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经验交流会暨校企协作联盟一届二次理事会的通知
       [ 2008-11-26 ]
鲁中小企办函[2008]57号 关于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经验交流会 暨校企协作联盟一届二次理事会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有关高等院校、有关企业: 为全面贯彻落实鲁政办字[2008]62号文件要求,深入实施科教兴鲁和人才强省战略,搭建政府、企业、院校相互沟通的服务平台,推动校企双方高层对接、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提升我省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合作培养实用型、复合型的科技人才、技能人才,促进我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经协商,定于2008年12月6日-7日在济南市召开全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经验交流会暨校企协作联盟一届二次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 (一)校企协作经验交流 菏泽市民营经济办公室、泰山体育产业集团、山东永春堂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寿光市康跃增压器有限公司、济南大学、山东理工大学、山东第二技术学院等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企业和高校介绍校企协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二)校企协作联盟工作安排 1、总结2008年校企协作联盟工作,讨论研究2009年工作计划。 2、成立山东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联盟专家委员会、各行业/专业专家委员会,确定各行业/专业首席专家。 3、讨论、修改山东省中小企业与高校协作联盟章程。 4、增补联盟副理事长单位、理事单位。 5、为第二批山东省高等学校创新实践基地授牌。 (三)安排2009年“山东省大学生机电产品创新设计竞赛”有关事宜。 (四)企业与院校现场座谈交流。 (五)7日上午组织观摩“工商银行杯”第一届山东省大学生创办小企业商业计划竞赛决赛的现场比赛。 二、参会人员 1、各市局(办)负责校企协作工作人员1人。 2、校企协作联盟成员院校的领导、专家(每单位限1人参会)。 3、每市推荐参会企业2-3家(每单位限1人参会)。 三、报到时间、地点 2008年12月5日报到,6日开会,会期一天。 报到地点:济南军区第五招待所(济南市经十一路39 号)。军区五所联系电话:(0531)51689541 四、其他要求 1、请各经验介绍单位认真准备发言材料,将发言材料打印120份,会议报到时交会务组,同时将发言材料电子版于11月25日前报联盟秘书处。会议发言,每单位不超过15分钟。 2、会务统一安排与会人员食宿,住宿费用自理。 请各市、各单位接此通知后,及早落实参会企业和人员,并于11月25日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和问卷调查表报联盟秘书处。 联系人:王娜 联系电话:(0531)83182663 83182662(传真) 电子信箱:wang699@126.com 附件: 1、参会人员回执 2、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企业) 3、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院校) 二〇〇八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参会人员回执 2008年11月25日前回复 请尽量详细填写,并尽快回复,发邮件时一定确认是否收到! 姓 名 性 别 职 称 单 位 职 务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报到时间 日 上 / 下 午 手 机 E-mail 房间预定 可与他人 合住一间 需住单间 /标准间 离开时间 日 上 / 下 午 附件2: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企业)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盟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密切合作的学校 希望密切合作的专业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学生毕业设计的题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学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希望同学校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师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是否想加入校企联盟(理事单位) 本单位希望进行的技术培训工作(专业/层次) 本单位希望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学校 本单位计划接纳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人数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对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的建议 是否愿意参与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 是否愿成为“山东省高校师生创新实践基地”并授牌 附件3: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院校)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院校名称 法人代表 有关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与企业合作的专业、项目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毕业学生数 希望同企业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企业类型 可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附件2: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企业)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 联盟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密切合作的学校 希望密切合作的专业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学生毕业设计的题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学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希望同学校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学校(师生上半年可以到企业进行) 是否想加入校企联盟(理事单位) 本单位希望进行的技术培训工作(专业/层次) 本单位希望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学校 本单位计划接纳的应届毕业生专业/人数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对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的建议 是否愿意参与大学生创业、创新竞赛工作 是否愿成为“山东省高校师生创新实践基地”并授牌 附件3: 校企协作联盟校企对接问卷调查表(院校) 回复日期为11月25日前 院校名称 法人代表 有关负责人 电话/手机 通 信 地 址 邮 箱 希望与企业合作的专业、项目 希望的校企合作模式 可以提供毕业学生数 希望同企业合作的技改项目 希望合作的企业类型 可定向/订单培养技术工人的专业 对联盟工作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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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山东特色产业镇宣传画册》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 2008-9-18 ]
             鲁中小企业函[2008]45号 关于做好《山东特色产业镇宣传画册》 编辑出版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政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调整优化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大力实施“特色产业提升计划”,加快产业集聚,形成了一大批竞争力强、优势突出的特色产业镇,成为经济发展的一大亮点,推动了区域经济健康发展。为系统反映我省特色产业镇发展情况,推广典型经验,展示特色产业发展的特点和优势,省办决定编纂出版《山东特色产业镇宣传画册》(以下简称《画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画册》主要内容。《画册》是宣传和展示我省特色产业发展成就的资料性画刊,内容包括国家和我省近年来出台的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政策文件;特色产业镇典型介绍。 二、成立《画册》编纂委员会。为保证《画册》编纂工作的顺利完成,决定成立《画册》编纂委员会。编纂委员会主任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尹静雯主任担任,曲荣先副主任为副主任,各市中小企业局主要负责人担任编委。省办政策调研处具体负责画册的组织、编辑、印刷和发行工作。 三、《画册》资料的征集。《画册》以省办已命名的60个特色产业镇为重点,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特色产业发展成果。《画册》由山东画报社设计承印,约140页码,16开铜板纸印刷,每个特色产业镇2个页码(文字和图片各1个页码)。进入画册的特色产业镇要提供2000字文字资料和5张反映特色产业发展成就的图片。文字资料要准确把握特色产业镇的基本情况、发展特点和主要做法,内容详实,数字准确。图片分大、中、小场景图片,产品图片要求是写真,图片最好有人物活动或人物特写,力求生动。大照片JPG格式20MB以内,小照片不小于10MB,用500万以上象素数码象机拍摄制作。 四、稿件上报时间。各市要抓紧对撰稿工作做出安排,指定专人负责,认真择选素材,及时提供高质量的图片和文字资料,以电子版形式于2008年9月30日前报政策调研处。 联系人:武爱明 董广山 电 话:0531—83182685 电子信箱:wuam@smesd.gov.cn Donggsh@smesd.gov.cn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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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 2008-9-19 ]
鲁中小企办函[2008]46号 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企业 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由中国中小企业协会、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等21家单位共同主办的“2008中国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已经开始。现将有关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各市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企业创新成果的筛选、组织和推荐工作,于10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一式十二份及电子邮件报省办科技管理处。 联 系 人:钱 博 联系电话:(0531)83182675 邮 箱:qianb@smesd.gov.cn 附件:关于组织参加“2008中国企业创新成果(案例)征集活动”的通知     二〇〇八年九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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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意见
       [ 2008-9-27 ]
