一一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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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山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成立大会的通知
       [ 2011-7-21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定于7月15日下午至16日上午在济南舜耕山庄召开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和山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成立大会,会期1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省中小企业协会换届暨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 (二)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成立大会; (三)请专家就家族企业管理传承问题举行辅导讲座。 (四)省中小企业协会和省管理咨询协会(筹)就管理咨询服务的提供与需求进行副会长对接; (五)请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作重要讲话。 二、与会人员 各市中小企业局局长(主任)、中小企业协会秘书长、负责管理咨询工作的科长,省中小企业协会荣誉会长、常务理事、推荐的副会长,省管理咨询协会会员。 三、会议报到 与会人员请于7月15日上午12 时前到济南舜耕山庄报到。 四、会议报名 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统一组织报名,并将与会人员名单(姓名、性别、民族、单位、职务)于7月12日下午5时前电传省中小企业办。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市按会议要求通知与会人员本人出席会议,不能替代,不得超员。 2、参加会议人员每人需交会务费100元,其他费用由会议统一补贴。 3、联系人:陈庆莲【省中小企业协会】 电 话(传 真):(0531)82037266 王 娜【省中小企业管理咨询协会(筹)】 电 话:(0531)82037221 传 真:(0531)82037220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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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 2011-7-21 ]
关于做好2011年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目前,工信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尚在调整、完善,在线统计工作拟于7月10日以后开展(具体时间以工信部通知为准)。为及时掌握我省信用担保业发展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请各市仍按《关于对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的通知》(鲁中小企办函[2009]59号)的统计表样(见附件)进行填报,并于7月5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至省办规划发展处。工信部报送系统调整开放后,各市按照部统一安排,组织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信息报送系统”的填报工作。 联系人:扈锋 联系电话:0531-82037250 电子邮箱:hufeng@smesd.gov.cn 附件:统计调查表样fujian1.xls 规划发展处 二〇一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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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中小(民营)企业网络营销实战培训班的通知
       [ 2011-7-21 ]
有关中小(民营)企业服务单位、中小(民营)企业:   网络营销是一种新型营销模式,具有速度快、涉及面广、效果好、成本低的优点,是降低销售成本提升销售业绩获取市场订单的有效方式。为帮助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做好网络营销工作,省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确定分期举办网络营销实战培训班,推广学习先进实用的网络营销方法和技术。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培训内容与方式   (一)培训内容   1.网络营销工作的基本要求、程序和方法;   2.中小(民营)企业如何开展网络营销工作;   3.市场营销信息的网络搜集与调查技术;   4.发布网络营销信息的途径、程序和技术要求;   5.网络反馈信息的处理程序、技术要求、制度要求;   6.考察学习中德设备公司网络营销、应用ERP管理软件、OA办公系统和技术研发中心如何支持协作市场营销。   (二)培训方式   1.营销专家、公司总裁讲解。   2.网络营销业务经理现场操作介绍。   3.现场考察、交流。   二、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6月下旬,为期一天。   地点: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   具体报到时间、地点根据报名情况直接通知参加人员。   三、参加培训人员   1、邀请有关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的负责人;   2、拟提升或开展网络营销工作的科技型中小(民营)企业的总经理、营销经理及业务骨干。   四、费用   企业代表培训考察费每人1000元,报到时交付;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报名时间   请各市、县 (市、区)中小(民营)企业服务机构统一组织报名,填写“网络营销培训班报名表”,于2011年6月25日前报省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六、其它   1、 本次培训采取现场实战操作讲解为主,理论讲课为辅的培训方式,希望有关单位重视并积极参加。   2、为提高培训效果,实行限额培训,参加人员需要有一定的市场营销和网络基础知识。   3、需要帮助策划网络营销服务的企业,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咨询:   张永宾 0531-82037255,zhangyb@smesd.gov.cn   陈广春 0531-82037258,ab7258@163.com   附件:1、网络营销实战培训报名表    2、山东中德设备有限公司网络营销概况 山东省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0一一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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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全省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扶持政策研讨班的通知
       [ 2011-5-24 ]
关于举办全省中小(民营)企业 科技创新与扶持政策研讨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在“十二五”开局之年,为推动中小(民营)企业转方式、调结构,加快科技进步,根据鲁中小办字(2011)2号文精神,省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定于2011年4月下旬在济南举办“全省中小(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与扶持政策研讨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201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等科技计划,国家级、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的申报条件、程序、优惠政策;   (二)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企业技术中心、设计中心,工程研发中心、中小企业四项计划等创新能力的申报项目条件、程序、资料编写和优惠政策;   (三)省科技进步奖、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奖的申报条件、程序及注意事项;   (四)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服务体系专项资金,地方特色产业中小企业发展专项、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资金等申报条件、程序、资料编写要求;   (五)科技成果鉴定、新产品新技术鉴定验收政策规定、鉴定程序和材料准备要求;   (六)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的区别,怎样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与项目建议书;   (七)技术创新示范单位经验交流(潍坊防水材料协会、山东华特磁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八)山东省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网的服务功能说明;   (九)企业领导从优秀到卓越,快速提升业绩实战方法介绍。   二、主讲专家   邀请省经信委、科技厅、省中小办等分管领导和专家授课。   三、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4月27日下午报到,28-29日开会,会期2天。   地点:济南黄河大厦(济南市英雄山路20号)。   四、参加人员   1、各市、县 (市、区)有关科技服务机构负责人;   2、曾获批山东省技术创新计划、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奖的企业(请到www.smesd.gov.cn科技服务栏目查询);   3、拟申报国家星火计划、火炬计划、重点新产品等国家科技计划的企业;   4、拟申报2011年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奖和山东省科技创新项目的单位负责人;   5、科技创新和产学研合作先进企业。   五、费用   研讨费700元/人(含研讨费、资料费、场地费、食宿费等)。   六、有关要求   1、科技创新与扶持政策类研讨培训始于1999年,已成功举办十一期,成效显著,已成为中小(民营)企业了解科技政策信息、提升技术创新能力、掌握申请扶持政策技巧、用足用活有关政策的重要平台,希望积极参加。   2、请各市科技服务机构组织辖区内企业统一报名参加,并于2011年4月20日前将参会名单电子版报省办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3、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广春、张永宾   电话:(0531)82037258,82037255(传真),13793183633   邮箱:ab7258@163.com,zhangyb@smesd.gov.cn   黄河大厦:(0531)51688839   附件:2011年科技创新与扶持政策研讨班报名表 山东省中小企业生产力促进中心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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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组织管理与公司治理”培训班的通知
       [ 2011-7-15 ]
各位学员及有关单位: 省办与山东大学联合举办的第一期“山东省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定于5月28号在济南进行第八次授课。本期研修主题为“组织管理与公司治理”,特邀盛高咨询集团董事长、著名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公司治理、并购整合专家徐沁博士主讲。现将课程安排(见附件)通知如下,请各位学员按时到课。 有关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实际可以组织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参加,企业负责人也可直接报名听讲。培训班免收培训费、教材资料费,食宿费用自理(会务可代为安排,报名时需提前注明)。培训班限额100人,报名截止日期5月25日。 上课地点:省办一楼管理者培训(考试)中心(济南市玉函路25号院内)。 联系人:孙宪卫 王 娜 电话:(0531)82037202 82037221 邮箱: sunxw3667@126.com wang699@126.com 山东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六日 一、日程安排 日期安排 讲授内容 主讲人 授课形式 5月28日 星期六 8:30-12:00 组织建设与公司治理 (上) 徐 沁 专家讲解+答疑指导 12:00-13:30 午休 13:30-17:00 组织建设与公司治理 (下) 徐 沁 5月29日 星期日 8:30-12:00 组织建设与公司治理 (案例研讨) 徐 沁 现场案例研讨+小组互动+专家点评 12:00-13:30 午休 13:30-17:00 组织建设与公司治理 (专家PK) 徐 沁 步 超 专家PK+现场互动 二、课程背景 “舍”明天之利润,“得”后天之未来;“散”股权期权,“聚”人心才智;股权激励实为“舍得、聚散”之道、法、术;现代企业的竞争从某种意义上说,就是组织管理和公司治理的竞争 破解股权激励五大核心难题—— ■到底激励“谁”对企业才能更有价值和必要——进入机制? ■如何让股权期权分配得更加公平、合理——分配机制? ■如何与绩效(贡献)、能力、服务期限挂钩,体现“金手铐”的价值——约束机制? ■如何实现动态和面向未来发展需要,防止不应有的弊端——动态机制和退出机制? ■如何防范法律风险、制度漏洞? 剖析公司治理三大核心难题—— ■公司治理的动力如何构建? ■公司治理的能力如何培养? ■公司治理的工具如何运用? 三、培训收益 ■全面了解股权期权激励体系设计的常见模式 ■掌握企业股权期权激励的思路与操作步骤 ■掌握股权激励方案的设计要点、关键环节、系统而专业的设计方法 ■通过案例分析,掌握股权期权激励的技能、工具使用 ■规范公司治理结构,提升治理效能和董事会运作效率 ■理解股权激励与公司治理的关系 四、授课特色 ■理论与实战的契合。实战型专家带学员深入案例的背景、人的解读、组织的分析。使学员从现象到本质,抽丝剥茧的认知到组织与公司治理的核心要点与实施难点。 ■实战咨询案例和经验分享。徐沁老师、步超老师围绕课程主题,呈现一场精彩的PK,使您在智慧碰撞中获得管理启迪。 五、课程提纲 第一部分:公司治理对于企业的基本定义、内涵、发展趋势 1、理解公司治理的概念 2、公司治理的目标 3、公司治理的功能 4、公司治理的发展趋势 5、公司治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部分:公司治理的要点与现行状况 1、股权结构不合理 2、董事会独立性不强 3、监事会的作用得不到切实发挥 4、关键人控制权过度 5、投资决策的透明度和专业化水平低 6、经理服务市场缺乏 7、激励机制扭曲 8、缺乏问责机制 9、未形成一种成熟的股东文化和公司治理文化 第三部分:完善公司治理体系的策略与方法选择 1、提供相应的法律框架,彻底改变目前的政企不分状况、以市场为基础构建商业化的公有股权运作机制,降低股权集中度 2、培育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3、增强董事会的功能 4、培育经理人才市场 5、激励动态化、长期化 6、完善监督机制 第四部分:有效治理结构的核心问题解决及国美案例分析 1、股东大会与董事会 2、股东会的性质 3、董事会 4、监事会 5、治理结构图 6、明确股东、董事、监事、经理的权利义务原则 7、董事的职责权限 8、关于建立专业委员会 9、有效建立管控机制和KPI管理体系 10、如何建立企业资本运作的管控体系 第五部分:企业股权激励应用策略与实务 1、必然的选择长期激励机制 2、股权激励的基本内容 3、员工长期激励的产生背景和原因 4、员工持股计划 5、股权激励的三种基本模式及适用人员 6、持股计划的作用 7、并非百试百灵的灵丹妙药—— 消极因素 8、推行长期激励的步骤与操作要点 第六部分:案例讨论:国美案 六、师资介绍 徐 沁:盛高咨询集团董事长,著名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专家,公司治理专家,并购整合专家。受聘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上海交通大学、浙江大学等EMBA、总裁班课程教授。 步 超:盛高咨询山东公司副总经理,合伙人,工商管理硕士,资深企业管理顾问。从事管理咨询工作多年,在企业战略发展规划、组织结构设计、人力资源管理、项目管理、企业文化建设等领域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曾为国内外多家知名企业提供过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建设方面的咨询服务。 七、报名汇总表 培训班报名汇总表 各市名称   带队人员 联系电话 手机     姓名 性别 职务 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 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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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通知
       [ 2011-5-24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申报2011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的通知》(鲁经信技函字〔2011〕11号)文要求,现将我省中小企业申报2011年山东省第二批技术创新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对我省相关行业的技术、工艺领先具有推动作用,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技术含量、高附加值、高出口创汇的重大关键技术、工艺和产品;   2、节能减排、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和新产品;   3、适用于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的重大关键、共性和前瞻性技术;   4、对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有重要影响的新兴技术与产品;   5、对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有重大作用,社会效益显著的关键技术和产品。   二、申报方式   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实行网上申报和书面材料申报相结合。   网上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山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网站(http://www.sdetn.gov.cn/)首页,在“处室子站”点击进入科技处,登录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申报管理系统进行网上注册,并填报技术创新项目申报表、项目建议书及企业相关信息表等内容。   书面材料申报:申报企业将审核合格后的网上申报材料(申报表、立项建议书、上传附件等)打印二份上报。   三、申报时间   1、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4月1日至15日,逾期网络自行关闭,不再受理。企业从网上上传后,请主动及时联系审核事宜。   2、书面材料请于4月20日前寄送省办科技服务中心。   四、咨询服务   1、咨询服务方式:申报材料质量特别是项目建议书的编写非常重要,本次申报工作采取电话咨询和现场咨询相结合的服务方式,以保证申报材料质量和立项成功率。对于曾经申报过技术创新项目、申报材料问题较少的单位可通过电话咨询方式;对于初次申报、问题较多、整体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单位,将采取有偿服务,重点帮扶的方式,请自带笔记本电脑前来修改完善材料;对于项目较好但材料编写水平较差的单位也可申请省办科技服务中心代为编写项目建议书。   2、现场咨询服务时间、地点: 时间:2011.4.10-4.15日 地点:省中小办科技服务中心(济南市玉函路25号四楼西首)。   3、企业申报材料上报后,如不符合要求,将直接退回企业。请各申报单位注意查看申报系统并联系有关咨询服务事宜。   五、注意事项   1、申报系统中“企业基本信息表”中主管部门应选择下拉菜单的“中小办”;“计划申报表”中的隶属关系应选择下拉菜单的“省”;项目负责人和填报人要填写手机和固话。   2、项目内容和投资范围仅限于产品研究开发和工业性实验,不得扩大到产业化和技改建设内容。   3、上传附件包括:项目建议书,营业执照副本,上年度损益表和资产负债表等有关财务报表。   六、有关要求   1、本次申报技术创新项目工作委托省办科技服务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市局(办)尽快通知有关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2、联系咨询   陈广春:0531-82037258   张永宾:0531-82037255   技术支持电话:0531-88272691               二〇一一年四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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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紧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的通知