鲁政发〔2008〕92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中小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各级、各部门和金融机构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方针政策,围绕搞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当前,我省中小企业发展正处在一个关键时期,做好中小企业融资工作,对于保持我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推动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扩大就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现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建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和奖励机制。各级政府要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对贷款银行或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给予适当补偿,对中小企业贷款多、风险控制好的银行给予奖励,引导银行加大对中小企业贷款投放。   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机构。城市商业银行要把服务中小企业作为主要任务,农村信用社要进一步明确“服务社区、服务三农、服务中小企业”的市场定位,结合自身特点致力于县域和社区金融服务。银监部门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民营经济相对活跃、民间资金雄厚、金融需求旺盛的地区增设机构网点。大中型银行机构要推进小企业授信事业部制,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单设中小企业贷款部门,增设为中小企业服务的特色支行、特色柜台。   三、加强中小企业信用培植工作。各级政府要支持人民银行组织开展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在全省推广A级中小信用企业培植工程试点经验,建立信用企业培植体系,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分阶段、分步骤定向辅导和培植,逐步提高达标率,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改善中小企业自身融资条件。省有关部门要扎实推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和小企业培育计划,明确扶持重点,把信用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着力培育“新、特、优”中小企业和产业集群,建立银企合作良好关系。   四、加强担保体系建设。各级政府要大力推动各类担保机构建设,形成多层次、多元化的担保服务体系,满足中小企业担保需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信用担保机构的监管,完善担保机构的法人治理机制,培育资金雄厚、运作规范的品牌担保公司,提高担保能力和担保比率。探索建立再担保机构,发挥好再担保资金的信用增级、风险分散和运行监管等功能,促进市县担保机构健康发展。鼓励推进资信高的中小企业之间、农户之间建立互保互助组织和联保贷款机制。推进商业银行和信用等级高的担保机构密切合作,建立风险共担机制,共同为中小企业发展服务。   五、对小企业贷款实行单独考核和单独管理。金融管理部门要督促金融机构贯彻落实信贷倾斜政策,将新增贷款规模真正用于小企业,力争使2008年小企业信贷投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增速,增量不低于2007年。切实发挥人民银行信贷政策导向评估体制作用,将小企业信贷执行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纳入金融机构执行货币信贷政策评估。银监部门要督促各银行对小企业贷款进行定额定量单独考核。各金融机构要单独设置小企业信贷额度,重点支持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有市场、有技术、有发展前景、信用良好的小企业,单独列出各级分支机构支持的小企业客户名单,实行单独管理。同时,商业银行要科学考核和处置小企业不良贷款,合理制定小企业不良贷款控制指标,按照新的金融企业呆坏账核销管理办法,对小企业贷款损失依法及时核销。   六、完善中小企业担保抵押贷款方式。各级金融管理部门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在法律允许的框架内探索符合中小企业实际的担保抵押方式,凡是法律上不禁止、评估价值较合理、权属较清楚的财产都可以进行贷款抵押,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擅自提高抵押贷款门槛。当前,要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实施,建立完善动产担保物权登记制度,拓宽动产担保范围,并积极探索开展应收账款、集体土地使用权、股权质押、林权抵押等新型担保抵押贷款方式,缓解中小企业抵押难的矛盾。   七、推进信用评级一体化服务。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协调当地银行业金融机构,组织信用评估机构按照银行贷款要求的企业信息和社会所需要的相关信用指标,对贷款中小企业进行统一信用评级。评级结果作为各银行机构贷款审批依据,实现“一方评级,多方认可”,提高银行信贷效率。   八、精简中小企业贷款审批程序。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建立科学合理、灵活高效、符合中小企业特点的授信管理制度,实行有别于大企业的授信标准,进一步简化审贷程序,精简审批环节,优化业务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快速、及时、有效”的目标。   九、认真落实创业就业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银发〔2008〕238号)精神,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扩大小额担保贷款借款人的范围,提高小额担保贷款额度,创新小额担保贷款管理模式和服务方式,落实财政贴息资金,放宽对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完善“小额担保贷款+信用社区建设+创业培训”的联动工作机制,更好地发挥小额担保贷款政策的积极作用,帮扶失业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   十、推动小额贷款公司等新型金融服务组织建设。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在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稳妥有序地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引导和利用民间资本,支持中小企业发展。认真组织农村资金互助社、村镇银行等新型金融机构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信托投资公司等非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发挥自身资源和行业优势,为中小企业融资提供服务。   十一、大力推动优质中小企业上市。各市、县(市、区)政府要指定专门部门负责企业上市工作,积极培育中小企业上市资源,加快中小企业股份制改造步伐,给予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推动符合产业政策的优质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证券监管部门对辖区内企业上市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各有关部门要给予支持和配合。   十二、做好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发展改革部门要搞好牵头协调,有关单位要积极支持配合,推动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发行试点工作的开展,认真筛选成长性好、经营管理规范、信用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打捆,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冠名、统一担保、分别负债”的方式,发行集合债券,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   十三、促进表外融资业务发展。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综合运用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远期外汇等各种表外金融工具,缓解中小企业资金紧张局面,满足多元化的融资需求。同时,银监部门要给予指导并可将表外业务敞口列为对银行小企业贷款绩效的考核指标。   十四、积极探索其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各级政府要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探索开展信托融资、租赁融资、典当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新型融资模式;尝试使用国内保理业务、国内信用证业务等用未来收入担保的新型金融工具;积极吸引风险投资和私募基金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   十五、鼓励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创新。各地要从当地实际出发,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大力推动服务方式、服务组织等方面的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创新,并对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的部门和金融机构给予奖励,充分调动各方面金融服务创新的积极性。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落实好中央和国家有关部门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新情况、新经验、新问题,切实做好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工作。 山东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九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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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 2008-11-26 ]
鲁中小企办函[2008]59号 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 应用技术的通知》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08]260号)转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按照通知要求的征集范围、申报要求、申报材料和填表说明进行征集。务于12月10日前将报送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三份)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到省办科技管理处,由省办汇总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联系人:孙学山 联系电话:0531—83182673 电子信箱:sunxsh@smesd.gov.cn 附件:《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 二00八年十一月十七日 关于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 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的通知 工信厅节函[2008]2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中小企业局(厅)、通信管理局、信息产业主管部门、国防科工委(办),各相关协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融合,引导中央及地方各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银行信贷资金投资方向,促进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信息应用技术发展,按照我部《落实国务院〈2008年节能减排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工业和通信业节能减排工作的意见》(工信部节[2008]203号)的要求,我部拟组织编制《国家鼓励发展的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导向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做好此项工作,现征集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一)应用于工业企业设计研发环节,能够促进该工业领域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二)应用于工业企业生产过程环节,通过提高工业生产过程的自动化程度,提升企业和行业管理的信息化水平,促进企业资源优化和产业链合理化,达到节能降耗目的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三)应用于工业领域的最终产品中,能够减少产品使用过程中的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 (四)促进节能减排新兴产业发展的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二、申报要求 (一)报送的电子信息技术必须在工业领域设计、生产、产品等环节中得到应用检验,技术相对成熟,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节能效果明显。 (二)申报材料填写应真实可靠,数据详实准确。具体申报材料见附件。 (三)各单位可同时申报多项电子信息应用技术。 (四)提交的书面材料加盖公章后(一式两份)与电子文档一起报送至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 (五)申报时间截止于2008年12月15日。 (六)我部委托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进行论证和评审,并落实具体工作,评审结果汇总后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三、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联系人:郜学 电话:010—66010371 传真:010-66012611 中国电子学会节能工作推进委员会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普惠南里13号楼 邮编:100036 联系人:宗芳 康丹 电话:010—68282750 68246068 传真:010—68282750 68246068 手机:13501200244(宗芳) 13511028281(康丹) 电子邮件:zongfang@263.net 附件: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申报材料 二OO八年十月二十一日 申报材料 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 编 单位性质 所属行业 注册资金 资产总额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  真 E-mail 二、工业领域节能减排电子信息应用技术申报表 技术名称 应用行业 技术原理简介 关键技术简介 典型项目及投资额 应用情况 推广前景 节能量 单位节能量 项目节能量 节能潜力 减排量 单位减排量 项目减排量 减排潜力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三、填表说明 1.节能技术名称:所申报的节能电子信息产品/技术/方案名称。  2.应用行业:申报技术所适用的国民经济行业领域,如电子信息行业、钢铁行业、化工行业、建材行业、石油行业、电力行业、有色金属行业等。   3.技术原理简介:简要表述节能原理。  4.关键技术简介:简要表述所应用的关键电子信息技术。   5.典型项目及投资额:应用该技术的典型项目名称及其投资额度。   6.应用情况:目前所申报技术在相应申报行业的应用比例。   7.推广前景:预计在五年内推广的比例。   8.节能量和减排量   (1)节能量:   ①单位节能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能够实现的单位产品的节能量,如kwh/t钢、kwh/万元产值等。 ②项目节能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项目能够实现的节能量,如应用该技术项目可实现节电“xxxkwh/年”等。 ③节能潜力: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所能达到的节能潜力。   (2)减排量: ①单位减排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能够实现的单位产品的减排量,如“SO2xxx吨/t钢”等。 ②项目减排量: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项目能够实现的减排量,如应用该技术项目可实现减排“化学需氧量(COD)xxx吨/年”等。 ③减排潜力:在相应申报行业应用该技术所能达到的减排潜力。 注:若有其他相关材料,请以附件形式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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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09-7-1 ]
2009-07-01 科技处 访问次数: 3 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电视 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6月29日,省政府召开了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会议总结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年”夏季战役开展情况,分析了上半年安全生产形势,安排部署“责任落实年”秋季战役和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省委常委、副省长王军民出席会议并做重要讲话,强调要认真学习落实好胡锦涛总书记在山东考察工作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健全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为迎接新中国成立六十周年和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的成功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根据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部署要求,结合我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现就贯彻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第十一届全国运动会将于10月份在我省举办,这是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的一次盛会,是北京奥运会后我国最重要的体育赛事,也是我省改革开放 30年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巨大成就和山东形象的一次集中展示,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对喜迎建国六十周年和成功举办十一届全运会的重要性,及早制定安全工作方案,及早安排部署。认真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研究,靠上抓好落实,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打非、治违、抓责任”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措施真正落实到位。   二、进一步推进“打非、治违、抓责任”三项行动的深入开展,扎扎实实地做好各项安全检查防范工作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检查,落实好汛期防洪、防透水、防坍塌、防泥石流、防雷电等措施,严密防范因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引发生产安全事故。要按照“打非、治违、抓责任”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汛期值班制度。加强对各类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进行重点防范和重点监控,一旦发生突发事故和重大险情要及时处置并迅速上报有关情况。   三、认真组织开展秋季战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 要按照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和王军民副省长讲话有关指示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活动方案,进一步开展以“打非、治违、抓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各中小企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抓落实,在抓隐患排查、抓整改落实上狠下功夫。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要当场纠正;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责任到人,限期整改。做到以整治促工作、以整治促落实、以整治保安全,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迎接建国六十周年和十一届全运会创造良好安全环境。在秋季战役安全生产集中整治活动中省办将赴各市进行重点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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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泰山管理论坛的通知
       [ 2008-11-26 ]
关于组织参加第二十五届泰山管理论坛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由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泰山管理学院主办,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协办的“第二十五届泰山管理论坛”定于12月6日在舜耕山庄隆重举行。论坛邀请世界顶级管理大师赫尔曼·西蒙教授及国内知名企业家与大家共同探讨《21世纪冠军企业之道》。届时,省中小企业办公室领导、西蒙教授、成长型企业家将对话政治政策、企业管理与当前经济危机对策。省中小企业协会决定邀请部分会员企业参加论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坛主题 21世纪冠军企业之道---企业管理与危机应对 二、邀请嘉宾 赫尔曼·西蒙 世界隐形冠军之父 黄 鸣 皇明太阳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黄淑玲 山东九阳小家电有限公司董事长 宋国强 山东国强五金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 刘 辉 江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荣兰祥 山东蓝翔技校校长 三、论坛时间、地点 时间:2008年12月6日星期六8:30—17:30 地点:舜耕会堂(济南市舜耕路28号) 电话:0531--82951818 四、具体要求 请各会员单位抓紧确定参会人员,并请于11月29日前报省协会,省协会将按报名人数发放门票和听课证。需要安排住宿的人员请报名时说明,食宿费自理。 联系人:陈庆莲 电 话:0530-83182666(传真) 电子信箱:chenql@smesd.gov.cn 附:论坛议程 二ΟΟ八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论 坛 议 程 时间 论坛议程 演讲嘉宾 地点 上午 8:30 嘉宾签到   舜 耕 会 堂 9:00--11:00 开幕致辞 山东省中小企 业办公室领导 皇明商业模式与品牌成长之路 黄 鸣 九阳专注成功之道 黄淑玲 国强发展之首 宋国强 如何打造中药消化领域第一品牌 刘 辉 蓝翔技校发展之路 荣兰祥 11:00--12:00 企业家对话 特邀嘉宾与企业家 下午 13:30--16:30 21世纪冠军企业之道 赫尔曼·西蒙 16:30--17:30 企业家对话 赫尔曼·西蒙 与企业家 主题词:论坛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协会 2008年11月2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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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09-4-10 ]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机构免征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厅、局、办)、地方税务局: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90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有关精神,为了更好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支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融资服务,努力缓解中小企业贷款难融资难问题,帮助中小企业摆脱困境。现就继续做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免征营业税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信用担保机构免税条件 (一)经政府授权部门(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同意,依法登记注册为企(事)业法人,且主要从事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服务的机构。实收资本超过2000万元。 (二)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担保业务收费不高于同期贷款利率的50%。 (三)有两年以上的可持续发展经历,资金主要用于担保业务,具备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的能力,经营业绩突出,对受保项目具有完善的事前评估、事中监控、事后追偿与处置机制。 (四)为工业、农业、商贸中小企业提供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两年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80%以上,单笔800万元以下的累计担保贷款额占其累计担保业务总额的50%以上。 (五)对单个受保企业提供的担保余额不超过担保机构实收资本总额的10%,且平均单笔担保责任金额最多不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 (六)担保资金与担保贷款放大比例不低于3倍,且代偿额占担保资金比例不超过2%。 (七)接受所在地政府中小企业管理部门的监管,按要求向中小企业管理部门报送担保业务情况和财务会计报表。 享受三年营业税减免政策期限已满的担保机构,仍符合上述条件的,可继续申请。 