       [ 2011-7-8 ]
关于抓紧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的通知》(工厅企业〔2011〕119号)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对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融资难的原因和有效做法进行调研,并形成书面材料(含调查表),于5月12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办规划发展处。 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的通知 联系人:扈锋 电话:0531-82037250 邮箱:hufeng@smesd.gov.cn 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工厅企业【2011】119号 -------------------------------------------------------------------------------- 关于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近年来,为切实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政策,有关部门和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今年,国家实施稳健的货币政策,信贷规模有所压缩,部分地方和行业中小企业融资矛盾又显突出。为及时了解当前中小企业融资情况及存在的新问题,以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请各地在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中小企业缓解融资困难的同时,抓紧开展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今年以来,本地区中小企业融资的总体情况和基本判断。包括中小企业融资出现的新情况新变化,融资难主要表现形式,问题和矛盾主要集中的行业和企业类型,因资金链断裂倒闭的中小企业户数等。   (二)目前造成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的主要原因,特别是有哪些新的因素,如信贷规模减少,融资成本增加等。   (三)为切实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本地区所采取的有效做法及相关政策建议。   二、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汇总填报“全省(区、市)中小企业融资情况调查表”。   三、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5月15日前将调查报告一式两份(含调查表、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联 系 人:牟淑慧   联系电话:010—68205318   传 真:010—68205315   邮 箱:rongzi@sme.gov.cn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邮编:100804   附件:fujian.doc 二O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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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1-6-7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市担保行业协会,各担保机构: 根据国办发[2006]90号文件、鲁政办发[2007]34号文件中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制度的要求,为促进担保机构更多更好地为中小企业提供信用担保服务,经研究决定,对2011年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开展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1、继续评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佳机构; 2、从今年起,开始评选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十大领军人物、十大担保业务创新奖、民营担保机构十强。 每个担保机构可同时参加以上评选项目的评选。 二、参评资格 必须是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为主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占全部担保业务量70%以上。 三、评选指标 量化指标采用省办统计的担保机构2010年实际实现额,其他指标采用各担保机构提报指标。 四、评比条件 参评的担保机构须达到全省第一次评选活动规定的九项基本条件(鲁中小办字[2009]26号文),按不同评选项目,重点比较以下指标: (一)十佳信用担保机构 重点比较的指标仍同于去年,加权平均后计算综合得分,取前十名为十佳信用担保机构。 (二)十大领军人物 重点比较其所在机构的业绩和对担保行业发展的贡献度。 1、在同一单位任职三年之上的担保机构主要负责人(每单位仅限1人),其任职的担保机构在担保业务业绩、业务品种创新方面连续三年在全省处于公认的领先地位,且本人在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2、任职的担保机构完全、无条件地履行了为中小企业偿还债务的保证责任,机构代偿额、代偿率为全省较低。 3、本人在引领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发展方面提供经验,在对同业的培训指导方面做出突出贡献。 4、任职的担保机构行业自律意识强,本人在全省担保业内有较高威信,富有创业精神和公益心。对担保业发展,理论上有建树,实践中有业绩。 5、积极参加主管部门及行业协会组织的会议及活动,并认真履行在协会承担的职责。 (三)民营担保机构十强 重点比较为中小企业担保占比、风险控制能力和经营业绩。 1、以民间资本为主,产权明晰,法人治理结构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完备,风险防范与控制能力较强,注册资本规模扩大情况。 2、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在业务总量中占比,提供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额,均居全省民营担保机构前十名。 3、代偿、代损率低于全省水平,足额提取风险准备金。 (四)十大担保业务创新奖 重点比较担保创新品种及其成果、以及在管理制度上的创新实践。 1、机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品种须达到三种以上,且每个品种的担保业务额不低于3000万元或为中小企业提供的非融资性担保业务额占比在20%以上。 2、在担保业务发展形式和模式上有创新,并有案例或例证。 3、其机构和人员在担保业务发展上的理论探索和成果(在市以上刊物上发表的论文题目及论文数量)。 五、评选程序 (一)担保机构根据自身的条件符合情况,向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担保行业协会提出申请。 (二)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担保协会对担保机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初审,如有异议可进行实地调查。形成的初审推荐意见和申报材料,于5月30日前报省中小办、省担保行业协会(申报资料中的表格部分需同时提供电子版)。 (三)省中小办和担保行业协会组织评审小组,根据担保机构申报情况和已掌握的担保机构统计数据,对各市推荐的担保机构申报材料进行评选,提出建议名单。 (四)担保机构四项评选的建议名单在中小企业山东网、担保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十佳信用担保机构由省中小办和省担保协会联合发文公布并授牌,十大领军人物、民营担保机构十强和十大担保业务创新奖由省担保行业协会发文公布并授牌。 (五)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十佳信用担保机构,每单位奖励20万元,主要用于奖励十佳信用担保机构的高层管理人员。 (六)形象宣传:评选结果抄送省直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时,省担保协会联系新闻媒体,进行形象宣传。具体宣传活动另行安排。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请评选十佳信用担保机构、十大领军人物、民营担保机构十强、十大担保业务创新奖的机构和人员须分别按附件1、附件2、附件3、附件4填写提报相关评选资料,同时提交201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二)申报单位和个人提交的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对提供虚假材料或弄虚作假骗取先进称号的,一经发现,即撤销其称号,该机构两年内不得享受国家和省的优惠政策,三年内取消参加四项评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联系人:张荀 扈峰 联系电话:0531-82037277 82037250 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联系人:范华磊 程潇如 联系电话:0531-82906608 82037205 邮 箱:sddbxh@126.com 附件: 1、山东省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选资料fujian1-4.doc 2、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大领军人物评选资料 3、山东省民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十强评选资料 4、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十大业务创新奖评选资料 二〇一一年五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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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11-5-24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今年6月是全国统一开展的第十个“安全生产月”。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是我省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的重要内容。2011年汛期即将到来,为充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灾难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东省201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的通知(鲁安办发[2011]10号)和《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鲁安办发[2011]11号)文件指示要求,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现就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和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全国、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鲁发[2008]17号和鲁政发〔2010〕77号文件这条主线,以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为载体,面向企业、面向基层、面向公众,组织开展一系列形式内容新颖、宣传效果实在、职工群众易于参与的安全生产宣教活动,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所采取的重大决策部署,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和安全常识,提高全民安全意识和素质,加强基层安全文化建设,形成全社会“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良好氛围,为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提供精神动力、舆论支持和思想保障。   二、活动时间和主题   活动时间:6月1日至30日。   活动主题:安全责任,重在落实。   三、主要活动内容   (一)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从6月1日至30日,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和当地政府具体安排,组织企业在街道、厂区等场所悬挂“安全生产月”主题和“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等内容的横幅,张贴标语和宣传画,设置公共宣传栏、宣传橱窗、宣传画廊,播发公益广告等形式,营造“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开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自查活动 以危险化学品、冶金有色、建材、商贸市场等行业(领域)企业为重点,以贯彻落实国务院23号和省政府77号文件为主要内容,在企业内部逐条检查、逐条核实,查漏补缺,边查边改,及时纠正和解决存在各种问题,切实把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三)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 组织企业职工对本企业或本行业发生的事故案例,采取图片展、宣讲会、事故分析会等形式,进一步分析、查找原因,举一反三,查找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问题和工作中的不足,及时采取对策和措施,强化安全主体责任意识,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达到以事故推动工作的目的。   (四)积极参加“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活动   围绕主题,以开展各种活动为手段,组织员工特别是青年员工积极参加。通过竞赛和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广大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增强遵章作业、遵守劳动纪律的自觉性,形成人人反“三违”、防事故的良好氛围。 四、认真抓好汛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第二次集中行动,组织专门力量全面排查治理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要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地区、不同企业的特点,制定隐患排查治理实施方案,全面、深入、细致地开展排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搞好除险加固和治理消除工作。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落实主体责任,根据本企业实际,逐项排查可能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各类隐患,并落实整改责任、时间、措施、资金,确保用最短的时间做好各类隐患的治理消除工作。   五、加强汛期值守应急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加强与气象、海洋、水利、地震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健全联动和协同应对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机制,及时掌握水情及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信息,确保信息和调度指令的畅通。要切实抓好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健全自然灾害预防和救助体系。要制定和完善汛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要加强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要加强应急值守,保证信息畅通,发现险情要及时处理并及时上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把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与深入贯彻落实国发〔2010〕23号、鲁政发〔2010〕77号文件结合起来,作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中的重要内容和主要举措,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谋划部署,科学组织实施,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协调联动,突出重点。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促进上下协作联动,促进纵向沟通和横向交流。要围绕主题,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把着力点放在基层、放在企业、放在责任落实上,重点抓好企业安全班组创建、安全标准化达标、安全文化建设等活动,不断扩大活动参与面和受众面。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11年4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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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企业征信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1-5-24 ]