二、免税程序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可自愿申请,经省级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省级地方税务部门审核推荐后,由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审核批准并下发免税名单,名单内的担保机构持有关文件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免税手续,各地税务机关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名单审核批准并办理免税手续后,担保机构可享受营业税免税政策。 三、免税政策期限 担保机构从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不含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三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自担保机构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计算。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和地方税务局根据本通知要求,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按照公开公正和“成熟一批,上报一批”的原则,认真做好本地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受理、审核和推荐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将根据工作安排,下达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免税名单。 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地方税务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对前期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落实情况及实施效果开展监督检查,对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实行动态监管。对违反规定,不符合减免条件的担保机构,一经发现要如实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取消其继续享受免税的资格。 六、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中小企业管理部门会同地方税务局要严格按规定认真做好审核推荐有关工作,将下列材料以书面形式一式二份(包括电子版)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司和国家税务总局货物和劳务税司。 (一)按年度提供前期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营业税减免工作的成效、存在问题及建议。 (二)经专家审核,并经公示的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名单。 (三)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登记表》(见附表),经审计的最近1年完整财务年度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担保余额变动表,以及报表中相关数据的附注和说明),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复印件,最近1年完整年度经协作银行加盖公章确认的担保业务明细表(提交的明细表指标中应含有:协作银行名称、担保企业名称、担保金额、担保费收入、担保机构与受保企业合同号、贷款银行与受保企业贷款合同号、担保责任发生日期、担保责任解除日期)。 (四)已取得免税资格,但经审查不符合免税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取消名单及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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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利用融合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管理
       [ 2009-4-16 ]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鲁经贸函字[2009]89号 -------------------------------------------------------------------------------- 各市经贸委(经委)、中小企业局(办),有关市职教办,省直有关部门、单位,省有关行办、协会,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融合步伐,全面提升我省企业管理信息化水平,根据省领导的指示精神,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定于4月29日在济南举办利用融合信息技术提升企业管理水平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的 管理是企业永恒的主题,工业和信息化融合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捷径。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形势下,国际国内市场急剧萎缩、有效需求不足、订单大幅下降,企业管理水平的高低,不仅直接影响企业能否健康快速发展,而且决定着企业的兴衰成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加强企业管理工作,2008年7月出台了《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08〕71号),提出要积极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逐步实现企业管理信息化,全面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水平。本次培训旨在帮助企业根据自身所处的发展阶段,采用自建或外包形式,充分融合运用固话、互联网络、移动通信等各种信息技术,提高在营销管理、现场管理、日常办公管理、生产质量和生产工艺管理等各方面的信息化水平,达到提升管理效率、降低经营成本、扩大对外影响、实现快速发展的目的。 二、培训对象 1、企业分管企业管理、企业信息系统建设副总经理; 2、企业信息化建设设计工程师。 三、培训内容及师资 1、企业管理信息化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 2、企业管理信息化应用外包在营销自动化管理、进销存管理、办公和企业内部培训管理、零售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应用; 3、企业信息化基础建设中的网络外包服务分析; 4、3G通信技术带来的企业管理信息化变革; 5、企业管理信息化“免费体检”项目介绍; 6、融合通信信息系统提升企业管理水平成功案例。 培训班邀请中国电信北京研究院、IBM、中兴通讯等知名企业具有资深理论水平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专家担任主讲,并由皇明太阳能、伊利山东分公司等省内企业交流成功经验。培训内容从企业实际应用出发,以案例教学为主,力求通俗易懂,可操作性强。 四、培训时间及地点 1、培训时间:4月28日下午报到;29日上午8:50开始,下午15:30结束。 2、培训地点:济南珍珠泉宾馆(泉城路院前街1号)。 五、培训费用 本次培训不收培训费,免费提供29日午餐。其他食宿费自理(需要统一安排住宿者,请在报名回执表中注明,以便妥善安排)。 六、有关要求 各市要从积极促进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抓住机遇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全面提高我省企业整体素质的战略高度重视该项培训,切实做好报名工作。每个县(区、市)推荐2家企业。4月24日前将《培训班报名回执表》报省经贸委职教办、省中小企业办。 七、联系方式 1、省经贸委职教办联系人:张 蕾 张晓玉 杨 菲 电 话:0531—86109136、86030139、86013683(传真) 邮 箱: aomba_002@163.com sd86109136@126.com 2、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联系人: 刘艾芹 电 话: 0531—83182615 邮 箱: smesd2006@163.com 附件: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二〇〇九年四月十五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培训班 通知 山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办公室 2009年4月15日印发 附件: 培训班报名回执表 市 联系人: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职 务 联系电话 到会时间 是否住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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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上报2009年度中小企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 2009-5-7 ]
鲁中小企办函[2009]25号 关于上报2009年度中小企业培训计划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指导和规范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工作,明确培训内容,突出培训重点,完善培训体系,提高培训质量,省办决定从2009年起建立以省级培训为主导和省办委托培训为基础的培训工作机制,省级培训主要由省办培训中心和省有关机构承办,省办委托培训主要由从各市上报的年度培训计划中挑选的培训机构承办。为做好今年培训工作,请各市抓紧上报今年中小企业培训工作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以中小企业需求为导向,以提高企业家战略思维及战略谋划能力,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增强创新、创业、创优本领为重点,以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平稳健康发展为目的,全年计划培训各类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30万人次。重点支持和培育一批骨干培训机构,完善培训服务网络。    二、培训重点    省办委托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法律法规、产业政策、宏观经济、产业集群、经营管理、财务管理、创新创业、职业技能、信息化及金融危机应对策略等方面的比较系统的短期培训;    省级主要开展成长型中小企业和担保机构高层管理人员MBA研修班、担保机构从业人员资质培训、创业板上市培训和有影响的、受企业欢迎的专题培训等。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基层,了解和掌握企业的实际需求,根据企业需求及全省培训工作目标、重点,制订或修订本地区年度培训工作计划,请各市中小企业局(办)审核并汇总后报省办(汇总表见附件1)。    2、纳入省培训计划的培训项目,须有明确的培训内容、经费来源和收费情况,承办单位应是当地服务能力强、培训质量高的培训机构或学校(条件见附件3)。    3、省办将建立全省中小企业培训师资库。各地凡由培训机构承担的省培训计划,须从师资库中选择师资。请各市、县(市、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推荐培训师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中介机构中符合当前企业培训需求,擅长授课、具有或相当高级职称的人员均可推荐,供省办筛选。 4、各市将2009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和汇总表及中小企业培训师资推荐表(附件2)的书面和电子版,于5月28日前报省办规划发展处和培训中心。 联系方式: 规划发展处 张荀 电话 0531—83182679 邮 箱 zhangx@smesd.gov.cn 培训中心 张福雪 电话 0531—83182662 邮 箱 zfx126@126.com    附件:1、2009年度中小企业培训计划汇总表hzb.xls    2、山东省中小企业培训师资推荐表tjb.xls    3、培训机构基本条件peixun.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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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列入2009年度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企业名单的通知
       [ 2009-5-25 ]