鲁中小企办字[2011]28号 签发:刘新风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企业 征信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局(办): 加强对中小企业的征信管理,并注重对其信用数据的使用,是优化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重要措施,是建立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强化企业自我约束的制度性安排。根据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实施意见,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中小企业征信管理使用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施行。 2010年度的企业信用记录征集工作,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开始,八月十五日前由各市将征集到的信用记录情况以纸质文件(附电子版)汇总报至省中小办规划处。 联 系 人:扈锋 联系电话:0531-82037250 邮 箱:hufeng@smesd.gov.cn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山东省中小企业征信管理使用暂行办法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文)指出,要推进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制和评价体系,构建守信受益、失信惩戒的信用约束机制。省政府在贯彻国务院意见的实施意见中(鲁政发〔2009〕127号文)明确要求,完善征信系统,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方便、快速的查询服务,引导企业建立良好的信用记录。根据上述意见,结合我省中小企业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征信机关和征信对象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是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征集机关。全省规模以上中小工业企业和年营业额2000万元以上的其它中小服务企业、正式运营三年以上、且与金融机构(不含民间借贷)发生过借贷关系的各类法人企业,为信用信息的征集对象,应当履行向征信机关报送信用记录的义务。 二、征信内容 信用是以偿还付息为条件的价值运动特殊形式。本办法所规定的信用信息征集,主要是指企业与金融机构在发生借贷关系中产生的信用记录。 三、征信目的 征信是为了改善企业的融资环境,企业向征信机关提报自己的信用记录后,可享受到守信受益的优惠;通过向企业征集信用信息记录,可促使企业注重加强自己的信用意识;征信机关将征集到、并向社会发布的企业信用记录,可供各商业银行对企业贷款评估时参考,以此降低贷前调查成本。 四、征信程序 1、各类中小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按企业成立以来至今倒推连续十年、七年、五年、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在三家以上金融机构借款均无不良信用记录分类,分别向市、县(市、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按表式(见附件)要求,提报企业信用情况(即按与银行的借款约定还本付息的情况)。 2、中小局(办)向当地贷款机构征询意见。贷款银行认为企业提报信用信息不实的,按照主张与举证关联原则,可提出异议证明,经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进行衔接审核后予以采信或不采信。县以上商业银行及年担保贷款额3000万元以上的担保机构,也可独立向省级征集机关推荐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优良客户企业。 3、省级征集机关收到按设区市汇总上报的中小企业信用信息后,分交各商业银行省分行征求意见并予确认,确认无误的不返回征集机关,有异议的可退回征集机关。 4、省征集机关将会审后的企业信用记录情况分别在大众日报(专版)和中小企业山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十天。公示后无异议或有异议已澄清的企业信用记录情况,按年度予以发文公布,送各商业银行备考。 五、信用记录数据的使用 对公布的良好信用企业,作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和创先评优的依据。今后将把是否有良好信用记录,作为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补助支持的必要条件;组织先进企业评选时,将其信用记录情况作为评比条件之一。信用信息公布后发现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则将其退出,并对有关金融机构进行风险提示,征集机关要对各银行履行告知义务。应当履行而未履行向征集机关申报信用记录义务的企业,可视为有潜在的不良信用记录,自动退出国家、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补助范围和有关先进评选活动。各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要把这类企业作为信用体系建设辅导的重点,企业名单作为内部掌控使用,专项资金不予扶持,企业不授予荣誉称号。 六、征信时间 对中小企业的征信每年组织一次。对已发布的良好信用记录企业的分类进行调整;对新申报良好信用记录的企业,从每年的三月一日起开始受理,按程序进行后,于每年的九月份前予以公布。 七、本办法从发布之日试行,并根据试行情况在年度安排中予以调整规范。 附:1、山东省中小企业良好信用记录情况征集表式 2、金融机构推荐的良好信用记录企业情况推荐表式 3、担保机构推荐的良好信用记录企业情况表式附件1、2、3点击下载 主题词:中小企业 征信管理 办法 通知 抄送: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山东省银监局、各银行省级分行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11年4月2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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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取消31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 2011-5-24 ]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公布取消31项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   近日,财政部、国家发改委以财综[2011]9号文件《关于取消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决定自2011年2月1日起,在全国统一取消31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具体项目如下:   一、教育部门   1、中小学阅读图书评审费   二、公安部门   2、往来港澳小型船舶查验簿收费   三、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3、城市排水设施有偿使用费   四、交通运输部门   4、运营车辆二级维护检测收费   5、运营车辆综合性能技术等级评定(检测)收费   五、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6、卫星转发器信道费   六、农业部门   7、农药改变剂型登记费   8、水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费(人工驯养、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   七、文化部门   9、音像制品防伪标识费   八、卫生部门   10、疫情处理费   11、卫生质量检验费   九、海关部门   12、施封锁成本费   十、税务部门   13、税务登记证工本费   十一、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14、营业执照副本收费   15、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收费   16、合伙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收费   17、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变更登记和年检收费   18、私营公司分公司年检收费   19、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和科技性社会团体从事经营活动或者设立不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变更登记费   20、筹建企业注册登记费   21、分公司年检收费   22、非公司制企业分支机构年检费   2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费   24、国际注册手续费(商标注册申请)   25、国际注册手续费(续展注册申请)   26、国际注册手续费(转让注册申请)   27、国际注册手续费(变更注册申请)   28、国际注册手续费(延展注册申请)   29、国际注册手续费(商标申请基础翻译费)   十二、林业部门   30、陆生野生动物资源保护管理费(人工驯养、繁殖动物资源保护费)   十三、档案部门   31、科学技术档案信息资源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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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第三批山东省特色产业镇的通知
       [ 2010-11-18 ]
关于公布第三批山东省特色产业镇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十一五”期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认真组织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计划,加快特色产业镇建设发展步伐,培育出一大批产业优势明显、区域特色显著的经济强镇,为壮大镇域经济,培植财源、安排就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先期认定公布100个特色产业镇的基础上,根据省办《关于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计划的意见》和《山东省特色产业镇认定暂行办法》,现将评审认定的济南市长清区张夏镇等第三批40家特色产业镇予以公布。   省委、省政府在《关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若干重要问题的意见》中确定,抓好产业集群壮大工程,着力培育170个过50亿元,100个过100亿元的产业集群,打造140个特色产业镇。希望被命名的特色产业镇,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部署,按照十七届五中全会以科学发展观为主题、以转变发展方式为主线的要求,进一步提高产业集中度和集约集聚发展水平,通过发展特色产业创造财富,培植财源,发展壮大镇域经济,为推动我省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贡献。   附件:山东省第三批特色产业镇名单mingdan.xls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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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银河培训工程山东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的通知
       [ 2011-7-21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2011年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深化年”活动部署要求和省中小企业办2011年工作安排,现就举办2011年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通知如下: 一、 培训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和法规。 2、安全生产管理的基本知识、方法和有关行业安全生产管理专业知识。 3、重大事故防范、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原则。 4、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5、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二、参加人员 1、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分管局长和科(处)长。 2、省办重点扶持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3、化工、冶金、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等重点企业分管安全工作的企业负责人。(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 三、培训时间 地点: 1、 时间:6月14日上午报到, 6月14日下午、15日上午培训, 15日下午离会。 14号晚召开各市科长会议,安排部署农业部《关于举办2011中国乡镇企业对俄名优商品(绥芬河)推介会》和《关于举办2011年全国农产品加工业投资贸易洽谈会(河南驻马店)》参会事宜。 2、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经十一路39号,从火车站、长途汽车站乘4路或者35路公交车到“八一立交桥南”下车,沿经十一路东行200米路北)。 四、有关要求 1、本次培训班免收培训费,学员食宿会务统一安排(费用自理,每人450元) 2、本次培训委托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具体承办。请各市局(办)组织好参训人员的报名和培训工作,于6月3日前将报名汇总表(见附件2)电子版报省中小企业培训中心。 3、联系人:索 立 联系电话:0531—82037225 孙宪卫 联系电话:0531—82037202 邮 箱:sunxw@smesd.gov.cn 附件1: 山东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培训班名额分配表fenpeibiao.doc 附件2: 培训报名汇总表huizongbiao.xls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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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座谈会通知
       [ 2010-8-5 ]
工信部中小企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关于召开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座谈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中小企业信息网及各分网,有关单位: 为落实好《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有关精神,我司决定召开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座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总结、交流建设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平台工作情况,研究有关问题,部署做好下一阶段中小企业生产运行监测工作。 二、参加人员 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负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运行监测工作的处长和具体工作人员各一人;各省(区、市)及计划单列市承担中小企业运行监测的机构负责人;中小企业信息网及各分网、有关单位一名负责同志。 三、时间及地点 1、时间:8月11日至13日;8月10日报到。 2、地点:青海省西宁市青海宾馆(西宁市黄河路158号,电话:0971-6148999)。 四、有关事项 1、请各单位于8月5日前将参加会议人员回执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2、报到当天(8月10日)在机场设有接站,请各单位在报名回执中注明航班及抵达时间。如变更或晚点,请及时与会务组联系。 3、会议由青海省经委中小企业局承办,会议统一安排食宿。 4、联系人及电话: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李毅,吴超 联系电话:010-68205313 , 68205312 传真:010-66017331 青海省经委中小企业局:董淑清,宋积晟 联系电话:0971-6150716 , 6138763 传真:0971-6150716 中小企业司 二〇一〇年七月二十七日 参会人员回执 姓名 性别 单位 职务 联系电话 抵达航班(车次) 及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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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和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的通知(不另行文)
       [ 2010-4-28 ]
                              鲁中小企办函[2010]26号 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 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和 一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的通知(不另行文)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所在县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培植一批示范性产业集群的要求,省办确定,全省首批20家省级产业集群要全部推行电子商务。为推进这项工作,定于2010年4月25日在临沂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接着召开一季度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经验交流 1、参观临沭县复合肥产业集群电子商务运行展示; 2、举行临沭复合肥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启动仪式; 3、临沭县政府、用友公司、企业代表、临沂市中小企业办分别介绍临沭复合肥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建设和运营的经验; 4、省办部署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电子商务推进工作。 (二)分析一季度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 1、对今年一季度本市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的的基本估价、完成省办考核指标的进度情况及全年发展趋势的预测; 2、今年以来经济运行和市场拓展成效显著的典型企业、典型经验; 3、当前中小企业发展中存在的新问题及对策建议。 二、参加人员 1、各市分管中小企业经济运行、产业集群的局长(主任)和相关科长(处长)各1人(如果分管经济运行与分管产业集群的负责人不是同一人,可来一名分管经济运行的局长和一名负责产业集群工作的科长)。20个省级产业集群所在县中小企业局长参加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 2、根据临沭经验,推进产业集群电子商务,县政府的重视和推动非常重要。为此,拟邀请20个省级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所在县(市、区)或对发展产业集群电子商务有积极性的县(市、区)政府的分管领导25日下午莅临参加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由各市中小企业局负责衔接,原则上一个市参加一个县),以便于今后工作上的支持和联系。 三、时间和地点 1、时间:4月25日上午11:30前到临沂沂景假日酒店报到。25日下午2:30召开产业集群电子商务经验交流会;4月26日召开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 2、地点:临沂沂景假日酒店(解放路与滨河大道交汇处市工商局大楼,从京沪高速公路临沂出口下,沿双岭路向东,到滨河大道直行到沂景假日酒店,联系电话:13375390229 任经理) 请各市接知后抓紧对有关情况进行调研和分析,形成书面材料10份并把电子版形式带到会上,以PPT形式汇报。材料电子版和参会人员名单于4月23日前报省办规划发展处(信箱:luanyq@smesd.gov.cn)。 会议食宿费用自理。 联系人: 省办规划发展处:栾永强 电话:0531-82037229 13506415826 临沂市中小企业办:韩春金 电话:0539-8226068 13668696618 二O一O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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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担保机构受保企业星级信用单位”名单的通知
       [ 2010-5-12 ]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担保机构信息共享,提高担保效率,防范担保风险,请你们即行推荐上报“全省担保机构受保企业星级信用单位”名单,由我会在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和山东担保网上发布。请本着对协会负责的精神,认真推荐上报,特别是推荐已与本公司有两次以上合作经历,且信用良好的受保企业。 对列入“全省担保机构受保企业星级信用单位”名单的企业将实行动态管理,一旦发现不良记录、由担保机构举报后,即从名单中退出,进入黑名单。凡成为全省担保机构受保企业星级信用单位的,省担保协会将会同省中小办向各金融机构推荐,并优先获得担保机构担保授信。担保机构对担保合同的受理,要简化审批程序,适当放宽担保风险敞口,适当给预保费优惠。 请各会员单位将星级企业名单(全称)于4月30日前以电子版形式报省担保协会秘书处。 联系人:范华磊 电 话:0531-82906608 邮 箱:sddbxh@126.com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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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中小企业全程电子商务平台用户公告