2009-05-18 关于公布列入2009年度 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贯彻中央和省委保增长、保稳定、保民生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成长型中小企业后备队伍的培育,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财政厅等五部门《关于实施小企业培育计划的意见》(鲁中小企办字[2008]19号)和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山东省农村信用联社《关于做好2009年度小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鲁中小企办字[2009]7号)要求,经各市推荐,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省农信联社审核确认,确定2009年将3000家企业列入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要加强与当地信用联社的联系沟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从小企业发展需求出发,切实落实信贷资金、融资担保、创业培训等扶持政策,加大对入选企业的培育力度,支持小企业加快成长为规模以上企业。 附件:2009年度山东省小企业培育计划企业名单md.xls 抄送:省农村信用联社 二00九年五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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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申报2009年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 2009-6-4 ]
关于印发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和申报2009年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奖励在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教兴鲁战略的实施,增强全省中小(民营)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全省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的实际,省中小企业办公室修订了《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将2009年申报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项目必须是2005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   2、应用于生产实践一年以上的,证明其性能稳定可靠。   3、符合《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要求。   二、申报材料   (一)填写《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附件材料   1、主要完成单位详细情况表;   2、主要完成人详细情况表;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4、科技成果应用实践证明;   5、产品检测报告;   6、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 有关要求:   1、申报材料分纸质和电子版。纸质材料含申报书和附件,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并填写推荐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材料由各市汇总后于2009年6月底前将纸质(一式三份)和电子版材料同时报送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评审组。   联系电话:(0531)83182675、83182658   联系人:钱博、陈广春、张永宾   邮箱:83182658@163.com   附件:1、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2、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fujian20.doc                            二〇〇九年五月三十一日 附件1: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 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奖励中小(民营)企业在科学技术进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充分调动广大科学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科教兴鲁战略的实施,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省份,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规定,结合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设立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每年评审一次,申报时间为五月初至六月底,评审组将于十月份公布奖励结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 第三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励贯彻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坚持尊重知识,尊重人才;注重自主创新以及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注重科学技术水平和取得自主知识产权状况;注重科学技术对推动我省中小(民营)企业发展所取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的推荐、评审和授奖,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法管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严格评审标准,不受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干涉,防止弄虚作假。 第四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的组织评审工作。 第五条 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设立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评审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负责我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评审工作。 评审组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科科技管理处组织设立,日常工作由科技服务中心负责。评审组设组长1人,副组长1-2人,成员若干人。 第六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组聘请高等院校、科研单位、企业等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评审组。 第七条 评审专家及工作人员在评审工作中不得与申报单位、申报人单独接触,不得透露参评项目的技术内容及评审情况,与被评审的个人、项目或者组织有近亲关系或者利害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 第八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在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社会公益、重大工程等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组织、个人: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与推广项目中,完成重大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与推广,实现科学技术成果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创造显著经济效益的; (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长期从事科学技术基础性工作和社会公益性科学技术事业,获得重大科技成果,创造显著社会效益的; (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在技术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的; 第九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人或者候选单位所完成的项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 技术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进行自主创新,形成了产业的主导技术和名牌产品,或者应用高新技术对传统产业进行装备和改造,通过技术创新,提升传统产业,增加行业的技术含量,提高产品附加值;技术难度大,解决了行业发展中的热点、难点和关键问题;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行业的领先水平。 (二) 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显著:所开发的项目经过一年以上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生态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实现了技术创新的市场价值或者社会价值,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 (三) 推动行业科技进步作用明显: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行业的发展具有明显促进作用。 第十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二)在解决项目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中做出较大技术创新; (三)在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与推广应用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 第十一条 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候选单位应当是在项目的研制、开发、应用、投产和推广等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项目的完成起到组织、管理和协调作用的主要单位。 第十二条 技术开发与推广类项目的授奖等级根据其研究开发和引进技术的创新性、先进性、已取得的经济效益和推动行业技术进步的作用等方面综合评定,评定标准为: (一)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市场竞争力很强,成果转化程度很高,创造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有重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很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市场竞争力较强,成果转化程度较高,创造了重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很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有一定的市场竞争力,实现了成果转化,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对行业的技术进步和产业结构调整有较大作用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三条 社会公益类项目的授奖等级根据其创新性、先进性、推广应用程度、取得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和促进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作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为: (一)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和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并在行业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了巨大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很大创新,技术难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领先水平,在行业较大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了重大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在关键技术或者系统集成上有较大创新,有一定技术难度,总体技术水平和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技术或者产品的先进水平,在行业一定范围内得到推广应用,取得了较大的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对科技发展和社会进步有一定意义的,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四条 重大工程类项目的授奖等级根据其技术和系统的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以及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评定标准为: (一)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重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很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重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一等奖; (二)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很大创新,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较大,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项目的领先水平,取得了重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较大意义的,可以评为二等奖; (三)团结协作、联合攻关,在关键技术、系统集成和系统管理方面有较大创新,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和工程复杂程度,总体技术水平、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达到了国内同类项目的先进水平,取得了较大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对推动本领域的科技发展有一定的意义,可以评为三等奖。 第十五条 申报项目本着企业自愿,由市、县(区)中小(民营)企业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经审查合格后由市级中小(民营)企业主管部门统一汇总上报。 第十六条 申报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科技成果对知识产权有争议的、对科技成果的完成单位或者完成人有争议的,不得推荐。 第十七条 申报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应当向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提交《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并提供真实、可靠的材料。申请材料如下: (一)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 (二)附件(按下列顺序排列) 1、主要完成单位详细情况表; 2、主要完成人详细情况表; 3、科技成果鉴定证书; 4、科技成果应用实践证明; 5、产品检测报告; 6、 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7、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 第十七条 报奖单位在填写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时,必须按贡献大小将项目的主要完成单位及人员依次填写清楚,每一项成果最多限填3个完成单位、5名完成人员。 第十八条 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授予获奖单位和个人荣誉证书。 第十九条 经批准的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在授奖前应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有异议,由初审单位提出处理意见,报山东省中小(民营)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组裁决;无异议的即行授奖。 第二十条 在实施本办法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成果者,经查明属实,立即撤消其奖励。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2002年5月9日发布的《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中小企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主题词:中小企业 科技进步 奖励 办法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09年5月3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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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部分商品出口退税率的通知
       [ 2009-6-9 ]
财税[2009]8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提高部分商品的出口退税率。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电视用发送设备、缝纫机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7%。 二、罐头、果汁、桑丝等农业深加工产品,电动齿轮泵、半挂车等机电产品,光学元件等仪器仪表,胰岛素制剂等药品,箱包,鞋帽,伞,毛发制品,玩具,家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5%。 三、部分塑料、陶瓷、玻璃制品,部分水产品,车削工具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13%。 四、合金钢异性材等钢材、钢铁结构体等钢铁制品、剪刀等商品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9%。 五、玉米淀粉、酒精的出口退税率提高到5%。 具体商品清单见附件。 六、本通知自2009年6月1日起执行。具体执行时间,以“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海关注明的出口日期为准。 特此通知。 附件:提高出口退税率的商品清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六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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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2008-9-27 ]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认真贯彻9月12日和9月24日全省安全生产电视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确保国庆佳节期间全省中小企业生产安全,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充分认识做好国庆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 最近一个时期,有的省份连续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全省中小企业系统要认真吸取省外连续发生重特大安全事故的教训,克服麻痹思想和厌战情绪,针对国庆节期间生产安全的特点,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及早做出工作部署,采取得力措施,逐级抓好落实,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确保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 切实抓好矿山企业隐患排查治理 加强对矿山企业安全隐患彻底排查,对各类隐患要梳理分类,明确整改措施,抓紧治理,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规范,切实强化安全监管,完善应急预案,做到制度完善,执行有利,工作有效,确保矿山企业安全运行。 三、进一步加强对化工企业和烟花爆竹企业监督检查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企业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治理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加强对烟花爆竹企业安全监管,加大检查密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切实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运营、运输等关键环节的监管工作,确保化工企业生产形势安全稳定。 四、加强节日值班,确保联络畅通 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加强节日值班,严格执行干部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及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联络畅通,遇到应急情况和突发事件,及时组织处理,及时逐级上报,及时维护生产秩序。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 通知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08年9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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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 2008-9-18 ]
鲁中小企办字[2008]9号 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实施意见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安全生产工作电视会议精神,深入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稳定全省中小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隐患治理年”活动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明电〔2008〕36号)精神,结合全省中小企业系统实际,现就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在2007年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中小企业事故隐患,狠抓隐患整改工作,进一步深化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的安全整治,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的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确保2008年安全生产控制目标的实现。   二、范围、内容和方式   (一)排查治理范围:全省中小生产经营企业。主要包括: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 易受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暴雪、雷电、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影响的企业、单位和场所;近年来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单位。   (二)排查治理内容:在继续落实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有关指导意见的基础上,全面排查治理各生产经营企业及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的贯彻执行情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3.高危行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交纳等经济政策的执行情况;   4.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   5.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   6.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7.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   8.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9.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   10.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执行情况;   11.道路设计、建设、维护及交通安全设施设置等情况;   12.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三)排查治理方式。坚持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深化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起来,狠抓薄弱环节,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坚持与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治“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结合起来,消除隐患滋生根源;坚持与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和技术进步结合起来,强化安全标准化建设和现场管理,加大安全投入,推进安全技术改造,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坚持与加强应急管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应急管理制度,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体系,落实隐患治理责任与监控措施,严防整治期间发生事故。   