       [ 2010-5-21 ]
2010-05-13 尊敬的用户大家好: 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的信任和支持。为更好地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商务服务,我们开发了全新的电子商务平台------山东中小企业全程电子商务平台(iec.smesd.gov.cn),该平台现已上线试运行,原平台已停用,请原平台用户尽快登录新平台重新注册为平台会员,享受更多、更新商务服务。因此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公告。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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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七届中博会组参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0-6-1 ]
关于第七届中博会组参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办(局):   为落实工信部等七部委《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中小企业博览会暨中澳中小企业博览会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2010]71号文件精神,组织好我省中小企业参展工作,现就我省第七届中博会组参展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突出参展主题   根据第七届中博会办会主题、展区规划要求和我省中小企业发展优势,我省今年参展的主题是“山东省日用类专精特新产品展”。参展产品重点是轻工、食品保健品、节能环保三大类日用消费品。各市要积极组织推荐企业和这方面的名牌产品、低碳产品参展,充分体现浓郁山东地方和人无我有、人有我优的产品特色,提高我省中小企业形象。   二、调整布展方式   从今年开始,我省中博会布展工作由省办主办,招标择优选择一个市包干承办。承办市一经确定,省办将与承办市签订承办合同。承办市具体负责展品的选择和布置、展览的设计和安装,省办负责参展招展的组织协调、布展方案的审核验收、提供展务费用。今年我省展位全部申请光地,进行开放式布展,所有展品在同区参展,省办为承办市提供40万元的布展费用。有承办第七届中博会布展工作意愿的市,请于6月10日前向省办提出书面申请,6月20日前报布展方案和费用预算(展位按100个概算)。   三、加大补奖力度   中博会结束后,省办仍将按去年实行的考核奖励办法,对各市参展工作进行考核奖励。企业参展展位费用,在国家、广东省财政补助的基础上,企业缴纳1300元/个,展后省办将给予适当的返还。   四、提高参展实效   按照企业自愿参加,注重实效的原则,今年招展突出三个重点:一是往届参展效果好的企业;二是市、县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参展的企业;三是近两年获得国家和省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支持并适合参展的企业、产品。各市今年参展的展位数原则上不低于省办年初分配指标的70%。   请各市于2010年7月31日前完成全部招展工作,企业在填报参展申请表的同时提供能展示企业厂容厂貌或产品特色的电子图片(以标准GPS格式发送邮箱liuaq@smesd.gov.cn),省办将在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网对参展企业和产品进行集中展示。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二年0一0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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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0-6-4 ]
2010-06-01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文 件 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 -------------------------------------------------------------------------------- 关于印发《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将《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五月二十四日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是指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由法人单位建设和运营,为中小企业提供各类公共服务,业绩突出、公信度高、服务面广,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服务平台。 示范平台具有开放性和资源共享的特征,提供的公共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融资、质量、节能、环保、创业、培训、管理、商务、现代物流等。示范平台可以是具有多种服务功能的综合性平台,也可以是某一方面服务功能突出的专业平台。   第三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示范平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协助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进行管理。   第四条 示范平台的认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示范平台的条件   第五条 示范平台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依法设立、运营两年以上的独立法人单位,资产总额不低于300万元,财务收支状况良好,经营规范、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服务于中小企业集聚的区域或行业。包括:产业集群、小企业创业基地、工业园区和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满足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需求,服务的行业对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影响力。   (三)服务功能完善,服务特色突出。从业人数不少于20人,其中大专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专业人员的比例不低于60%;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和必要的服务设施、仪器设备等。   (四)年服务中小企业不少于100家;近两年服务企业数量稳定增长;用户满意度在80%以上;服务业绩突出,在专业服务领域或区域内有一定的声誉和品牌影响力。   (五)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服务流程、收费标准和服务质量保证措施;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年度目标和品牌建设方案。   (六)主要负责人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具有开拓创新精神、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高的管理水平。   (七)获得省级及以上部门的相关认定或表彰。   (八)属于经济欠发达的老少边穷地区,服务业绩突出、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服务平台,上述(一)、(三)、(四)的条件可适度放宽。 第三章 工作程序   第六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负责本地区示范平台的推荐工作。优先推荐省级表彰的平台,逐步过渡到推荐省级认定的平台。   第七条 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推荐的示范平台运营情况、服务业绩、示范性进行测评,填写《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见附件1),并附被推荐示范平台的申请材料,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第八条 被推荐为示范平台的单位需提交下列材料:   (一)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见附件2);   (二)法人证书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一年度服务收支情况的专项审计报告;   (四)主要服务设施、软件或仪器设备清单;   (五)主要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及职称情况;   (六)签订服务协议的中小企业名单和服务中小企业成效的评价;   (七)发展规划或年度运营计划;   (八)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或年度监督审核)证书复印件;   (九)省级及以上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资质、认定证书(证明)复印件,授予的荣誉证书(证明)复印件;   (十)得到各级政府扶持的情况;   (十一)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条件的其他材料;   (十二)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声明。   第九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按照相关评审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示15个工作日。   第十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评审合格的示范平台授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称号。   第十一条 示范平台的评审工作于每年4月1日至30日的工作日集中办理。 第四章 示范平台管理   第十二条 示范平台名单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户网站及有关媒体公布,并适时更新。   第十三条 示范平台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组织带动社会服务资源的能力,主动开展公益性服务,积极承担政府部门委托的各项任务,每年将工作总结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及时发布服务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四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核一次。复核与年度申报同时进行,由示范平台将三年工作总结、上一年度服务收支专项审计报告及《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见附件3)报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测评后,填写测评情况及意见,经工业和信息化部复核, 对合格的示范平台予以确认;对不合格的发布公告予以撤消。   第十五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建立监督管理制度。每年或不定期组织专家对示范平台进行抽查,对已经授牌的示范平台,如发现弄虚作假,除撤销称号外,暂停所在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下一年度的申报工作。   第十六条 工业和信息化部对示范平台予以重点扶持。   第十七条 示范平台评审工作接受审计、纪检部门和社会的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八条 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可参照本办法,组织开展省级示范平台的认定工作,并对省级及以上示范平台给予相应的扶持。   第十九条 全国性行业协会可依据本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在协会已认定的公共服务平台中选择,直接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示范平台,并按本办法相关工作内容进行管理。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      2.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请报告      3.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年度运营情况测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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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学生实习与就业情况企业调查的通知
       [ 2010-6-12 ]
2010-06-04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 关于做好学生实习与就业情况企业调查的通知 北京、河北、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福建、山东、河南、湖北、四川省,陕西、宁波、深圳等省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9]3号),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作用,支持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中小企业改善人才结构,健康稳步发展。现就开展大学生就业与实习情况企业调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意义 大学毕业生是中小企业急需的重要人力资源,充分发挥中小企业吸纳就业的重要作用,将大学毕业生就业与促进中小企业稳定发展相结合,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走进中小企业,这既是缓解大学毕业生就业压力的有效途径,也是促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改善人才结构,提高自主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市场竞争力的必然选择。 二、调查目的 了解中小企业吸纳大学毕业生就业和承担本科生实习的情况;中小企业在经济结构调整和发展方式转变中对高校人才培养的动态需求;对促进大学生就业与实习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创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联合培养人才的新机制提供决策参考。 三、调查内容 调查内容详见大学生实习与就业情况企业调查问卷(附件)。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企业开展调查,发出企业调查问卷不少于150份,并按时集中收回。请于6月30日前将调查问卷纸质件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电子文档请发至:gaodf@moe.edu.cn。 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邮政编码:100804   联系人:中小企业司 陈 滨   联系电话:010-68205320,68205319(传真) 附件:大学生就业与实习情况企业调查问卷(点击下载)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二O一O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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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 2010-6-18 ]
2010-06-12 转发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将工信部《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10]327号,请登陆:www.smesd.gov.cn下载)转发给你们。请按通知要求抓紧组织市、县中小企业综合服务机构填写《中小企业服务机构运营发展情况调查表》,并按调查内容形成本市服务机构发展情况调查报告,于6月20日前将调查报告、汇总表和登记表纸制材料报省办规划发展处,电子文档发至zhangx@smesd.gov.cn。同时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将负责此项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于6月13日前报省办规划发展处。联系电话:0531-82037277 附件:山东省中小企业服务机构情况汇总表fujian.xls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二0一0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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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0年山东省“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 2010-6-25 ]
2010-06-17 关于开展2010年山东省“十佳”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市担保行业协会,各担保机构: 根据国办发[2006]90号文件和鲁政办发[2007]34号文件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绩效评价制度”、“培育担保机构示范单位”的要求,全省从2008年起广泛开展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规范提升活动,去年评选出首批“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按照“十佳”担保机构每年评审一次的规定,现决定开展2010年“十佳”评选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评选条件同于去年鲁中小企办字[2009]26号文(登录www.smesd.gov.cn山东担保网查阅)规定的九项评选条件。在满足基本条件后,今年重点比较以下指标: 1、2009年本机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额比上年增长幅度(%); 2、2009年对“三三四”小企业的信用担保额(须附企业名单)及其占全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额的比重; 3、为中小企业提供的信用担保门类和品种及相关业务额; 4、2009年本机构的代偿率(%)和代偿损失率(%); 5、2009年度内本机构接受过担保业务中长期培训(一年及以上)人员占全部人员的比重(附结业证书); 6、担保机构坚持行业自律、及时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报送有关情况和业务报表、实际执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费用的情况。 二、评选程序 1、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向所在地的市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填报相关资料,并对其上报材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旦在抽查中发现弄虚作假,该机构两年内不得享受国家对担保机构的优惠政策,三年内取消参评“十佳”和行业内先进单位资格; 2、各市审核筛选后向省担保行业协会推荐; 3、省中小企业办和担保行业协会进行基本条件审查,对通过审查的机构,按其六项指标加权平均得分情况,按高低依次排序,取前10名为“十佳”预选机构; 4、将预选的担保机构名单在山东担保网上公示,公示期为7天; 5、经公示无疑议后,省中小企业办、省担保行业协会发文公布,并通报各银行和信贷机构,作为银保合作的优选对象;协调“十佳”机构合作银行及机构,给予担保保证金和贷款利率方面的优惠待遇;省中小企业办对“十佳”机构各奖励拾万元,该奖项主要奖励机构经营管理高层人员,其中公司主要负责人可获得该奖金的40%,其他人员可获得奖金的60%。 三、申报材料 申请评选的担保机构,要按九项基本条件和六项重点比较指标填写申请材料(附件1)。 各市要对担保机构的申报材料认真审核,并于6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各一份报省担保行业协会。逾期不予受理。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联系人:张荀 联系电话:0531-82037277 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 联系人:范华磊 联系电话:0531-82906608 邮箱:sddbxh@126.com 附件: 1、“十佳”担保机构评选申请资料fujian1.doc (1)“十佳”担保机构评选申请表(附表1) (2)2009年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情况汇总表(附表2) (3)合作银行盖章认可的2009年担保业务证明(附表3) (4)备案证复印件 (5)担保机构基本情况介绍(主要内容包括:法人治理结构、经营范围、部门设置、从业人数、人员结构、合作银行、已开展的业务品种、担保业绩、发展规划等) (6)经审计的2009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报表中相关数据的附注和说明) (7)单位从业人员2009年度中长期培训结业证书 2、中小企业标准fujian2.doc 二〇一〇年六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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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0年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 2010-6-30 ]
2010-06-24 鲁中小企办函[2010]33号 关于申报2010年山东省中小企业 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鲁中小企办[2009]45号)规定,为鼓励在中小(民营)企业科技进步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经研究确定2010年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简称中小企业科技进步奖)评审工作继续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成果应是近四年(2006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经过鉴定的科技成果。   2、申报成果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应具有技术先进性、稳定可靠性和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3、符合《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要求。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填写《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主要完成单位详细情况表;   2、主要完成人详细情况表;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4、科技成果应用实践证明;   5、产品检测报告;   6、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申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含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一式三份,并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三、时间安排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0年7月31日前,请各市汇总材料后统一报省办。10月中旬公布评审结果。   四、其它事项   1、评审工作将收取必要的专家评审费、证书工本费等成本费用,请各市主管部门统一办理。   2、联系方式   钱 博:(0531)82037227   陈光春:(0531)82037258   张永宾:(0531)82037255,13793183633   邮 箱:83182658@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下载地址:www.smesd.gov.cn)fujian.doc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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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办第一期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 2010-7-2 ]
关于开办第一期山东省成长型 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落实省政府鲁政发[2009]127号“3年培训10万家成长型中小企业管理者”的要求,省办在浙江大学、山东大学建立了“山东省中小企业管理者培训基地(长期)”,决定联合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自今年起开办“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现将第一期研修班招生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修班宗旨   研修班精选EMBA课程,整合国内一流师资,采用专题讲座、案例分析、拓展训练、实地考察等教学方式,加强学员与专家之间、学员相互之间的交流和研讨,切实提高成长型中小企业经理人的经营决策及综合管理能力,着力培养造就一支学习型、创新型优秀企业家队伍,为全省成长型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智力支撑。   二、招生对象   列入山东省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的成长型中小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等高层管理人员。年龄55岁以下,大专以上文化程度。企业法人代表条件可适当放宽。 第一期高级研修班计划培训200人。   三、研修学习方式   研修班学期1年,采取定期集中学习的方式,每一个月安排学习1次,每次2天(周六至周日)。上课地点主要安排在浙江大学山东培训基地和山东大学中心校区。 研修班全年循环开课,学员在职学习期间发生缺课,可随课程安排补课。学员学习期满,也可根据需要,申请免费参加跟班进修学习。第一期研修班开班时间拟定于9月上旬。   四、课程和师资安排   研修班课程安排分为企业战略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等9大模块,围绕着当前形势下中小企业经营管理最关心和最需要解决的问题,进行多层面、多维度的学习和研讨,切实提升企业经理人的业务素养和管理水平。学习期间,将举办有知名专家、企业家参加的各类讲座、管理论坛以及组织沙盘模拟、实地考察等活动(浙江大学、山东大学课程安排详见附件2)。 在主讲教师的聘请上,注重学院派与实战派结合,理论水平与实践经验并重,旨在提高授课的针对性、指导性、适用性和实用性,确保培训质量和效果(浙江大学、山东大学主讲教师简介详见附件3)。 五、证书认证 学员学完全部课程并通过考核,将分别获得由浙江大学、山东大学颁发的《山东省成长型中小企业经理人高级研修班》结业证书,并成为浙江大学、山东大学终身校友,享受校友待遇。 六、学习费用 浙江大学学费11800元/人、山东大学学费10000元/人(含学费、教材资料费、综合管理费,证书费等),学习期间学员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七、组织报名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请接通知后认真做好推荐报名工作,并按名额分配(见附件1),填写好报名申请表(见附件4)。报名申请表可在中小企业山东网 (www.sme.gov.cn)上下载,并于8月16日前上报省办。省办将根据推荐名单,会同浙江大学管理学院、山东大学继续教育学院进行审核录取,并由承办院校发出录取通知书。学员在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按规定缴清研修费用,办理有关入学手续,按时参加研修学习。 八、联系方式 规划发展处 联 系 人:张 荀 电话:0531-82037277 培训中心 联 系 人:孙宪卫 王 娜 电话:0531-82037202 82037221 传 真:0531-82037202 电子信箱:sunxw@smesd.gov.cn wang699@126.com 地 址:济南市玉函路25号 邮 编:250002 附件:fujian.doc 1、招生计划分配表 2、研修班课程安排 3、研修班主讲教师简介 4、报名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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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 2010-7-13 ]
关于做好2010年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 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各省财政直管县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省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9]36号文件和省政府鲁政发[2009]127号文件,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特别是加大对“三、三、四”以下小企业的担保支持力度,经研究决定,2010年继续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现就做好2010年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补助资金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补助资金项目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实收资本在5000万元以上(含5000万元),各省财政直管县的担保机构实收资本可适当放宽至3000万元以上。 2、依法设立时间超过1年,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1年以上。 3、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比上年增长10%以上且占担保业务总额70%以上,其中对“三、三、四”以下的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的50%以上。 4、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 5、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2%。 6、年平均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7、执行《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提取、管理和使用各项准备金。 8、已在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备案,并按时报送担保业务统计报表和财务报表,按规定报告有关事项。 二、补助范围与标准 以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为统计年度,按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与协作银行签订的贷款担保合同责任期限与责任额,逐笔折算到统计年度内,累计各笔折算额作为年度担保机构补助范围。其中对小企业的担保业务额要列出企业明细,并逐笔列出。已推荐到国家申报2009年度中央专项资金补助的担保机构,省专项资金不再安排补助。 补助标准不超过担保机构2009年度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额的5‰ 。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收到的补助资金,用于弥补代偿损失,剩余部分可用于增加风险准备金。 三、申报材料 1、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附件2) 2、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补助项目申请及审核意见表(附件3) 3、法人执照及章程(复印件) 4、担保机构提供经协作银行盖章确认的2009年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情况汇总表(附件4), 5、担保机构2009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担保余额变动表) 6、担保机构2009年度专项审计报告,内容包括2009年1至12月贷款担保业务额,其中为中小企业担保贷款额占比,平均贷款担保费率,代偿率等内容 7、担保机构2009年完税(免税)证明 8、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9、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四、申报要求 申报项目采取纸质文件上报方式。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和各省财政直管县中小企业局(办)、财政局按照本通知规定,对担保机构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查意见。于2010年7月25日前联合行文报送省财政厅和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各一份,同时报送《2009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补助项目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 超过规定时限上报的不予受理。 五、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张荀 0531—82037277 邮箱:zhangx@smesd.gov.cn 省财政厅 王志福 0531—82669623 邮箱:binzhouwzf@163.com 附件:fujian0.xls 1、2009年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补助项目汇总表 2、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封面) 3、山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补助项目申请表 4、2009年担保机构担保贷款情况汇总表 二0一0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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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省举行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 2010-7-15 ]
2010-07-13 关于在全省举行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考试的通知 各市担保行业协会: 为落实省政府鲁政办发[2007]34号关于“建立担保行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定期组织培训考试,统一颁发资格证书,作为担保人员上岗执业的依据”的要求,根据《山东省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暂行办法》,在去年淄博试点的基础上,省担保行业协会决定,从今年开始在全省举行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考试。担保从业人员资格认证考试工作由各市担保行业协会负责,尚未成立协会的请市中小企业局(办)协助组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形式:担保行业从业人员从业资格认证考试每年安排5月、10月份两次,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统一组织监考、统一阅卷。 二、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7日 上午 9:00—11:00 三、考试报名:各市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即可组织报名,报名时需填写《山东省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申请表》(附件1),缴纳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其中一张贴在申请表上、另一张用于办理从业资格证书)。各市将报考人数于8月20日前上报省协会资格认证办公室,并于10月10日前将《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报名汇总表》(附件2)及报名申请表上报省协会资格认证办公室。 四、考试场地:各市根据考试人数自行安排考场,将考场地点于10月10日前上报省协会资格认证办公室备案。 五、考试费用:考试费用主要包括试卷费、考务费等,共计60元。参考人员在报名时缴纳。 六、组织准备:请各市协会做好组织报名和考前辅导工作,并确定一名联络人负责相关工作以及与资格认证办公室的联系,填写《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联络人统计表》(见附表3),于8月20日前报省协会资格认证办公室。 联 系 人:范华磊 联系电话:0531—82906608 82037289 邮 箱:sddbxh@126.com 附件:1、山东省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申请表fujian1.doc 2、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报名汇总表fujian2.doc 3、担保行业从业资格认证考试联络人统计表fujian3.doc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抄送: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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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 2010-11-26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财政部会计司已出台《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准则)(见附件),该准则适用于我国境内设立的符合规定条件小企业,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现将准则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的行业特点及企业需求,提出书面修改意见,于2010年12月1日前反馈省办。 联系人:省办规划发展处 周琰   电 话:0531-82037280   邮 箱:zhouy@smesd.gov.cn   附 件:小企业会计准则(征求意见稿)fujian.zip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规划发展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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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报到路线提示
       [ 2010-7-30 ]
上半年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 报到路线提示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各直报点县(市、区)中 小企业局(办): 因威海市区多处道路维修,参加7月26-27日在威海东山宾馆召开的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议的代表,请按提示路线行驶:   一、烟威高速在北海收费口下,向南走约2-3公里行至“T”字路口左转凤凰山路直走到头(名流集团),再左转直走蓬莱路-沈阳路-右转世昌大道-幸福门左转海滨路-育华路-环海路至东山宾馆。   二、下青威高速直走疏港路(威海新港标志)到第二个红绿灯左转直大庆路-大转盘右转到海滨路直走育华路-环海路至东山宾馆。              规划发展处              二O一O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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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 2010-9-3 ]