三、“五个战役”工作安排   第一战役(2月下旬至3月):围绕确保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好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抓紧整改2007年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排查出的重大隐患,凡能够在短期内完成整改的,务必于3月底前整改到位;暂时难以完成整改的,也要列出计划,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间、预案五落实,并加强监控。   第二战役(4月至7月):围绕汛期安全,及早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全面排查治理容易由台风、风暴潮、暴雨、洪水、雷电、地震、地质、泥石流、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隐患点。按照“六不放过”的要求,深入开展“拉网式”检查,摸清底数,建立隐患整改监控档案。要认真检查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建立防范严重自然灾害预报、预警、预防工作机制、应急预案和各项应对措施落实情况,检查落实各企事业单位应急处置预案的实用性和抢险救援物资的准备情况。   第三战役(8月至9月上旬):围绕夏季和“奥运会”安全,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针对这一时期高温天气和台风、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特点,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进行再检查、再整治、再落实,确保防洪防汛、防高温、防坍塌、防泥石流、防火等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严防引发事故灾难。   第四战役(9月中旬至10月中旬):围绕“十一”黄金周期间安全,做好重点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认真组织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以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为重点,深入查找事故隐患,认真整改。要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措施。凡节日期间继续生产的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经营活动,严格领导干部带班作业制度。节日期间停产放假的企业,要做好设备检修和维护工作,同时加强跟踪检查,严防私自违法生产引发事故。   第五战役(10月下旬至12月):针对冬季雾、冰、雪天气多发的特点,扎实开展隐患治理,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指导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冬季安全生产工作,认真排查整改各类事故隐患,落实防火、防爆、防尘、防静电、防寒风大潮、防冰雪灾害、防冻裂泄漏,以及道路和水上交通防滑、防雾、防碰撞等措施。要认真总结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成果和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和要求,健全企业、主管部门两个层面的重大隐患排查治理及重大危险源监控制度,使隐患排查治理实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和企业要建立和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特别要全面落实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全力抓好此项工作。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办实施意见要求,于3月5日前研究制定出具体实施意见,并报省办备案。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切实负起隐患排查治理的主体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负总责,组织开展本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实整改资金和责任,制订隐患监控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及主管部门报告。   (二)突出重点,全面治理。各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工作重点,全面扎实地开展各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按照五个战役的总体部署和本地的产业特点以及各行业领域的薄弱环节,迅速组织各行各业和各类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做到横到边、纵到底,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三)加强舆论宣传,广泛发动职工群众。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对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宣传力度,以“治理隐患、防范事故”为主题,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通过各种途径教育引导各类生产经营企业,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隐患治理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落实企业的主体责任。要充分依靠和发动广大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监督和激励机制,组织职工特别是专业技术人员全面认真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对隐患排查治理不认真、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公开曝光。   (四)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要以隐患排查治理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要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制度和隐患数据库,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工作。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和重大危险源分级监控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号的全过程管理。要认真分析近年来的典型事故案例,深刻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预防和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要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快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八年二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中小企业 安全生产 意见 山东省中小企业办公室 2008年2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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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和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 2008-9-18 ]
鲁中小企办函[2008]3号 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 和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 根据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08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省办决定组织有关企业申报2008年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和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山东省科学技术奖的有关事项 (一)申报范围 受理2004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鉴定的科技成果,其中软科学成果受理2003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通过专家评审并应用的科技成果。 (二 )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网络申报材料和纸质申报材料两部分。   1、网络申报材料。首先,申报单位登录省科技厅网站(www.sdstc.gov.cn),进入“政务大厅”点击“山东科学技术奖在线申报”进入《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网站(以下简称申报网站),点击“文件下载”,下载《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系统》(以下简称《推荐系统》),并安装在本地计算机上,按要求认真填写《山东省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适用于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以下简称推荐书),利用《推荐系统》的“导出”功能,导出电子版推荐书(DAT格式文件),保存在本地计算机的文件夹中。   其次,自主扫描主要附件(限30页),产生电子版附件(JPG格式图片文件)。电子版推荐书和电子版附件形成网络申报材料。 2、纸质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通过《推荐系统》“打印”功能,打印电子版推荐书(一式三份),与所有附件(即扫描主要附件30页)合订成册(A4开本竖装),不另加封面,并在推荐书的指定位置填写申报单位意见、加盖单位公章形成纸质申报材料。   3、附件材料。   (1)《科技成果鉴定证书》。申报省自然科学奖未鉴定的项目须由三个单位以上的5至7名同行专家独立填写评价意见。   (2)应用证明(应用规定格式填写)。   (3)查新报告、专利证书及权利要求书(复印件)。   (4)其他必需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项目的有关证明材料。如动植物新品种、实验动物、食品、药品、基因工程技术和产品、农药、兽药、肥料、压力容器、医疗器械等项目。   (三)申报推荐程序 同一项目不得多部门重复推荐,否则取消年度评审资格。 各申报单位进入申报网站,在“用户类型”栏目选择“完成单位/完成人”,利用推荐单位提供的推荐单位号和登录口令,登录《山东省科技奖励网络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利用“上传”功能将网络申报材料通过网络提交至推荐单位;将纸质申报材料报送有关推荐单位。申报项目应在本单位公示。 (四)其他事项 1、各申报单位务必于2008年3月20日前将书面材料上传材料报送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   2、为了使申报单位更加准确地填写推荐书,省奖励办编写了《2008年度山东省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请各申报单位认真阅读后再填写推荐书。   3、为便于网络评审,保证申报材料及时、准确在网上传送到每位评审专家,电子版附件图片限30页,其格式仅限JPG格式,大小不超过140KB,越小越好。电子版推荐书必须由《推荐系统》导出的DAT文件,大小不超过2048KB。 4、登录口令由山东省乡镇企业科技服务中心提供。 二、申报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有关事项 申报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仍按鲁中小企办字[2001]4号文件《关于申报2001年山东省中小企业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通知》执行。   评审费:600元 联系电话:(0531)83182658 联系人:王成 陈广春             二〇〇八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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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技术创新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
       [ 2008-2-18 ]