关于转发《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 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心 审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将《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农企发[2010]3号)转发给你们。根据文件要求,我省应围绕蔬菜加工、猪肉加工、绒毛加工、皮革加工、茶叶加工、棉花加工、蚕丝加工、麻类产品加工、农产品加工装备等九个领域进行申报,各市要严格按照符合以上九个领域的单位进行申报,每个领域限报一家单位。希望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申报工作,并于9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报省办科技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庄永耀 联系电话:0531—82037275 邮 箱:zhuangyy@smesd.gov.cn 附件:农业部关于印发2011年国家农产品加工技术研发专业分中心申报指南的通知 二〇一〇年八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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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山东省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的公示
       [ 2010-10-25 ]
关于山东省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的公示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文件精神,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和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对我省本年度已报中小企业担保机构的免税资格进行了认真审核。经审查,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7家担保机构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名单附后)。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10年10月21日至2010年10月27日。 如对名单中的担保机构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电话:0531-82037250,82613616 拟申请免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沃尔德担保有限公司 淄博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沂源县安信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银桥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莱芜市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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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三季度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的通知(不另行文)
       [ 2010-10-22 ]
关于召开三季度全省中小企业经济运行分析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兹定于10月15日在济南召开三季度全省中小企业运行情况分析会,同时对第七届中博会我省组参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1、通报前三季度全省各市中小企业经济运行情况,对组织好经济运行进行相关因素分析,交流情况,研究对策措施。 2、调度由规划发展处负责的全省中小企业主要工作任务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 3、预测全年中小企业发展走势,安排中小企业“十二五”有关规划编制问题。 4、对第七届中博会我省组参展工作进行总结表彰。 5、讲授中小企业有关税收政策及财务运作知识。   二、参加人员   各市分管经济运行的局长(主任)和一名负责中博会的科(处)长。 三、时间和地点   时间:10月15日上午报到,15日下午和16日上午开会,16日下午返程,会期1天。   地点:济南(市中)蓝海大饭店(济南市英雄山路226号) 四、具体要求 1、请各市做好发言准备(主要经济运行指标由省办通报,各市不再汇报),重点分析经济运行情况、好典型、好经验、问题及对策,汇报材料请以电子版形式带到会上。 2、会议住宿费用自理。 3、联系人:规划发展处 栾永强 电话:0531-82037229 13506415826 济南(市中)蓝海大饭店 谭经理 18605317523            二O一O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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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休闲农业工作情况的通知
       [ 2010-10-12 ]
关于报送休闲农业工作情况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和2010年中央1号文件精神,加快推进休闲农业发展,农业部将在近期召开全国休闲农业工作经验交流会。为做好参会准备工作,请各市将本地开展休闲农业的工作情况,于10月20日前将纸质材料一份和电子版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一、上报材料内容 本地休闲农业发展综合情况,包括休闲农业发展成效、经验、做法、以及“十二五”休闲农业发展思路、工作任务。 二、上报材料要求 材料要有数据,问题要有分析,措施和建议要有可操作性。 另外,每市可报一个县(市、区)、乡(镇)、村和休闲农业区的典型材料。 联系人:庄永耀 电话:0531—82037275 索 立 0531—82037225 邮 箱:suol@smesd.gov.cn 二〇一〇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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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交流座谈会交流材料的通知
       [ 2010-10-8 ]
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    急 件 工信厅企业函[2010]699号 关于上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交流座谈会 交流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推动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拟于11月初召开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交流座谈会,总结交流工作情况,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为做好会议筹备工作,现就上报会议交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交流材料的主要内容   (一)地方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动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路、主要做法、实施成效、工作体会以及下一步工作思路。   (二)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在以下方面的特色做法、成效和体会:发掘服务需求,提高服务中小企业的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内部管理,提升服务能力;组织带动资源,服务中小企业;培育服务品牌,走可持续发展道路等。   二、报送要求   (一)各地最多可推荐上报3份交流材料,每份材料应控制在3000字以内,要求内容充实、特色突出、条理清楚、文字精炼、数据准确。上报材料应经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同志审签。   (二)各地上报的交流材料将统一印制成会议交流材料,并从中选择大会发言单位。   请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于10月15日前,将含有交流材料目录的上报文件传真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交流材料电子文档发送到cxfwc@sme.gov.cn。   联系人:韦向群   联系电话及传真:010-68205319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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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中国山东第六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项目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 2010-9-29 ]
关于做好中国山东第六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 暨技术项目洽谈会项目对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山东省人民政府联合举办的中国山东第六届海内外高端人才交流暨技术项目洽谈会将于2010年11月23日至24日在济南市舜耕国际会展中心举行。这次会议坚持“交流、合作、创新、发展”的宗旨,突出“聚天下英才,铸齐鲁事业辉煌”的主题,融海内外人才交流、高端人才招聘和技术项目洽谈为一体,内容十分丰富。为搞好项目对接,保证活动取得实效,各市、各单位的招商引资、招聘人才智力项目,以及海外留学人员提供的专利和技术项目,都将通过山东省海外人才项目信息网公布,实行网上对接。请广大中小企业积极登录山东省海外人才项目信息网,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行人才和项目网上对接。                二〇一〇年九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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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填报第七届中博会信息汇总表的通知
       [ 2010-7-21 ]
关于填报第七届中博会信息汇总表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把中博会组委会《关于填报第七届中博会招展招商及中外对接相关信息汇总表的通知》(中博会秘境内字[2010]38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并于7月20日前报省办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王荣云 联系电话:0531-82037278 邮箱:wangry@smesd.gov.cn                      规划发展处                    二0一0年七月十四日 附件:关于填报第七届中博会招展招商及中外对接相关信息汇总表的通知zbhtb0.doc 第七届中博会参展行业汇总表hthz.xls 第七届中博会参展企业汇总表qyhz.xls 第七届中博会参会客商汇总表dshz.xls 第七届中博会中外对接推荐表zwdj.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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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山东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的通知
       [ 2010-9-6 ]
关于认定山东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 示范企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近年来,我省中小企业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部署,积极利用新技术、新工艺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大力发展新兴产业,节能减排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为进一步推动我省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更好地把节能减排工作推向深入,经过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推荐、各市节能、环保主管部门的审查,省办研究决定,认定济南海川碳素有限公司等36家企业为山东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见附件)。希望全省中小企业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学习借鉴节能减排示范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节能减排工作力度,推动中小企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建设经济文化强省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山东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名单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日 山东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名单 (共36家) 1、济南海川碳素有限公司 2、青岛金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3、山东欧锴空调科技有限公司 4、枣庄市榴园磁控玻璃有限公司 5、烟台红壹佰照明有限公司 6、山东华麟面业有限公司 7、山东曜晖太阳能有限公司 8、泰安泰山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9、威海中波光电有限公司 10、山东阿掖山集团有限公司 11、山东呈瑞粉末冶金有限公司 12、山东爱地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13、德州中立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14、索通发展有限公司 15、山东车网城盐化有限责任公司 16、山东通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责任公司 17、临沂业隆通用机械有限公司 18、山东菏泽德泰化工有限公司 19、济南大陆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20、淄博顺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1、山东莺歌食品有限公司 22、东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3、山东鸿基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24、山东圣豪家纺有限公司 25、山东兄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6、潍坊联兴炭素有限公司 27、泗水利丰食品有限公司 28、山东泰安山锅集团有限公司 29、山东鹏程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30、荣成泰大精英食品有限公司 31、山东日照海通丝业有限公司 32、莱芜市金鼎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33、夏津县阳光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34、聊城华盛皮革有限公司 35、山东海孚石化有限公司 36、单县鲁顺糠醛有限公司 主题词:中小企业 节能减排 示范企业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10年9月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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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的通知
       [ 2010-4-20 ]
各市经信委(经贸委、经委)、各有关行办(协会)、轻工联社,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业经济质量水平,引导和推进各市、各行业的质量工作,现将《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2010年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10﹞92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结合实际,认真研究部署本单位的质量工作并抓好落实,推进和深化工业产品质量建设,为提高我省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作出贡献。 请各单位将在推进质量工作中的有关情况及时反馈省经信委科技处。 联系人:郭友武 王苗苗 联系电话:0531-86079794 86901986 邮箱:guoyouwu@126.com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四日 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2010年质量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信厅科函[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及计划单列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中央管理企业: 2009年,工业和信息化部积极落实中央领导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批示和指示精神,与全国工业和信息化系统、行业协会和广大工业企业共同大力推进工业产品质量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质量工作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需要工业战线各级单位持之以恒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单位,在总结去年质量工作的基础上,研究并确定了2010年质量工作要点,明确了2010年质量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和主要工作内容。 现在将2010质量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有关单位按照或参照本通知的要求,积极研究部署本地区、本行业和本单位的质量工作并抓好落实,推进和深化工业产品质量建设,为提高工业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做出贡献。 一、指导思想 2010年,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重在落实、重在持之以恒、重在严格管理”的批示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中央经济工作精神,通过推动工业产品质量进步,为调结构、上水平,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持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做出贡献。 在质量工作中,要突出企业的质量主体地位;推动企业建立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诚信体系;以品种开发、质量提升、品牌创建和服务改善为工作要点,积极推进质量工作。 二、工作重点 在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工作指导意见》(工信部科[2009]180号)的基础上,2010年质量工作要突出以下四个重点。