各市经(贸)委、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若干配套政策的通知》(国发[2006]6号)精神,促进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提高我省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省份。现根据国家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企业技术创新有关配套政策 (一)实施税收激励 1、企业按当年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的150%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实际发生的技术开发费用当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税法规定在5年内结转抵扣。企业提取并实际支出的职工教育经费在计税工资总额2.5%以内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2、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下的,可一次或分次摊入管理费,其中达到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单独管理,但不提取折旧;单位价值在30万元以上的,可采取双倍余额递减法或年数总和法实行加速折旧的政策。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新创办的高新技术企业经严格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两年内免征所得税,免税期满后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4、对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用品,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科技计划重点项目、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究开发项目和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项目的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关键设备、原材料及零部件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二)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 1、凡由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核准或使用政府投资的重点工程项目中确需引进的重大技术装备,由项目业主联合制造企业制定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方案,作为工程项目审批和核准的重要内容,报请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后实施。 加强对引进技术工作的咨询和评估。重大技术和重大装备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方案须经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专家委员会进行咨询论证,明确消化吸收和再创新的计划、目标和进度。将通过消化吸收是否形成了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对引进项目验收和评估的重要内容。 2、限制盲目、重复引进。限制进口国内已具备研究开发能力的关键技术;禁止或限制进口高消耗、高污染和已被淘汰的落后装备和技术。 3、支持产学研联合开展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对重大装备的引进,用户单位应吸收制造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参与,共同跟踪国际先进技术的发展,并在消化吸收的基础上,共同开展自主创新活动。 (三)推进人才队伍建设 1、改革和完善企业分配和激励机制,支持企业吸引科技人才,允许国有高新技术企业对技术骨干和管理骨干实施期权等激励政策。支持企业为高等学校和职业院校建立学生实习、实训基地。推进企业博士后科研工作,吸引优秀博士到企业从事科技创新。明确国有企业负责人对企业自主创新的领导职责。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国有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 2、结合重大项目的实施加强对创新人才的培养。实施省重大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要重视和做好相关的创新人才培养工作。在重大产业技术开发项目、产学研合作项目、省级以上技术中心和行业技术中心评审、验收、建设综合绩效评估中,把创新人才培养作为重要的考评指标。 3、实施“泰山学者”建设系列工程,逐步扩大在企业设置“泰山学者”岗位的领域和数量,形成学科建设、产业优势与人才作用的良性互动。 二、落实企业技术创新配套政策的要求 (一)技术开发费的有关规定 技术开发费是指纳税人在一个纳税年度生产经营中发生的用于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各项费用,包括以下项目:新产品设计费,工艺规程制定费,设备调整费,原材料和半成品的试制费,技术图书资料费,未纳入国家计划的中间实验费,研究机构人员的工资,研究设备的折旧,与新产品的试制和技术研究有关的其他经费,委托其他单位进行科研试制的费用。 (二)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企业范围 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企业所得税的各种所有制的工业企业。享受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企业,必须账证健全,并能从不同会计科目中归集技术开发费用实际发生额。 (三)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的申报程序 企业进行技术开发的项目须列入山东省经贸委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编制技术开发项目建议书和技术开发费预算。并按有关规定,在企业年度纳税申报时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技术开发费扣除及加计扣除的有关资料。 1、列入山东省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后,企业应根据项目计划编制技术创新项目开发计划任务书和开发费使用预算书等,并以企业正式文件下达。 2、符合享受技术开发费税前扣除政策的企业,应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持:省级技术开发项目计划、技术开发费预算、技术研发专门机构的编制情况和专业人员名单、上年及当年技术开发费实际发生项目和发生额的有效凭据,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到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技术开发费相关税收事宜。 3、年度终了后未在规定期限将相关材料报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或账证不健全,不能完整、准确提供有关资料的纳税人,主管税务机关不予受理。 三、强化管理抓好落实 1、加强沟通,密切合作。省经贸委负责企业技术创新项目的编制与管理工作,具体负责企业技术开发能力、技术开发项目技术水平与进度安排、研发经费及来源、技术开发项目咨询论证和实施情况等事项的审查确认;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负责企业技术开发放税前扣除相关政策的指导和落实,具体负责按照相关税法规定,为获得技术开发项目确认的企业落实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各级经委、税务主管部门要与企业加强沟通、密切合作,搞好服务,从企业实际需求出发,做好项目后续管理的指导工作,促使企业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保证全省工业企业用好用足相关政策。 2、加大培训、宣传力度。省经委、省国税局、省地税局将以不同形式开展落实国家有关促进企业技术进步的税收政策宣传讲解和培训活动,提高项目企业财会人员、技术管理人员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使他们能准确理解并掌握相关政策。 3、提高认识,用好政策。各项目企业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健全技术开发项目及资金的基础管理工作,提高技术开发活动成本费用管理及技术开发经费核算工作的水平,切实加大企业技术创新的投入力度,用足用好国家政策,使其真正落到实处收到成效。 二OO七年七月十六日 主题词:企业 技术 政策 通知  山东省经济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7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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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
       [ 2008-2-18 ]
鲁中小企办字[2007]77号 关于做好2008年元旦春节期间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通知 各市中小企业局(办)、省办各单位:   2008年元旦、春节即将到来。认真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上级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两节”期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注重廉政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认真落实上级有关反腐倡廉要求,采取有效措施,抓好节日期间廉政建设工作,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和法纪学习教育、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筑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要深入推进廉政建设,保持艰苦奋斗的良好作风,带头过健康、文明、俭朴的节日,做到清正廉洁,警钟长鸣。   二、加强党风建设,增强防腐意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两节”期间是各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行为的易发多发期,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廉洁自律的有关规定,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和地位观,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过好廉洁关。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接受企业或个人馈赠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   三、发扬优良作风,严禁奢侈浪费   抓好廉政建设工作,是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确保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要严格按照“八荣八耻”的要求,倡导文明、健康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本着从简、节俭的原则安排好节日期间的活动。不搞无实质性内容的相互走访和拜年,坚决纠正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等不良风气。不准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和从事高消费娱乐活动。   四、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氛围   认真实践好党的根本宗旨,坚持以人为本,按照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努力关心群众生活,做到勤政为民,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到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重点问题上,树立可亲、可信、可敬的形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扬优良传统,过一个欢乐、祥和、喜庆的节日。   五、强化工作措施,抓好安全生产   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本单位安全管理工作。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逐级确定并落实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包保责任制。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各地节前要开展一次全面地安全检查,做到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各种隐患,把安全生产工作做细做实。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节日期间,请不要到上级主管部门走访,不以各种名义到上级主管部门送土特产品,要集中精力推动各项工作的展开,切实把反腐倡廉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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