一是通过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和大力实施名牌战略,推动品种开发和品牌培育工作深入开展;二是通过开展“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示范项目”和“质量兴业”等活动,推动地方和行业质量进步;三是完成工业产品质量“十二五”规划的编制,为持之以恒地开展质量建设打好基础;四是通过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加强质量公共服务等工作,提高企业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制定完善工业产品质量规划和政策法规 按计划完成《工业产品质量“十二五”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十大行业在编制行业“十二五”规划时,要对行业质量发展提出目标要求和措施;继续推动修订《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运用修订完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重点行业产业政策、行业准入条件等手段,推动工业产品质量进步;组织开展重点工业行业质量指标体系研究,逐步建立工业行业质量水平评价和发布制度。 (二)完善工业产品标准,提高标准符合性水平 继续开展梳理工业行业标准体系和标准的制、修订工作,2010年要完成3400项急需标准的制、修订;在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组织开展达标工作的试点,推动企业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引导企业采用推荐性标准,提高工业产品采标率水平,稳定提高产品质量;鼓励行业和企业参与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增强我国在国际标准制定中的话语权和消除标准性的贸易壁垒,并组织开展相关的研究工作,争取逐步形成一批“以我为主”的技术和产品标准。 (三)落实提高产品质量的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 在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中,加大对提高产品质量的支持力度。重点安排与新产品开发、产品共性质量问题攻关、提高实物质量水平和增加产品知识产权含量相关的项目;要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促进企业实现生产改造,增强企业制造能力和工艺水平,保证产品质量稳定提高;要通过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项目,支持和引导有关产业领域优化技术攻关组织形式,加大研发投入,集中力量攻克制约我国工业化和信息化发展的关键技术。 (四)发挥行业和地方在质量工作中的作用 指导和帮助地方工信部门落实质量工作职能,积极开展工作。在“提高工业产品质量示范项目”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推广开展“示范项目”的活动;以“示范项目”拉动地方质量工作,提高区域性重点产品质量水平和竞争力,促进经济发展;组织工信系统开展质量工作研讨和培训活动,提高地方工信部门质量意识和能力,促进地方质量工作。积极促进和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质量工作,提高行业质量管理水平;在重点行业组织开展“质量兴业”活动,2010年将确定3-5个行业和领域开展“质量兴业”活动试点;通过发挥行业协会在质量工作中的作用,指导和帮助业内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质量管理水平,转变发展方式,增强竞争力,提高行业整体质量和效益。 (五)加强工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的建设 开展对工业产品质量诚信体系的研究工作,并将质量诚信体系纳入社会诚信体系框架;制定和发布食品质量诚信体系的标准,抓好在黑龙江省、河南省分别开展的乳制品和肉类加工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的试点工作;鼓励和推动有条件的地区和行业建立完善区域性、行业性的质量诚信体系。 (六)落实“下乡”产品质量保证措施 继续配合财政部、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等部门做好“家电下乡”、“汽车下乡”、“农机下乡”和“建材下乡”产品的质量保证工作;通过产品选点、制定目录、质量监督和签署质量责任协议书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切实保证下乡产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维护农村用户的合法权益;对农村消费市场的开发和保持进行研究,巩固和扩大“下乡”政策的效果。 (七)加大扶持中小企业质量发展的力度 积极宣传贯彻《关于推进中小企业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中小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加快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增强平台的质量服务功能和水平。继续开展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遴选工作,2010年要建成150个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在中小企业银河培训工程中,将质量管理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内容,2010年为中小企业培养300名全面质量管理普及教育教师;鼓励行业和地方在政策、技术、资源等方面加强对中小企业质量工作的指导和扶持。 (八)推动工业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 积极推动工业企业建立和完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企业质量管理的效率和效果,筑牢企业科学管理、严格管理的根基;宣传贯彻《关于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指导意见》,依靠行业协会和质量协会等组织在重点行业、地区采用多种手段宣传推广适用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逐步改变我国企业管理粗放的状况;鼓励企业推行ISO9000、ISO22000等国际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切实提高体系运行和认证的有效性;通过实施《关于鼓励工业产品开发品种和技术创新的指导意见》,增强企业产品开发和创新的能力;加强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机构管理,为企业提高质量管理能力提供技术保障;开展工业企业质量管理研究,提炼源于我国企业成功实践的质量管理经验并普及推广;组织开展先进质量管理方法及其在我国企业中成功推进的路径研究,为推广先进质量管理方法提供指导和帮助;研究开展评选工业行业质量人才培训示范基地的有关工作,为培养质量人才创造更好的条件。 (九)积极开展消费品领域质量品牌建设 开展对工业消费品品牌建设的研究,制定《加快我国家用电器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组织实施《关于大力推进服装家纺行业自主品牌建设的指导意见》,以服装和家纺行业为切入点,推进自主品牌建设;开展对市场和用户信息收集和分析的研究工作,开展在重点产品领域的用户评价和市场评价工作,了解和掌握重点产品的顾客满意度和市场认同度,为质量改进和品牌建设打好基础;鼓励有条件的地区、行业和产业聚集区培育区域性、行业性品牌,提升区域和行业质量形象。 (十)做好重点产品质量整治工作 继续配合执法部门,做好相关工业产品质量整治工作;与质检、工商部门配合,对国家监督抽查和国家市场监测的重点工业产品进行质量分析和质量改进活动;做好与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做好农资产品和生产单位的管理,做好农资质量监测和农资打假,提高支农化工产品质量;开展做好通信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的专项治理活动,加强建设中的程序管理、质量责任制和质量通报制度,切实提高通信工程质量;继续开展手机产品的质量整治工作,重点治理手机生产和非法手机交易市场两个源头,制定手机企业售后服务行业标准,维护手机用户的合法权益;会同国家质检总局和工商总局,对手机、电视、计算机商品“三包”规定进行修订。 (十一)组织和支持全国性质量活动 继续作为主办单位之一,会同质检总局、中宣部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全国质量月”活动,共同举办“第十七届中国质量论坛”和“全国工业质量管理和可靠性现场经验交流大会”;支持中国质量协会等组织开展“先进质量方法推广年”、质量管理知识普及教育、用户评价和质量宣传交流等活动;会同宣传部门,广泛开展质量宣传,提高全民质量意识,营造重视质量、关心质量的社会氛围。 二○一○年二月九日 (联系电话:010—68205246) 抄送部内:相关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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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200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
       [ 2010-9-1 ]
关于推荐200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 示范平台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中国轻工业联合会、中国纺织工业协会、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中国建材工业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质量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协会、中国中小企业协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推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依据我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就推荐2009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以下简称示范平台)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相关行业协会推荐的示范平台数量最多不超过6个,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推荐数量最多不超过3个。   二、各地和相关行业协会按照我部2009年12月印发的《关于推荐2009年度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示范平台的通知》(工信厅企业[2009]259号)要求,已经推荐上报的平台,请按照《管理办法》的规定,重新审核,补充、完善相关材料。对其中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更换,但上报总数不能突破。   三、请按照《管理办法》履行相关程序,于9月25日前将推荐文件、《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表》和被推荐单位的申请材料一式两份及全套电子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电子版发至邮箱:cxfwc@sme.gov.cn。   联系人:陈滨 010-68205320,68205319(传真)   附件:1. 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10]240号)      2. 推荐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汇总表 二○一○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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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评为2010年山东省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银保合作信得过会员单位的公示
       [ 2010-8-25 ]
于拟评为2010年山东省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和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银保合作信得过会员单位的公示   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10年山东省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评选活动的通知》(鲁中小企办字[2010]31号)和《关于开展山东省银保合作信得过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推选活动的通知》(鲁中小企办字[2010]35号)精神,经各市推荐并按36项指标计算排序,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等10家担保机构拟评为2010年山东省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经各银行业金融机构投票推选,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等40家担保机拟评为2010年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银保合作信得过会员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自2010年8月23日至8月30日。   银保合作信得过会员单位按得票数排列,含十佳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不另列出:   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   淄博融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省东西结合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省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泰安弘泽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慧缘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天元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鑫海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金挚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烟台银桥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临沂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   滨州市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   烟台市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泰安市基金投资担保经营有限公司*   聊城兴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永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沂源县安信担保有限公司   海阳市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德勤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恒丰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华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亿盛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山东翔盛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汇欣担保投资有限公司   济南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中心   青岛市担保中心   东营金桥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华信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中信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天元天诚担保有限公司   临沂市华瑞信恒担保有限公司   民鑫担保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泰龙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国力担保有限公司   山东鲁昌投资担保有限公司   滨州市众成担保有限公司   博兴县中小企业投资担保中心   菏泽市中小企业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枣庄市民企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对公示单位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或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提出。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2037277 邮箱:zhangx@smesd.gov.cn;山东省担保行业协会联系电话:0531-82906608邮箱:sddbxh@126.com,通信地址:济南市玉函路25号,邮编:250002。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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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发行工作联系人的函
       [ 2010-8-24 ]
关于报中小企业集合票据、集合债券 发行工作联系人的函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发行中小企业集合票据和集合债券是今年省办确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建立工作联系机制,请各市确定分管领导和科室,并将分管领导和科室负责人名单及联系方式报省办规划发展处(联系人:栾永强,电话:0531-82037229,邮箱:luanyq@smesd.gov.cn)。          规划发展处                二O一O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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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山东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意见的通知
       [ 2010-8-17 ]
关于征求山东省中小企业 节能减排示范企业意见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了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节能减排工作的重大部署,推动中小企业转方式、调结构,省办拟召开全省中小企业节能减排工作现场会议,会议将认定一批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并授牌。根据各市去年申报示范企业的情况,经省办筛选,拟对下列企业进行认定(见附表),现征求各市意见,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节能降耗企业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和节能办审核盖章。 二、环保减排企业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和环保局审核盖章。 三、对个别企业不符合节能减排条件的可以调换,并向省办说明理由。 四、审核材料(见附表)请务必于8月17日前,以纸质材料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系人:钱博 联系电话:(0531)82037227 附件:1、拟认定节能减排示范企业名单1.doc 2、节能、减排审核表2.doc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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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 2010-8-11 ]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办),各直管县(市)财政局、中小企业局(办),有关省属企业: 为规范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制定了《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年八月十日 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 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提升我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融资担保能力,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困难,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制定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山东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以下简称“担保资金”)是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和鲁政发〔2009〕127号、鲁政办发〔2007〕34号文件精神,从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专项用于支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机构(以下简称“再担保机构”)增强业务能力,扩大中小企业担保业务,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资金。 第三条 担保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四条 省财政厅负责担保资金的预算管理、项目资金分配和资金拨付,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确定担保资金的年度支持方向和重点,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的项目进行审核,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章 支持方式及额度 第五条 担保资金采取以下几种支持方式: (一)业务补助。鼓励担保机构和再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担保(再担保)服务。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担保额的1%给予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再担保机构开展的中小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按照不超过年再担保额的0.5%给予补助。 (二)保费补助。鼓励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低费率担保服务。在不提高其他费用标准的前提下,对担保机构开展的担保费率低于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业务给予补助,补助比例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50%与实际担保费率之差。 (三)资本金注入。鼓励担保机构扩大资本规模,提高信用水平,增强业务能力。对于由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显著的担保机构,给予适当注资支持。 (四)其他。用于鼓励和引导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开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业务的其他支持方式,包括担保机构考核奖励和担保业务培训、担保从业人员资格认证、担保机构信用评级、担保信息化建设经费补助等。 第六条 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可以同时享受以上不限于一项支持方式的资助。 第三章 申请条件及要件 第七条 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经营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三)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中小企业担保业务额占新增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担保业务额在2亿元以上。 (四)对单个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金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净资产的10%。   (五)当年新增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3倍以上,且代偿率低于3%。   (六)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运作规范,按规定提取准备金。 (八)其他。   第八条 申请担保资金的再担保机构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和经营,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二)以担保机构为主要服务对象,经营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1年以上(含1年)。   (三)再担保业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业务管理规定及产业政策,当年新增单笔责任金额1000万元以下(含1000万元)的中小企业再担保业务额占新增再担保业务总额的70%以上,或新增单笔担保责任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再担保业务额在10亿元以上。 (四)当年新增再担保业务额达净资产的5倍以上。 (五)平均年再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15%。   (六)内部制度健全,管理规范。 (七)其他。   第九条 申请担保资金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   (一)法人执照副本及章程(复印件)。   (二)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上年度会计报表。   (三)经注册会计师专项审计的担保(再担保)业务情况(包括担保业务明细和风险准备金提取等)。 (四)担保机构提供经合作银行签章确认的担保情况汇总表,再担保机构提供经被再担保的担保机构签章确认的再担保情况汇总表。 (五)担保(再担保)业务收费凭证复印件。 (六)担保(再担保)机构登记备案证(复印件)。 (七)担保(再担保)机构完税证明材料。 (八)对申请报告内容和附属文件真实性负责的声明(须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九)其他需提供的资料。 第四章 资金申请、审核及拨付 第十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财政厅每年按照本办法规定,联合下发申报通知,明确当年担保资金支持重点、支持方式、资助比例、具体条件、申报组织等内容。 第十一条 各市、财政直管县(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负责在本地区范围内公开组织担保资金的申请工作,并认真组织项目审核。 第十二条 各市、财政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依据审核意见确定申报的项目,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担保资金申请报告和相关资料上报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第十三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会同省财政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有关方面的专家进行评审。根据审核和专家评审意见,研究提出支持项目计划建议。 第十四条 省财政厅根据支持项目计划建议,审定资金分配计划,将项目支出预算指标下达到市、直管县(市)财政局,并按照预算管理规定及时拨付担保资金。 第十五条 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收到担保资金后,应按照《担保企业会计核算办法》进行财务处理。收到的业务补助、保费补助、考核奖励等担保资金,计入“担保扶持基金”科目;收到的资本金注入资金,做增加“实收资本(或股本)”处理。 第五章 监督检查 第十六条 获得担保资金支持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应按有关财务规定妥善保存有关原始票据及凭证备查。对各级财政部门和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专项检查,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   第十七条 各市、直管县(市)财政部门和同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应建立担保资金使用跟踪问效和绩效评估机制,并于每年1月底前向省财政厅、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上报资金使用汇总报告及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报告。 第十八条 担保资金必须专款专用,对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担保资金的行为,一经查实,省财政厅将收回已安排的担保资金,并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理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第427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省财政厅会同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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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名单公示
       [ 2010-8-10 ]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名单公示   为贯彻落实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支持青海抗震救灾和四川灾区恢复重建,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36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09〕114号)要求,经省(区)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省级地税部门初审推荐,经审核,现将新疆、青海、四川等省区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和取消免征营业税资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与我们联系。   公示期限:2010年8月4日至8月11日   联系人:张海鹰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邮编:100804)   电话:010—68205316   传真:010—68205315   E-Mail:hyzhang@sme.gov.cn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一○年八月二日   附件一:拟公布符合免征营业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附件二:拟公布取消免征营业税资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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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直邮服务和信息服务中小企业奖励单位的通知
       [ 2010-9-17 ]
关于公布直邮服务和信息服务 中小企业奖励单位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开展直邮服务和信息服务中小企业是今年省办确定的两项重点工作。经对各市局(办)今年以来召开直邮服务推介会等和取得的实际成果(含直邮示范企业数量进度、直邮信函寄发数量、直邮投资回报率等指标) 进行加权计算排序、对召开移动信息化体验推介会等和取得的实际成果(含体验应用企业数量、完成进度等指标)进行加权排序,决定对直邮服务成效突出的聊城等7个市、对移动信息化工作成效突出的济南等4个市给予奖励。经对去年10月以来中小企业山东网各市县分网推动中小企业电子商务等信息服务所做工作(含企业建站、供求信息、交易定单、工作实效等指标)加权排序,决定对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潍城网等30个网站予以奖励。现将奖励单位公布如下: 一、直邮服务奖励单位(按得分高低排列)   聊城市   烟台市   潍坊市   淄博市   日照市   东营市   德州市   二、移动信息化服务奖励单位(按得分高低排列)   济南市   菏泽市   德州市   威海市   三、中小企业信息网信息化奖励单位(按得分高低排列)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潍城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潍坊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龙口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青州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兖州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阳谷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蓬莱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日照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苍山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庆云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临朐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滨城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东阿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枣庄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烟台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菏泽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济南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高密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诸城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济宁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无棣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宁津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临沭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莱州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威海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夏津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莒县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禹城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临邑网   中国中小企业山东鄄城网   请以上奖励单位的承担机构按鲁中小企办字〔2010〕38号文件规定时间要求上报有关资料。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二O一O年九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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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 2009-7-10 ]
财税[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三、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五、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六、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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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 2008-9-18 ]
鲁中小企办字[2008]9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定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结合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中小企业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省中小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 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与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结合起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五个战役”工作安排   第一战役(2月下旬至3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战役(4月至7月):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按照“六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要认真检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第三战役(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第四战役(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第五战役(10月下旬至12月):针对冬季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主管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办实施意见要求,于3月5日前研究制定出具体实施意见,并报省办备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战役的总体部署和本地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各行各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 意见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08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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